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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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刚、彭列平 副组长:陈丽、巫英才 成员:郑小林、张栋梁、肖俊、孙凌云、何水兵、高云君、冯结青、常瑞、陈丹 申诉联系人:吴志航 申诉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206 地址:浙大玉泉校区曹主103办公室 二、招生计划 1.计算机学院2022年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已公布《202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1/0918/c28498a2422944/page.htm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cs.zju.edu.cn/csen/2021/0916/c27011a2422073/page.htm 三、申请 1.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1/0807/c28498a2414338/page.htm 2.计算机学院接收2022年免试推荐研究生的通知: http://www.cs.zju.edu.cn/csen/2021/0813/c27006a2414894/page.htm 3.计算机学院导师与导师团队信息请关注:http://www.cs.zju.edu.cn/csen/2021/0525/c27006a2377953/page.htm 四、复试 1.外校考生:采用钉钉线上复试,视频复试要求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1/0314/c28498a2309075/page.htm 本校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关注钉钉群通知。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以及学术水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等)。 申请直博: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含考生复试陈述和专家提问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复试陈述PDF文件(建议不超过30页,每页应有页码,推荐尺寸比例16:9),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与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5-8分钟左右,含约1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其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专家陈述的内容)。 申请硕士: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含考生复试陈述和专家提问考查。每位考生须准备复试陈述PDF文件(建议不超过20页,每页应有页码,推荐尺寸比例16:9),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与研究或工程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3-5分钟左右,含约1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其内容可以是专业相关或考生希望向专家陈述的内容)。 3.复试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钉钉消息、电话等。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视同放弃。 五、录取 1.学院将依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即依据复试成绩排序,结合志愿依次录取,直至计划招生名额录满。如果拟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拟录取结果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政审不合格; (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 (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5.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6.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2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扫描成电子版通过表单上传(表单链接详见后续更新)。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952410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1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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