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四新”重点教材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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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探索学科研究和课程教学新范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创新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根据浙江省高教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十四五”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数量 申报教材须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并须满足下列条件: 1.国家级一流专业配套教材,每个专业限报2项; 2.国家级一流课程配套教材,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 3.名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大家(包括院士、文科资深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长江计划特聘教授或相当层次的高水平人才)编写的教材,数量不限。 二、选题范围和出版、编写要求 1.本次立项拟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 2.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字样和Logo(文件另发)。 3.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按整体申报,算一个品种。 4.选题范围和编写要求具体参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组织教师申报,填写《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2.学院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3)。其他高校和单位成员也要提供相应审核意见书。 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后,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于9月29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将进行网上填报,各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3:项目审查意见书.docx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本科教学部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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