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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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4-07-15 08: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泰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加快推进泰州消防救援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4号)《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取得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消防救援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消防救援体制机制作出科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开启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新征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系列举措加强和改进消防救援工作,全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稳步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消防救援事业取得明显发展。

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时期,全市共发生火灾6284起、亡50人、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6183.25万元,同比“十二五”时期,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12.5%、16.3%、10.7%、16.8%,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及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梅兰芳艺术节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2次作为设区市代表接受国务院对江苏省消防工作考核,连续3年在省政府组织的市级消防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连续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评为“综合考核服务地方发展十佳标兵单位”。

消防责任体系渐趋完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8〕72号),建立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单位、群众组织、中介机构、公民“八位一体”责任体系。积极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制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和工作规则,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扎实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一年小灶”“三年大灶”专项行动。“十三五”时期,全市部署开展“三合一”、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打通生命通道及“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81家,累计整改火灾隐患19.7万处。全面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2.4万个,简易喷淋2800套,电气火灾监控装置3200套,电动车集中智能充电桩2800处,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消防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始终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20〕43号),建立“五位一体”消防监管新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1+2+N”新模式,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行政编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破解基层消防监管“短腿”“无腿”问题。将消防工作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市6892个基层管理网格全部开展消防工作。将火灾隐患纳入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内容,全面激发群众和网格员消防工作积极性。

实战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紧紧围绕“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求,每年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依托省级(泰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扎实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轮训培训。强化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优化作战编成,开展整建制编成训练和救援技术专业化训练。“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数、营救疏散人员数、保护财产价值数分别为2.85万次、4305人、11.179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25.8%、27.4%、41.2%,成功参与处置“4·22”泰州靖江德桥化工爆炸、“11·25”泰兴三木物流火灾、“5·22”泰州东联化工火灾,圆满完成“6·23”盐城阜宁龙卷风冰雹灾害、“3·21”响水天嘉宜特大爆炸、镇江江心洲抗洪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增援处置任务。

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持续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制(修)订工作,7个市(区)、7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专项消防规划或者专篇。全市地方消防经费累计超5.8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98%。全市新增城市消防站2个,新购置执勤消防车54辆、器材装备7.7万余件(套)。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27人、消防文员74人。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6个,2个化工园区专职消防队升级为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编队。新增村(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2306个,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56个,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系统单位1208家。

全民消防素质逐步提高。每年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全市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3处,招募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聘请20余名泰州知名人士代言消防安全,聘请1000余名社区宣传大使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活动,依托消防网格开展日常宣传提示。“十三五”时期,各类消防普及宣传、培训教育受众150万人(次),公众消防常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达79.5%。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成效明显。但随着泰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应急救援任务更趋繁重,制约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基础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火灾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交织,静态隐患量大面广,动态隐患屡治不绝。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243家,高层建筑3830幢,地下建筑营业场所近7万平方米,大型商业综合体41个,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医疗建筑15幢,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3000余家,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400万辆,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全市现有“九小场所”6.9万余处,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整改难度大。全市医药、船舶、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风险隐患高位运行,储能电站、特高压等新业态、新技术,对消防监管和灭火救援提出了新需求、新挑战。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部分村民自建房和违章建筑被改造为民宿(农家乐),可燃物多、建筑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基层基础还需强化。各地消防工作开展不平衡,消防工作责任压力传递不畅,基层自觉性不高,“上热下冷”“政热企冷”问题突出。有的单位没有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有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工作人员专职不专、主业副抓,组织谋划本地区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工作“明白人”队伍未真正建立起来,消防管理体系松散、制度不健全、日常检查巡查流于形式。消防改革转隶后,受体制机制因素影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呈现弱化趋势。部分地区消防规划执行不到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不到位,主城区消防队站布点呈空心化、边缘化,不能满足5分钟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全市城市建成区消防站缺建率为47.2%,乡镇政府专职队缺建率为58%,队站建设“欠账”较多。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

