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县衙里的装饰:古代公堂对司法公正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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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县衙里的装饰:古代公堂对司法公正的诠释

2024-02-06 16: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古代县衙,当人们一进衙门公堂,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官员身后的那幅“海水朝日”图,民间把它叫做“日出东方”图。这幅图多被视为劝诫官员应“清如海水,明似朝日”。画面中采用传统中国画写意而非写实的风格,颇有文人画的技法,脱略形似,强调神韵,很重视画中意境的渲染。钱穆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之特殊精神,在其偏重于道德精神之一端。“海水朝日”图也有着深刻的道德教谕。小民进入公堂的主要目的是打官司,打官司必定意味着要掀起波澜,平静的生活将被诉讼所改变。这幅“海水朝日”图就描绘出了日出东海之时,光芒四射,冲破一切黑暗和狂暴的景象。它除了在告诫官员要洞悉千变万化的世界,使小民生活重归于平静,为治下百姓带来光明之外,还殷切地希望通过公堂的裁断,为天子带来海晏河清的政局。以青绿或黄青作为海天的主色调,也正是“青天”的象征色。

打官司往往被小民视为畏途,常言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试想,被带至公堂的百姓,极有可能是第一次也是平生唯一一次与官府面对面,必定是颤颤巍巍,胆战心惊。跪在大堂之上,能够抬头仰视的,除了青天大老爷,就是这幅“海水朝日”图。该图以极其温暖的色调来改善公堂极其压抑的氛围,意在提示小民,这个公堂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另外,青色的海水和天空,虽然构建了极其严肃的氛围,但通过干净清明、深邃而宁静的海天背景,也提醒着小民,官府可以冷静而公正地处理纷争。不过,打官司的目的,孔子已经讲得很清楚,即“使之无讼”。官府通过官司来教化百姓,告诉他们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并不是打官司,而是息讼和解。闹到官府,不仅有伤体面,还耗时耗力耗财。在古人看来,打官司不是分清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在恢复被打乱的和谐生活秩序。和谐无讼,才是打官司的终极追求。所以,古代十分重视调解结案。而调解则经常会夹杂着妥协和退让,因此,这幅图还告诉当事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以始建于元代的河南省内乡县的官衙为例,公堂上除了“海水朝日”图外,还挂有一块“明镜高悬”匾。“头顶三尺有神明”,象征神灵照耀的高悬明镜,最初作为祭祀之用,有驱赶魑魅魍魉的功能,也能照鉴人邪恶良善之内心,是官员明察秋毫的重要道具。公堂门前还挂有一副楹联,写道:“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正对着县太爷的是放在公堂庭院的一块“戒石”,上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时刻提醒县太爷不能愚弄百姓,否则天理昭彰,善恶明鉴。

整个大堂的装饰布局,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在强调司法公正。而公正即意味着不欺人,不欺人则在于不自欺。除了有朝廷的律法来规范公正司法外,公堂还通过神灵鬼神以及因果报应这些装饰来进一步强化规范的威慑力。正如高悬镜和戒石铭所传达的那样,“上天难欺”;也如楹联所指出的那样,“欺人欺天”。“海水朝日”图所表达的“清明之景”也有这样的意思,四种装饰物共同强调了公堂之上勿要“自欺欺人”,这便是古人司法场域中常论及的司法公正之要旨。

在大堂之后的三堂门上,也有一副楹联,写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一语道出了官与民之间的紧密关系。如果说“海水朝日”图象征的是对官员“公正清廉”的期许和对百姓“忍让和谐”的期盼,如果说“明镜高悬”匾所强调的是对官员“洞察善恶”的期待和对百姓“诬告陷害”的警告,甚至连戒石铭也都是在强调官与民相互依赖的话,那么,衙门里的所有装饰物都有着双向的意指,既针对官也针对民。而且还外加上了天罚果报的超自然力量来限制。因为,衙门归根到底还是调处人际关系之地,既包括官与民的关系,也包括民与民的关系。虽然表面上看,官民之间在处理人际事务时的要求有所差别(比如官对民时,应公正廉明,而民对民时,要忍让和谐),但深层次上,不自欺欺人才是官民都要谨守的最终且最高的准则。朝堂之上所挂着的“正大光明”匾,既是对天地日月所说,也是对君臣草莽所说。从朝堂到县衙,其逻辑是一样的。小小的县衙正是朝堂的体现,一切都要以朝堂为准。因此,最接地气的司法公正,还是指那“正大光明”四个字。所有地方县衙内的陈设,都是紧跟这四个字而来。这样来理解的话,“正大光明”或许就是古代司法公正或司法光明的同义词,它的反义词可能就是“自欺欺人”。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沈玮玮)

原标题:《【文化】县衙里的装饰:古代公堂对司法公正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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