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水做空贝壳报告的详细解读和分析(1) 周五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浑水(Muddy Water)做空 贝壳 的报告。浑水的这份报告总共77页,主要由三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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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水做空贝壳报告的详细解读和分析(1) 周五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浑水(Muddy Water)做空 贝壳 的报告。浑水的这份报告总共77页,主要由三个部分... 

2024-07-09 2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来源:雪球App,作者: 主观的观,(https://xueqiu.com/6009954897/206355355)

周五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浑水(Muddy Water)做空贝壳的报告。

浑水的这份报告总共77页,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报告主体和两份附录。其中附录1是浑水获取贝壳营业数据的方式以及计算过程,附录2是浑水对贝壳的中介门店的调研细节。

浑水的这份报告的题目也很耸人听闻——“BEKE: Luckin Coffee's for These Closers!”翻译过来就是:贝壳:和瑞幸咖啡一样的造假者。

基于瑞幸咖啡事件的结果,这样一个题目的报告就一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严格来讲,这也算是一种行销手段。

于我而言,看这份报告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我持有贝壳的股票,也算是贝壳的纳米级股东,对企业的关注不能停留在表面;

第二、作为国际知名机构的做空报告,无论观点正确与否,其排除企业的思路和方法,一定是值得借鉴的;

第三、无论是浑水的做空报告,还是后续贝壳的回应,都会透露出更多的信息和细节,可以帮助我加深对公司的认识。

01浑水的结论

主要指控

(注意:以下数据只是包含新房和二手房业务,不包含“新兴服务和其他服务”。)

主要指控一:

贝壳在2021年Q2和Q3,实际GTV只有11,770亿元(VS 贝壳财报19,390亿),虚增65%。其中:

新房业务实际GTV为4,040亿元(VS 贝壳财报9,080亿元),虚增126%;

二手房业务实际GTV为7,750亿元(VS 贝壳财报10,300亿元),虚增33%。

主要指控二:

按照浑水GTV数据和贝壳财报的佣金率,得出的贝壳在2021年Q2和Q3的营业收入230亿(VS 贝壳财报410亿),虚增77%。

主要指控三:

浑水认为贝壳平台的实际佣金率为2.5%,甚至更低。

按照浑水的GTV数据和2.5%的佣金率计算,贝壳2021年Q2和Q3的营业收入仅为209亿(VS 贝壳财报410亿),虚增96%。

其他指控

其他指控一:

浑水认为,贝壳平台的门店数量和经纪人数量与财报中披露数量的相差巨大,存在着大量的Ghost stores(幽灵门店)和Clone stores(克隆门店);另外,在部分城市(郑州和上海)链家门店属于特许加盟性质,并不是链家真正的链家自营。浑水认为,这些虚假的门店和经纪人数据支撑了财务数据的造假。

其他指控二:

浑水认为,贝壳通过高价收购其他资产,将虚增的收入通过关联方转移出去,以平衡资产负债表。

其他指控三:

浑水认为,贝壳通过德佑品牌实施“领航者计划”和“试点门店”的行为,投资部门达到一定标准的德佑门店,不占股份且不参与分红,通过提高服务费率的方式,利用表外运作的手段将投资转换为收入。

浑水的方法

在报告中,浑水提到了自己的调查方法是:

“我们写了一个程序来收集贝克平台上的交易数据。这与我们研究Joyy和Gotu的方法类似。然后通过实地访谈、 现场走访、实体店检查等方式抽查结果。”

浑水的逻辑

阅读完整份报告,我认为浑水这份报告主要逻辑如下:

浑水坚信他们通过自己开发的程序在贝壳APP内抓取的数据是完整可靠的。在此基础上,浑水对部分缺少的数据进行了估算,估算的依据是时间比例,或者市场公开数据。

对于自己最终得到数据(2021年Q2和Q3的财务数据)与贝壳财报数据之间的巨大差距,浑水直接归结为贝壳通过欺诈和造假的方式虚增了数据。

浑水之所以对自己通过程序抓取的数据充满自信,是因为他将抓取的数据和贝壳的公开数据做了对照,对照的标准是以下三项:

