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时,提示海关商品代码不一致或无效,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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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外贸企业咨询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海关商品代码不一致或无效,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应先检查一下报关单和海关商品代码录入是否正确,确认录入无误的话,再检查该海关商品是否已变更代码。若海关商品代码已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同时需要在申报退税的时候多填报一份“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 具体步骤如下: 在出口退税申报的明细数据采集界面找到“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点击进入。 点击新建 按照要求填写商品码调整采集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这样商品代码调整表就填写完成了,接下来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继续采集其他关单和发票信息即可,最后一同生成数据、正式申报。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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