规划12933亩,13万人口规模 海南又一滨海新区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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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12933亩,13万人口规模 海南又一滨海新区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2024-07-11 22: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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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海南又一份重量级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出炉。这不仅事关儋州市滨海新区未来发展,亦事关“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儋州洋浦一体化的建设进程。

去年12月29日,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就曾于“全省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动员大会暨儋州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表示:要举全省之力,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

今天这份重要内容,各位一定要关注起来。毕竟来海南买房置业,熟悉区域板块的规划也是相当重要滴。

2022年3月10日,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发布了《关于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意见》显示,儋州市滨海新区成片开发范围共计862.2544公顷(合12933.816亩),总人口规模13.66万人,开发期限为3年,分别为2022年、2023年、2024年。

成片开发时序计划如下:

2022年:开发面积376.2464公顷,占比43.64%。

2023年:开发面积258.923公顷,占比30.03%。

2024年:开发面积227.085公顷,占比26.34%。

资料显示,儋州滨海新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部沿海,西临北部湾,北靠天然的深水避风良港——洋浦和白马井港区,洋浦大桥横跨大洋将滨海新区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紧密连接,白马井高铁站距滨海新区5-10分钟路程,同时,附近的王五镇还规划建设民用机场。

不难预见,儋州滨海新区充分利用了洋浦和儋州二者综合互补优势,计划建成一个集旅游、地产、娱乐为一体化的滨海城市。

根据规划,儋州市滨海新区将分成四个功能组团进行开发,具体规划如下:

第一组团:用地 420.69公顷,人口4.28万人,功能定位:兼具郊区旅游度假功能与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功能片区。

第二组团:用地134公顷,人口1.5万人 ,功能定位:洋浦湾滨海旅游度假及高尚生活区。

第三组团:用地269.83公顷,人口3.7万人 ;功能定位:以滨海度假、旅游服务和度假居住为主要功能,集旅游、房地产等支柱产业于一体的综合型滨海度假社区。

中心组团:用地485.35公顷,人口4.18 万人,功能定位:以公服、商服设施配套、旅游度假等公共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设施配套中心。

据了解,目前儋州滨海新区已吸引了恒大、中南、重庆建工、博亚兹等大企业进驻。过去10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00多亿元。

现阶段,儋州滨海新区已完成了主要交通干道、市政道路和水、电、气以及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高层商住、别墅等旅游房地产项目建设。

下一步,计划大力发展商业街、酒吧、五星级酒店、会所和其它公共设施改造建设。

同时,儋州市委市政府拟将滨海新区申报成为省级开发区,届时还将有更多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方面向滨海新区倾斜。

从上述一系列规划简述中,各位是否已大致了解儋州滨海新区的未来蓝图?对于“儋州洋浦一体化”,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文末下方的留言区积极互动交流。

最后给各位附上此次开发方案原文,以供参考,拿走不谢~

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关于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海南省土地征收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现将方案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者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反馈。

一、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儋州市滨海新区

(二)面积:862.2544公顷

(三)范围:东北临中二横路、东南至滨海二道、西南临通海路以及西北至滨海大道(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8日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联系电话:0898—23318535

《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的改革要求,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了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其中包括“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为了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自然资源部于 2020 年11 月5 日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 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应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为了依法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6 号),指导各市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原则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被征收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儋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成片开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6 号)等规定。本方案的实施将依法依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二)公共利益的优先原则。《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维护被征收地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以及片区群众长远利益。

(三)生态优先的原则。《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着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环境敏感区等;合理设置生态绿化用地,实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和谐统一。

(四)用地节约集约的原则。《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优先战略,每类建设项目都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相关规划要求、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等合理确定建设总规模和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公用基础设施保障原则。强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保障,完善区域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区域空间安全韧性,成片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占区域用地占比40%以上。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版)。

(2)政策依据

①《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号);②《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6 号);③《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2 号)。

(3)相关规划

①《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②《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一、二、三组团及中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等用地情况

(一)区域概况

1、区域概况

儋州滨海新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部沿海,西临北部湾,北靠天然的深水避风良港—洋浦和白马井港区,与洋浦经济开发区隔海相望,2014 年 4 月 4 日洋浦大桥已正式通车,东南临近海南环岛高速公路、海南环岛铁路,设有白马井高铁站,距滨海新区5-10 分钟路程,附近的王五镇规划建设民用机场。滨海新区充分利用洋浦和儋州滨海新区二者综合互补优势,把滨海新区建成一个集旅游、地产、娱乐为一体化的滨海城市。

2、自然地理条件

1、气候条件

滨海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暖热,降水量相对较少,干季和湿季明显,湿度较高,受台风影响,有雷暴天气。

