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医院回归公立不到2年,院长落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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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医院回归公立不到2年,院长落马了!

2024-02-11 13: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合作项目明显偏离“公益性”。外部公司逐利倾向明显,合作协议普遍存在外部公司利益最大化条款。

•合作办医过程中,医院品牌等无形资产被肆意利用,但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部分外部公司附加条件违规垄断试剂耗材供应。

•合作办医过程中,外部公司投入设备价格不透明,医院利益严重受损,大量设备外部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不予提供原始发票,医院也未进一步求证,而是盲目按照合作方提供的价格先行“还本付息”,再按约定分成,医院资产悄无声息流失。

曲折的医院改制之路

为何在合作办医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这或许可以从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发展过程中一窥端倪。

据医院官网资料显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一家企业医院,为洛阳铁路中心医院,始建于1915年。2005年,医院整建制移交洛阳市政府管理,更名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0年,洛阳市被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随后,洛阳市政府下发了《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11年初开始,14家公立医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由政府办公立医院改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这14家医院就包括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于是,2012年洛阳第三人民医院改制为私企性质。但没过多久,当年那批改制的公立医院又相继回归公立,2019年3月,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恢复公立医院属性,回归公立序列。也正是在这一年,杨致远出任了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在回归公立序列大半年后,2019年12月,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河南省三级医院名单,其中就包括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自此,医院正式升级为三级医院。

在洛阳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对于医院回归公立序列后,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及时纠正,也是医院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通报指出,2016年8月,省卫计委“豫卫纠〔2016〕3号”文件要求医疗卫生单位“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回归公立序列后未及时纠正。(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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