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野泳”不要“野豁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泳池漂浮物 新民快评|“野泳”不要“野豁豁”

新民快评|“野泳”不要“野豁豁”

2024-07-17 21: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周高温卷土重来,面对一波又一波的热浪,不少市民会选择用游泳的方式来消暑纳凉。相比到游泳池戏水,一些人则热衷于去开放水域游泳。尽管“野泳”的危险性已经被强调了无数次,但是很多游泳爱好者仍不以为然。

图文无关 东方IC

真光路辅路靠近光复西路的蔡家浜、泰晤士小镇附近的华亭湖、新江湾城街道的“经三河”……这些天然河道、公共水域近日在社交媒体上成为了“网红野泳地”。“野泳”爱好者对天然水域热情高涨,但不能“野豁豁”,因为其中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近期,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与孩子溺水有关的案件:几个孩子相约至乡村无人看管的河流中嬉戏玩耍,意外却发生了,其中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

每一起溺水悲剧都在为“野泳”敲响警钟:野生水域下的暗流与漩涡,一般人很难辨识;公共水域水温不恒定,显著的温差易引发肌肉痉挛、抽筋,增加溺水风险;水底的水草、垃圾袋也会缠住泳者,使其难以脱身……

“野泳”屡禁不止,有关部门需要持续开展安全常识宣传与河道监管,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仅要告诉他们“野泳”的危险,更要告诫他们,如果同伴在野外水域落水,即使会游泳,也尽量不要下水去救,而应该向落水者抛竹竿、救生圈或者泡沫板等漂浮物,使其不至于迅速下沉,等待成人的救援。

“网红野泳地”的增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显示出上海河道水质越来越好。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因地制宜,探索合适的管理方法,例如在水深适度的地方辟出相对安全的水域等,在满足市民亲水热情的情况下,尽力保障其人身安全,让“野泳”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凌云/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