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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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保障公积金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提取范围 1.参保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住房、缴纳住房贷款本息、缴纳住房租金、缴纳住房装修费用、缴纳住房首付款、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费用、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贷款本息、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装修费用、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首付款、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租金、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维修费用、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税费、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保险费、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物业费、缴纳住房共有人的住房水电费等。 2.参保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拥有合法的商品住房; (2)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 (3)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贷款; (4)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拆迁补偿; (5)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贷款; (6)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7)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8)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9)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0)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1)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2)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3)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4)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5)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6)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7)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8)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19)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20)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住房抵押担保贷款; 二、提取条件 1.参保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请继续关注。(本文共1334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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