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当前,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数仅为人口总数的万分之0.88,低于全省万分之1、全国万分之1.37的平均水平;全市消防救援人员数(含政府专职队人员数)为人口总数的万分之1.75,低于全省万分之2.08、全国万分之2.25的平均水平。全市现代化消防救援专业装备配备不足,部分高精尖装备仍有“空白点”,消防救援力量相对薄弱、特种灾害救援专业人才缺乏、消防战勤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应对巨灾大难的能力水平仍需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身份属性模糊,现阶段社会认可度、个人期望值与其相应政治、经济待遇相对偏低的现状,导致招不进来、留不长远,队伍流动性比较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颇受影响,近3年全市专职消防队员退出201人、消防文员退出22人,退出率达27.5%。企业专职消防队器材装备欠缺、专业人员不足和经费难以保障,作用发挥不明显,综合救援力量比较薄弱。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力量资源分散割据,缺乏常态化的协调联动、合成训练,整体战斗力不高。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从我市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强富美高”新泰州迈上更高台阶,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讲话、训词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明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国情和灾害事故特点,全面论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而消防安全正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支撑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时期,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各级把消防救援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人民安全,为“一高两强三突出”新泰州建设保驾护航。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泰州市全力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交融,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两区融合”加快推进,中国医药城建设日新月异,到2025年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城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提升到更高水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大政治任务也要求消防救援工作加速提档升级。

——科技创新发展及新基建建设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加速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丰富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新内涵。“十四五”时期,泰州市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数字化“城市大脑”。面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时代重任,消防救援工作也必须紧紧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契机,努力构建与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相适应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带来了良好氛围。“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高,群众对安全感、幸福感的需求进一步凸显。面对日益增长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消防救援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化解当前在法律法规体系、日常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基础建设与保障、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与群众所需不相适应的矛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保障的新期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将消防救援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强化综合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全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泰州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把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优势。

——坚持融入大局。将消防工作主动融入泰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顶层设计,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消防安全布局,积极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构建适应城市发展定位的火灾防控体系。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标准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规范消防行政行为、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坚持提质强能。全力打造专业精干的应急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加快推进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形成与“全灾种、大应急”相适应的现代化、实战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高效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责使命。

——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快消防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提升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消防工作与现代科技、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向科技要战斗力。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压降一般火灾事故,基本构建起与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系统构建“5分钟灭火救援圈”,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兼职和志愿者力量为协同的应急救援工作新格局;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提请市人大制定《泰州市消防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全部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达标率100%。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实施消防员分岗分级和专业救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救援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同步提升,消防救援人员持证率100%,专项培训率100%。建设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基地,软硬件设施建设完成率100%。

——专业攻坚力量不断加强。提档升级水域、化工、高层、地下、交通事故、地震等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全力打造专业精干的应急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各市(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备1套不少于1公里的远程供水系统和1套城市排涝系统,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攻坚和跨区域增援任务。消防救援站与120实行联勤联动。

——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账”要求,消防队站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率达100%,全市现有城区和乡镇新建19个城市消防站、40个乡镇政府专职队,15个政府专职队提档升级,新建2850个市政消火栓。建立完善与“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相适应的现代化灭火救援装备体系,淘汰消防车辆30辆左右,新增车辆200辆左右。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总体达标率100%。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规定,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1400名。全市建制乡镇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等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村(社区)全部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知晓率全面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和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有效落实,消防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消防救援站总体开放率100%,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总体建成率100%,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总体培训率100%,公众消防常识宣传教育普及率90%。

——“智慧消防”进程逐步加快。全面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多维度、立体化的消防感知网络全域覆盖,应急通信保障实现“全天候、无死角”。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100%。充分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灭火救援应急指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双定期”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和锁紧“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作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机制,对因履责不到位发生火灾的,约谈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