第一、浑水抓取的数据中包含310个经纪品牌,贝壳在2020年IPO文件中称“与两家以外的278家房地产经纪品牌建立了联系”;

第二、浑水抓取的数据包含中国29个城市的链家交易数据,贝壳在2020年IPO文件中称“链家门店在中国29个城市运营”;

第三、浑水抓取的数据包含全国142个城市的连接门店的交易数据,贝壳在2020年IPO文件中称“平台包括中国100多个经济活跃城市的连接门店”。

另外,浑水和贝壳的经纪人也确认了虽然前后台显示内容(买卖双方的信息前台不公开)和信息发布时间(前台信息延迟14-17天,避免被竞争对手抢单)有差别,但是贝壳APP前台显示的数据(浑水抓取的)和内部后台的数据是一致。

基于以上,浑水认为自己通过程序抓取的数据是真实、完整、可靠的。

在下面的分析中,我的思路是先接受浑水的数据的真实性和它的分析思路,然后再分析这个思路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导致的后果,最后讲述自己的观点。

02我的看法

针对浑水的指控和结论,贝壳在周五晚上也做了初步的回应,依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我的看法如下:

第一、从浑水的报告中的指控来看,贝壳财报中披露的部分数据,大概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够规范和准确的地方;

第二、浑水报告中的部分数据和观点是存在明显的错误和漏洞的,这一方面是浑水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够了解导致的,另一方面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

第三、对于浑水报告中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数据,因为缺少足够的证据支持,目前无法证实和证伪,只能存疑;

第四、贝壳的官方回应对于浑水的质疑不能构成完整的强有力的反驳,因为其中缺少足够的细节,希望能够尽早公布更多信息。

03关于新房交易GTV的分析

浑水在贝壳APP中分别抓取了链家和平台连接门店新房交易数量,然后乘以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出新房交易的GTV。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浑水抓取了贝壳APP在2021年5月25日-8月8日,共76天,链家门店新房交易数量,共计19,963套,然后据此估算出链家门店Q2的新房交易数量为23,903套(19963/76*91)。

链家新房交易的平均成交价格取206万元/套,最终算出链家Q2新房GTV为23903*206万=492亿(VS 贝壳财报 838亿),最终浑水得出链家新房交易GTV虚增70%的结论。

浑水抓取了贝壳APP在6月30日至 9月13日,共76天,链家门店新房交易数量共计18,501套,然后估算出链家门店Q3的新房交易数量为22,153套(18501/76*91)。

同样,按照206万元/套的价格,算出链家Q3新房GTV为461亿 (VS 贝壳财报726亿),最终浑水得出链家新房交易GTV虚增57%的结论。

对于平台连接门店新房交易的GTV,浑水的操作方法和上面一样,只是平均成交价格采用140万元/套。

通过上述计算,浑水最终得出前文提到“主要指控一”中关于新房GTV虚增的结论:即贝壳在2021年Q2-Q3,新房业务实际GTV为4,040亿元(VS 贝壳财报9,080亿元),虚增126%。

即使我们承认浑水按照上述方法抓取的数据是完整而全面的,但是在上述全部计算过程中,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第一、数据抓取时间和期间的问题

如果考虑到数据可能延迟14-17天列示在贝壳APP前台中的话,链家在Q2的交易数量,浑水应该抓取4月15日-7月15日共计91天的数据。

但是浑水却用了5月25日-8月8日共计76天的数据,来推算Q2的交易量。而这个数据不仅时间区间上跨越Q2和Q3,而且天数也不足一个季度,还需要进行推算。

同样,Q3应该抓取7月15日至10月15日,共计92天的交易量, 但是浑水却抓取了6月30日至9月13日,共计76天的交易量来推算。

但是在整篇报告中,浑水对于为何采用这个两个时间区间的数据,并没有做任何的解释。特别是Q2数据的抓取区间,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严重影响了数据的说服力。