①气温高。年平均气温 24.7 摄氏度。7 月份最高、月平均气温29.3 摄氏度,1 月份最低、月平均气温 18.9 摄氏度。

②由于受季风影响,全年雨量分布很不均匀,年均1815 毫米,干季雨季分明。5~10 月份为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4%;11~4月份为干季,降水量占全年的 16%。雨量分布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

③盛行风向为东北偏东。年平均风速为3.6 米/秒,冬半年大于夏半年。常风向为东北偏东(ENE),频率为 22.3%;次常风向为东北(NE),频率为 18.1%。风向季节变化明显,冬半年(10 月至次年4 月)盛行东北(NE)向风,夏半年(6~8 月)盛行西南、西南偏南(SW~SSW)向风,5 月和 9 月为季风转换期。强风向为西南(SW)向,最大风速为 32.3 米/秒,次强风向为东南偏南(SSE),风速为26.0 米/秒。

④湿度大、蒸发量大。规划区地处热带,又有海洋调节,水气丰富,相对湿度年、月变化不大,相对湿度77%以上,9 月份最大,为85%。全年蒸发量大,尤以 6 月份最大,1~2 月份最小。

⑤灾害性天气包括热带气旋、雷暴。风速大于32.7 米/秒的热带气旋称台风。规划区无台风登陆,但受到在海南岛登陆台风影响,出现大风和暴雨。平均每年受台风影响 3.9 次,7~9 月份最多,占影响总数的 87.5%。规划区为雷暴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为114 天。雷暴多出现在 5 月至 8 月,12 月至次年 3 月较少。

2、地形地貌

区域除中部有一条低洼的冲沟,四周整体地势平坦,略微呈东南高西北低态势。高程:处于 3 米—24.6 米之间,平均高程16 米;坡度:场地内用地较为平整,地势平缓,用地坡度在10°以内,大部分区域地势为坡度小于 3%的适宜建设用地。

3、地质状况

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属雷琼沉降带之南,形成缓坡阶层。主要为玄武岩和第四纪的海相沉积层。土壤质地为滨海砂土、砂质粘土、贝壳碎硝砂等。

4、植被情况

区域内的植被主要为人工林、稀疏的乔灌杂树、热带作物和水稻田。人工林主要有桉树、木麻黄等,其中以木麻黄和桉树为主要品种,灌木林主要有刺篱木、仙人掌、芦荟等,热带作物有水稻、甘蔗等,其中以水稻及甘蔗为主要品种。

5、潮汐特征

区域北侧海岸线主要为自然岸线。平均高潮位2.76 米,平均低潮位 1.10 米,历史上最高潮位 4.06 米(1976 年11 月25 日),最低潮位为 0.24 米(1976 年 12 月 23 日)。

(二)成片开发土地位置、面积和范围

拟成片开发区位于儋州市排浦镇和白马井镇,东南临近海南环岛高速公路、海南环岛铁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集中建设区,拟将 862.2544 公顷的土地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图 4-1 及图 4-2。

(三)土地现状地类、权属、规划等情况

1.土地现状地类情况

根据儋州市 201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拟成片开发区用地总面积 862.2544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313.2899 公顷、农用地548.6249公顷、未利用地 0.3395 公顷。详见表 4-1 及图4-3。

2. 土地权属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排浦镇、白马井镇,其中集体土地855.307公顷、国有土地 4.795 公顷、无权属土地2.1524 公顷。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4-2、图 4-4。

3. 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的符合性分析

(1)规划用地情况分析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成片开发范围内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779.9993公顷、公路用地82.2551公顷。详见表 4-3 及图 4-5。

成片开发区范围内总面积862.2544公顷,其中符合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的面积共计862.2544公顷。

(2)与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性分析

根据儋州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套合分析,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详见图4-6。

(3)与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儋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优化成果,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公益林,详见图4-7。

(4)与开发边界符合性分析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面积 862.2544 公顷全部位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集中建设区(图 4-8),且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依法批准。

4. 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成片开发范围内共包含四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是《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一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二组团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三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儋州市滨海新区中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用地分类统计,成片开发范围内居住用地395.7666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2.0109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70.8387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260.8047 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0937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0.9189 公顷、陆地水域 0.821 公顷。详见表4-4 及图4-9。

(四)基础设施及建设情况

1、基础设施情况

开发区域内围绕交通设施、电力供应、通信设施、燃气网络、供水和污水处理、燃气网络等开展基础设施系统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项目实施建设。规划区域内建设的交通设施项目有:洋浦湾跨海大桥和南连接线道路工程、白马井镇至排浦镇滨海大道、核心区内六条市政道路等。

电力供应已完成电力供应设施一期建设,可向入区企业提供新增电力负荷 3 万 KVA;通信设施将于新区路网建设同步实施;燃气供应完成可研方案,将从东方至海口的燃气干网126KM白马井立交处开口供气;规划区域内已有新地自来水厂一座,有生产能力10000吨/日,水厂扩建后,最终可达到 5 万立方米/日,能满足新区的发展需要。

