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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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校简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分设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17000余名。 学校办学40年来,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有16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16个外语语种,48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过45%。有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外籍教师近100名。学校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师国境外研修计划”、设立“张巨昌教育奖”等,为教师发展搭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平台,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学校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东北亚研究中心和非洲大湖区研究中心)、全国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部级平台;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96门;作为“联合国学术影响组织”成员,学校近五年共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0项,获批绍兴市创新团队3个;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7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新西兰东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据科学与传播学院”,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成立“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 2023年,学校将秉持外语类、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持续推进“外语+”战略,积极抢抓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建设单位立项的发展机遇,以创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中国“双一流”民办大学为目标,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越秀,共创美好明天。 02引进人才类别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A1、A2) A1类 “****”特聘教授、青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2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其中权威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用1篇权威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B1、B2) B1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主持获市厅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可用1篇一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B2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2篇C刊论文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主持获市厅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可用1篇一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三层次:学术骨干(C1、C2) C1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至少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C2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过市厅级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C刊论文至少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四层次:博士(D1、D2、D3) D1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D2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C刊论文1篇;立项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仅限替代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D3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立项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仅限替代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五层次:师资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E) E类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且所从教专业或研究领域,符合学校紧缺人才需要。 备注: (1)以上A2、B1、B2人才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兼任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2)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7周岁,按实际工作需要引进,引进条件、待遇与考核任务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职返聘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管理办法》执行。 (3)以上学术期刊分类以及相应的教研、科研项目以及奖项级别,按照学校相应的文件执行。 03人才引进计划 04人才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税前) 备注: 1.上述年薪中包含“五险一金”和年终绩效奖励。上述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包含校级和市级补贴,市政府提供的市级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2.A、B类人才超过规定任务的课时工作量另行计算,超过规定任务的教研科研成果另计重点学术工作奖励。学校每年在校内教授中选聘A2、B1人才,入选者的年薪参照A2、B1执行。3.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的校内租住房,租住时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对于引进的A1、A2、B1、B2人才,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其家属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4.A、B、C、D类人才(不包括全职返聘人才)均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按照事业编制缴纳“五险一金”。05应聘方式 1.应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登记表》,请登陆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zyufl.edu.cn/)下载。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3)代表性教科研成果证明文件。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4)身份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2.报名方式: 相关材料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名称) 06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9114099 联系人:金老师 黄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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