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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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07-12 07: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1、普通计划指标: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收研究方向

招生指标

备注

学术型

081400

土木工程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34

 

02.岩土与地下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6

含推免生已录取2人;

含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待录取2人。

03.市政工程

10

 

专业型

085900

土木水利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67

含衢州学院待录取1人;

含浙江树人学院待录取1人;

含卓越培养项目计划: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建造项目待录取10人。

02.岩土与地下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60

含衢州学院待录取1人;

含浙江树人学院待录取1人;

含卓越培养项目计划:地下工程智能建造项目待录取15人;

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建造项目待录取7人;

工业智能感知与决策项目待录取2人。

03.市政工程

17

含卓越培养项目计划: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建造项目待录取3人。

2、专项计划指标: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收研究方向

招生指标

备注

学术型

081400

土木工程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1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专业型

085900

土木水利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1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02.岩土与地下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1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实行差额考核,考生将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拟招生人数的120%确定本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国家线273)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工学(081400土木工程)

(学术型)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273

≥37

≥56

02.岩土与地下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73

≥37

≥56

03.市政工程

≥273

≥37

≥56

工学(085900  土木水利 )

(专业型)

01.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水利水电工程

≥273

≥37

≥56

02.岩土与地下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73

≥37

≥56

03.市政工程

≥302

≥37

≥5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

2、复试方式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资格审查

严格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检验、心理素质测试。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建工楼地址:屏峰校区建工楼(留和路上东区入口),建工楼以下称“建”。

电子地图:http://map.zjut.edu.cn/mobile/#/home

3月30日(周六),10:00—12:00资格审查(地点:建C435);3月30日(周六),10:20—12:00心理测试(地点:建C429);资格审查组别见附件。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详见: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4/0325/c4270a256042/page.htm

4、复试工作进程:

(1)笔试:

3月30日(周六)下午14:00-15:30,所有考生需进行复试笔试。复试笔试时长90分钟。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英语10分。

笔试参考数目见 招生目录。

笔试地点:方向1:建B403;方向2:建C321;方向3:建C303

(2)面试:

候场时间:3月31日(周日)上午场7:50;下午场12:00。

候考场地址:方向1:建C435;方向2、方向3:建C429;

进入候考场教室,领取面试组及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3月31日(周日)上午场8:30;下午13:30开始面试。

(考场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基本内容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 分钟,满分100分。其中:

(1)外语听说能力(20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和沟通、对未来的规划和目标、对本专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素质测试(50分),主要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土木工程专业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土木水利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或不合格)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的情况。

6、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综合总成绩: 综合分 = 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7、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应急突发领导小组,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关于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复试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联系我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五、调剂工作

调剂时间及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报考学院、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土木工程学院,李老师,17610829817,建议采用EMS方式邮寄。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建工楼A510

电话:0571-852908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4研究生政审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学院2024年复试考生名单公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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