成片开发区内已启动了建设18000 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届时将解决新区污水、中水处理问题,发展再生水利用,形成新的水源。

2、建设情况

2009 年 1 月 6 日,儋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经过 5 年的艰苦努力,滨海新区的基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2015年初,滨海新区已完成主要交通干道、市政道路和水、电、气以及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高层商住、别墅等旅游房地产项目建设。

滨海大道、洋浦大桥、南连接线及中一横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和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累计投资 8641964 万元。下一步计划大力发展商业街、酒吧、五星级酒店、会所和其它公共设施改造建设。同时,儋州市委市政府拟将儋州滨海新区申报成为省级开发区,届时将有更多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方面向滨海新区倾斜,新区的投融资平台更宽广,发展的机遇和前景也非常广阔。

儋州市将突出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建设海花岛旅游综合体项目,拟建设海花岛邮轮港,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业态;以西环高铁沿线丰富的人文和旅游资源为依托,建立区域旅游合作联盟,打造集滨海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温泉度假为一体,以东坡文化体验为特色的“千年古郡·魅力儋州”,打造海南新兴旅游度假目的地。

滨海新区建设,从交通建设开始,第一条路是拓宽改造白马井大道,从环岛西线高速一直修到海边,接着是修建连接白马井镇与排浦镇的滨海大道、连接白马井镇与洋浦的跨海大桥、西环高铁白马井站等,如今滨海新区形成“两纵九横”路网。在建设路网的同时,滨海新区还建设电网与光缆工程、天然气管道、供水厂与管道、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滨海新区创新思路,起步时就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实现街道巡查日常化,对道路进行绿化保洁,定期检修市政设施,实施市容美化、城市绿化、路灯亮化、环境净化等城市“四化”建设工程,古老的渔业小镇短短十几年发展成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

儋州滨海新区很快成为全国投资商新宠,国内知名开发企业蜂拥而来,恒大集团、中南集团、重庆建工、博亚兹等大企业迅速进驻。过去 10 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00多亿元。

落户儋州滨海新区的中国海南海花岛,定位为高端文化旅游胜地,涵盖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会展中心、七星海岛酒店、影视酒店等28 种业态,总投资1600 亿元,建成后将使儋州成为继海口、三亚、琼海之后,海南又一个文化旅游重镇。

儋州滨海新区不断推进海花岛旅游综合体建设,打造海南西部旅游度假精品项目。随着西环高铁白马井客站的商贸物流区域、滨海二道、观海路、通海路等项目配套道路建设不断完善,进一步助力了滨海新区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区域建设水平、发展活力和宜居程度。

五、公益性用地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6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不含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面积根据该区域已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 40%(不含产业园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共394.6537 公顷,占全部成片开发范围土地的45.77%,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09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8.8311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0.8047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0.9189 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要求,具体详见下表 5-1。

六、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必要性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组织项目招商引资,加快推动区域的开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还可以完善产业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将本区域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统一土地征收补偿,避免出现因规划用途不同,由农民集体土地入市导致入市收益不同等不公平现象。

1、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需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政府组织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位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组织项目招商引资,加快推动区域的开发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2、完善产业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需要

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滨海新区交通区位优势,依托滨海资源禀赋,规划建设集滨海度假、高端产业服务为一体的高品质滨海旅游度假区,满足项目落地用地需求,重点发展服务和配套洋浦产业基地职能,培育和发展滨海高端度假旅游、信息服务、科技研发、会议会展、高端商务商贸等生产服务业门类,配套建设与洋浦产业类型配套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收益均等化的需要

将本区域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统一土地征收补偿,避免出现因规划用途不同,由农民集体土地入市导致入市收益不同等不公平现象。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根据《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全面实施“一市双城三区四地”发展战略。其中双城:那大城区和滨海新区——即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建设以内陆综合服务职能为主的那大城区,和以度假旅游、新兴产业、现代工业为主要职能的滨海新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四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功能定位分别如下:

第一组团

建设规模:用地 420.69 公顷,开发总量481.83 万平方米,人口4.28 万人 ;功能定位:兼具郊区旅游度假功能与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功能片区,是现代化儋州滨海新区的重要功能板块。

第二组团

建设规模:用地 134 公顷,开发总量124 万平方米,人口1.5万人 ;功能定位:洋浦湾滨海旅游度假及高尚生活区,现代化海滨新城第二组团的启动片区。

第三组团

建设规模:用地 269.83 公顷开发总量210 万平方米,人口3.7万人 ;功能定位:以滨海度假、旅游服务和度假居住为主要功能,集旅游、房地产等支柱产业于一体的综合型滨海度假社区。