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调整充实三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工作报告、警示约谈、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完善消防监管联动机制,与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建设,2022年火灾高危单位和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23年三级重点单位全部达标。推广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应用,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集中约谈制度。在火灾高危单位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上岗、自主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工作,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垂直管理、规范管理。

4﹒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泰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强化倒查追责。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火灾事故调查发现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失火罪的火灾事故责任人,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回头看”,建立较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二)完善消防制度建设体系

1﹒推进地方性法规建设。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和消防安全需求,积极推进《泰州市消防条例》等消防地方立法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建筑以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等深层次问题,填补泰州地方消防立法空白。结合形势任务,适时启动《泰州市市区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健全城乡消防规划编、批、管、用、考等闭环工作机制,“十四五”时期,完成《泰州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消防规划(专篇)到期的乡镇、园区全部完成编制工作,区划调整合并的小城镇同步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提高消防规划编制质量,科学规划消防队站布局,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将消防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3﹒创新消防监管执法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合理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设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抽查对象,明确监管形式。对不依法履职单位、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等监管对象,依法提高抽查率重点监管。推进“互联网+消防监管”,通过地方政务平台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落实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邮政或者在线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等服务方式,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提升火灾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分层次、分区域、分条线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建立火灾风险预警评估模型,实时智能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火灾预测预判预警能力,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建立火灾等灾情信息公众推送平台,实现火灾信息向相关区域人员、相关行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定向推送。强化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

2﹒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持“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2022年末,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和群租房等“五类场所”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区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等“四有”建设合格率达100%。根据灾害程度、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和普遍性突出问题,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3﹒强化重点场所精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等重点领域,瞄准“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重点场所,聚焦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居民燃气、消防产品等重点环节,强化对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储能电站等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公布曝光等手段,精准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

4﹒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泰州市深化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快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制建设,形成乡镇街道统一领导、监管机构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实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向上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双备案”制度。深化“1+2+N”基层消防治理机制,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探索专职消防工作机构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融合履职。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所有市(区)网格化信息平台全部设立消防管理模块,完善网格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办法,固化网格员消防职责和工作流程。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质效。

5﹒提升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庄整治和拆村并城等工作,将乡镇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或者消防专篇),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小型产业聚集区的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等工作,集中整治“城中村” “出租屋” “三合一”和“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火灾隐患,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全市行政村、居民社区100%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6﹒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鼓励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充分运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发布从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提高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

(四)建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战斗力。坚持战斗力标准,固化“营区、单位、基地”三位一体组训模式,充分利用支队实训基地,广泛开展专业培训和全员练兵,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加强预案编制管理,统一预案标准,强化预案衔接,形成系统完备、贴近实战、协调联动的预案体系,修订完善《泰州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特殊灾害事故研究,重点开展精细化工、锂电蓄能、氢燃料等新型灾害事故的针对性研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提高联动处置效能。分类型、分专业建设化工、地震、水域、抗洪抢险、雨雪冰冻等专业队,提升救援攻坚能力。

2﹒推动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发展。坚持职业化发展方向,各地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消除乡镇消防队站“空白点”。按照 “特勤站45-60人、一级站30-45人、二级站15-25人、小型站15人”编配标准,同步等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制定《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与消防救援职业高危特点相适应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推动市、市(区)专职队伍指导中心建设,统筹专职队伍的“建、管、用”,确保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根据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结构进行调整完善,努力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保障。

专栏1 “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一览表

年份

地区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市本级

74

0

0

0

0

74

海陵区

15

37

30

25

0

107

医药高新区

(高港区)

28

60

55

33

0

176

姜堰区

39

40

30

37

18

164

靖江市

28

50

45

30

0

153

泰兴市

65

59

50

70

58

302

兴化市

63

119

60

80

73

395

总计

312

365

270

275

149

1371

3﹒提升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水平。按照“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建设目标要求,强化会商研判、响应指挥、协同处置、综合保障等工作。按照标准新建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度指挥网络。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应急力量以及各行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等技术力量,通过签订联勤联动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构建有力有序的联动力量体系。推动消防救援站与120联勤联动,消防救援人员与医护人员、救护车同步执勤、同步到场。