随便拿到一组交易数据,都可以作为推断某一不相关时间段内交易数据的而依据,完全忽视了房地产行业政策、消费者心理、促销行为、季节因素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是极其不严谨的行为。

第二、平均价格

为了估算GTV,浑水对于链家和平台连接门店达成交易的新房,分别采用了206万元/套和140万元/套的平均价格。这个价格的出处是2020年贝壳的IPO文件。

浑水采用2020年的成交均价,主要依据是中国房地产协会(CRE)数据。 根据CRE的价格平台的数据显示,过去两年的平均新房价格相对保持不变。

由于我并没有查到其他的数据,对于CRE的这个数据,因此没有办法进行对比和验证,我们可以暂时选择接受。

即便如此,浑水的逻辑仍然存在巨大的漏洞:中国不同城市的新房销售价格相差巨大,即使大部分城市的新房销售保持不变,如果2020年和2021年贝壳交易的新房地区结构差异比较大的话,那么原来的平均价格就完全不适用。

举一个极端例子来说明浑水的这个逻辑漏洞。

假设贝壳平台在2020年共交易10套新房,其中北京1套,价格600万元,鹤岗9套,价格10万元,则平均成交价格69万元/套。

北京和鹤岗在2021年的房价与2020年持平,在2021年贝壳平台也交易10套房,其中北京3套,价格600万元,鹤岗7套,价格10万元。

在两地房价持平的情况下,2021年的平均成交价格变成了187万元/套,与2020年的平均成交价格相差巨大。

而实际上,浑水通过贝壳APP抓取的交易数据并不完整,浑水也非常清楚这种抓取方式会造成低估。

浑水在做空报告附件1中,对于数据的抓取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浑水抓取交易数据时,是通过每家门店的门店页面进行的,但是贝壳APP在门店页面下最多显示最近10套成交。

因此,浑水假设一般情况下门店的成交量都不高于10套,因此认为这样的方法论是合理的。

但这样的方法论会显著低估一些业绩非常好,成交量大幅高于10套的头部店铺对整体成交数据的影响,并且也可能受到门店数据延迟更新或未全量更新的影响。

为了弥补具体门店页面显示10套成交显示的上限,混水通过对城市列表下的交易记录做数据补充采集。

但这个数据源也存在交易记录展示上限,对于特大城市(如上海等)的交易量可能会造成显著低估。

所以,实际上浑水抓取的数据并不是完整的,他所采取的方法是倾向于低估成交数据的。

这个问题,无论是在新房交易数据抓取中,还是二手房交易数据的抓取中,都是存在的。

另外,贝壳在官方回应中,提到了贝壳新房交易的四条通路:“一、链家门店;二、平台连接门店;三、新房直销团队;四、其他销售渠道 ”。

而在浑水的报告中“只计算了第一、二种方式,却遗漏了第三、四种方式。”

关于贝壳的新房直销团队,我以前也不知道,通过网络搜索的信息,大概是2021年年初刚组建的新部门,网上可以查到很多招聘信息。至于其业绩如何,完全没有概念。

既然官方回应提到了四个新房交易通路,为了澄清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公布2021年Q2和Q3四个通路关于新房交易GTV的详细数据。这也是我在前面所讲的贝壳官方回应缺少细节,不能构成强有力反驳的其中的一点。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浑水关于贝壳虚增新房交易GTV的论点,我的观点如下:

浑水关于贝壳新房交易GTV的估算过程和估算逻辑都有很大漏洞,不够严谨而且认知也不够全面,在通过自己的方法得出与贝壳财报差距巨大的结论后,并没有反思自己的方法和结论是否有问题,反而直接推断贝壳虚增数据,这个态度是极其武断而傲慢的,可信度不够。

同时,我也希望贝壳官方可以公布更多的细节数据,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写了一天,才写了这么多,先去运动一下,回来再接着写。

 $贝壳(BEKE)$  

#贝壳遭浑水公司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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