中心组团

建设规模:用地 485.35 公顷,开发总量460.96 万平方米,人口4.18 万人 ;功能定位:以公服、商服设施配套、旅游度假等公共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区域设施配套中心。

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其中居住用地 363.6494 公顷,实现滨海度假、旅游服务和度假居住功能;商业服务业用地 103.1303 公顷,为匹配滨海新区功能定位中提出的滨海旅游度假功能,落实上位规划对公共设施配套的要求,满足外来游客及本地居民配套服务需求;交通运输用地260.8047 公顷,实现完善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4.099 公顷及公用设施用地 8.8311 公顷,实现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0.9189 公顷,实现建设居民公共空间及防护美化环境功能。详见下表。

七、开发期限及时序

(一)成片开发期限

本成片开发区域的开发期限为 3 年。

(二)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共计 862.2544 公顷,根据儋州市滨海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情况,结合对成片开发范围的土地研究分析,同时考虑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待收储土地的连片性、年度计划转用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以及不同控规用途地块的空间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开发时序,对成片开发区域内尚未开发建设的地块进行分期、分片区开发。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三年,分别为2022 年、2023 年、2024年,详见表 7-1、图 7-1。

1、2022 年实施计划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统计,2022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总面积为376.246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 43.64%。

根据《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三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统计,2022 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详见表7-2。

2、2023 年实施计划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统计,2023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总面积为258.923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 30.03%。

根据《儋州市滨海新区中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二组团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统计,2023 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详见表 7-3。

3、2024 年实施计划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统计,2024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总面积为227.085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 26.34%。

根据《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一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统计,2024 年实施计划开发范围规划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详见表7-4。

4、农转用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儋州市 201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权属数据及农转用数据,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862.2544 公顷,其中农用地548.6249公顷(耕地:213.2652 公顷,其中水田 93.2445 公顷、旱地120.0207公顷)。2022 年实施计划范围面积 376.2464 公顷,其中农用地287.3108公顷;2023 年实施计划范围面积 258.923 公顷,其中农用地154.6775公顷;2024 年实施计划范围面积 227.085 公顷,其中农用地106.6366公顷。详见下表 7-5。

(三)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根据《关于儋州市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 年1 月15日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将儋州市滨海新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详见附件2。

八、成片开发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2020 年度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琼自然资函〔2021〕372 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 2021 年度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文件,儋州市 2020 年度批而未供处置率75.65%,闲置土地处置率为 16.15%,2021 年度批而未供处置率22.82%,闲置土地处置率为 68.74%,均完成了省下达的15%处置率的任务要求,所以本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文件规定。

成片开发有利于滨海新区发展用地需求,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推动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经济效益

通过滨海新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将会加快推动儋州-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紧邻洋浦、拥有旅游产业园的优势,更加有效地推进滨海新区路网、供水管网、污水处理和滨海新区旅游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医院、滨海新区学校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滨海新区城中村改造和白马井镇街道改造。有利于滨海新区打造成面向洋浦的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建设“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

成片开发区域内,规划总用地面积862.2544 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4.099 公顷、公共设施用地8.83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260.8047 公顷、居住用地363.6494 公顷、陆地水域 0.821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80.9189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03.1303 公顷。

儋州市土地总面积 340067.36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139.65公顷,建设用地亩均年产值 400 万元。参考《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经营性项目用地预计年度亩均投资总额200万元,年度亩均产值实现 450 万元,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2 万元。

(三)社会效益

本项目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 40%,有利于优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保障了未来滨海新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空间等用地落实,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工作岗位,有效的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间接增加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带动当地消费水平的上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四)生态效益

滨海新区拟结合组团之间现状生态绿地、农田和河沟,建设滨水生态绿化廊道,通过片区中部的廊道完善生态水系,打造公共休闲开发空间,并且通过绿廊两侧的生态绿地,建设雨水入渗系统,提升园区内的防洪排涝功能。本方案片区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0.9189 公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片区空间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升整个城市的生态效益,从而促进整个区域的和谐发展。

九、实施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 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海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保证土地征收程序依法合规,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利益,获得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土地征收补偿途径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海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保障征地补偿依法依规,严格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标准执行征地补偿,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计划

本项目规划为建设用地但现状为农用地548.6249 公顷(其中耕地 213.2652 公顷),拟用农转用指标 548.6249 公顷,拟用耕地指标548.6249 公顷,分三个年度实施指标。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是新形势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重要途径,对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落实藏粮于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开展。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2 号)文件要求,对土地成片开发占用耕地的,县政府根据项目建设开发时序,组织相关部门分批对耕作层进行统一剥离,降低剥离利用成本。

十、附件

(一)附图

来源:网易房产综合自儋州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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