4﹒推进消防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党务与政工、灭火救援指挥、信息通信保障、监督与法制、火灾事故调查、后勤装备管理、财务与审计、宣传与文秘、队伍教育管理等9大类和岗位能手、专业骨干、领域专家等3个梯次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培养一批专家型指挥员。发挥泰州高校及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建立“队校”融合办学机制,采取政府主导、消防救援队伍和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模式,订单式培养工匠型消防员。加强消防智库建设,建立特聘专家库、返聘专家库,为消防改革发展提供智囊和辅助决策支撑。培育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社会消防人才队伍。

(五)夯实消防基础建设体系

1﹒配套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筹建泰州(长江下游)水域救援大队。加快消防供水体系建设,在凤城河、南官河、天德湖、天禄湖等水域合理设置取水平台,作为消防水源的补充。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扑救面等标识设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消防“生命通道”的精准监管。到2025年,全面补齐消火栓“欠账”,全市新建智能市政消火栓2850个并全部接入公共消防设施感知网络平台。

专栏2 “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分配表

海陵区应建不少于350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建不少于750个,姜堰区应建不少于400个,靖江市应建不少于450个,泰兴市应建不少于450个,兴化市应建不少于450个,全市共计不少于2850个。

2﹒补齐消防救援站点短板。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帐”的要求,对接泰州市“一主两副、一带四轴”功能布局要求,积极布局消防救援站点,打造“5分钟灭火救援圈”。积极支持高速公路消防救援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效能。依托社会力量积极推进航空消防救援站建设,强化日常联合演练。

3﹒加快消防应急通信建设。配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完成全市“轻骑兵”前突小队人员、装备建设工作,配备具有越野性能的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各市(区)配齐前突通信保障车、互联网卫星便携站、便携指挥箱、移动公网专网基站、Mesh自组网设备、一体化指挥终端等关键装备,解决复杂环境下的语音、图像和数据传输问题。依托地方优秀无人机企业,配齐无人机侦查巡检、照明、灭火等模块,组建无人机保障专业队。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以远程指挥、现场通信保障、开通无线数据通信和光缆接续为主要内容的联合应急通信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能力。

(六)加强消防救援保障体系

1﹒优化消防装备实战配备。加强基础性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统型达标建设,新建的各类消防救援站,同步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员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和数量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淘汰更新到期车辆装备,引入先进技术装备,推进装备结构优化和性能升级,建设“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集群,配齐自然灾害救援、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特殊火灾扑救、消防勤务等特种攻坚装备。推动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实行装备全寿命、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管理,实现消防员与装备最佳结合。

2﹒提升战勤保障服务能力。立足抗大灾、救大险,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机制,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加强战勤保障站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和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发挥泰州消防装备产业集聚优势,建立完善企业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联动机制,拓宽物资供应渠道。建立人员、装备、物资等救援力量紧急调集机制,完善公路、铁路、航空、水路联运模式,推广使用无人机等投送方式,提升装备物资快速精准投送能力。完善消防职业健康保护机制,提高消防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

3﹒落实人员优抚优待保障。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加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政策支持,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依法享有的慰问优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等优抚优待政策。推进消防指战员备勤公寓建设。推进市、市(区)两级服务中心建设,对外搭建专业消防服务平台,对内保障队伍日常运行。支持消防员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各界优先招录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从事消防管理工作。

(七)强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落实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宣传责任,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完善消防宣传协调联动机制,组建消防宣传“智囊团”,建强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市(区)级消防宣传服务站(宣教队)。推进消防“亮屏”“大小喇叭”工程,依托物流、快递、旅游等服务行业,建立消防“流动”宣传体系。组织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开展消防宣传,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建立消防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消防志愿服务品牌。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推动各类学校聘任消防指战员担任课外辅导员,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活动,培养一批优秀消防授课教师。打造特色鲜明的消防科普基地,高标准配置消防宣传车,在重点单位、村(社区)建设“防消宣”一体化微型消防站(体验室)。

3﹒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面向小微企业、养老机构、残障人士、农村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公益培训。建立消防网络教育平台,开设网上教育课程“超市”,满足公众培训需求。

(八)搭建科技强消战略体系

1﹒深化消防物联感知建设。全面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窄带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立体化全域覆盖的消防感知数据采集体系。试点推广消防员综合监测系统、室内定位、智能空呼等消防员智能单兵装备,全面安装消防车辆信息智能传感装置。完善无人机搭载图像、红外、激光、气体、现场建模等探测设备,实现对应急救援现场的实时动态感知。推进全市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远程水压监测、电动自行车智能化充电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等感知终端,逐步实现建筑、单位、社区消防安全全要素的实时监测和数据联网汇聚,为实现直观分析消防安全态势、火灾风险预知预警、应急救援科学高效提供数据支撑。

2﹒强化单位消防信息化管理。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系统建设应用,全面推广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固化单位消防管理流程、内容,实现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全时段、可视化监测。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的数据挖掘和分析研判,实时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态,为火灾风险研判、监测预警、精准监管等提供信息支撑。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远程监控建设,提高社会单位火灾监测预警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基层消防治理提升工程

乡镇(街道)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有关要求,专门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并登记造册。

专栏3 基层消防治理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实体化运行议事协调机构

市、市(区)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分别配备不少于5人、3人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基层

监管队伍

全国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城市街道)全部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配备不少于5人、3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健全

工作制度

所有乡镇(街道)应当明确消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规范9项消防工作职责和7项工作制度。

(二)专业救援力量锻造工程

紧紧围绕泰州市医药、化工产业结构特点,建强医药、水域、洪涝、隧道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专业力量,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攻坚克难能力。

专栏4 专业救援力量锻造工程任务清单

泰州

(长江下游)

水域救援大队

直属支队管理、调度和指挥,力量规模60人,冲锋舟(艇)不少于6艘,按照标准配齐各类水域救援、城市排涝车、消防救援船等装备,承担台风、洪水、泥石流、堰塞湖、急流水域等灾害事故救援任务。

医药类特殊

火灾处置

专业队

结合中国医药城经济、产业结构特点,将医药高新区医药园区消防站建设为医药类特殊火灾事故处置专业队,力量规模40人,配置专业器材装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弥补医药类特殊火灾事故救援力量空白。

隧道救援

专业队

将靖江长江第二通道消防站建设成为隧道救援专业队,力量规模25人,配置专业器材装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具备地下空间、隧道救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队站建设强化工程

通过新建、改建、升级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点等多种形式,合理布局消防救援站点,完成“十三五”时期未建成的消防站,填补乡镇、化工园区(集中区)、经济开发区等消防队站空白点。“十四五”时期,城市主城区、乡镇新建消防队站59个,其中,城市消防站19个,乡镇消防队40个。

专栏5 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清单

地区

消防站名称

级别

初步选址

建筑面积

(m2)

建设周期

海陵区

青年北路消防站

一级

青年路与海阳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4000

2021–2022

城中消防站

小型

三水湾

1000

2021–2022

医药

高新区(高港区)

药城东部消防站

一级

东风路与福康路

交叉口东侧

4000

2021–2022

明珠消防站

小型

明珠街道

1000

2021–2022

医药园区消防站

小型

医药园区内

1000

2022–2023

临港经济园消防站

二级

长城汽车基地

2700

2022–2023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消防站

小型

高港高新区科技

孵化器

1000

2021–2022

姜堰区

城东消防站

小型

罗塘街道

1000

2021–2022

城北消防站

小型

天目山街道

1000

2021–2022

城南消防站

小型

梁徐街道

1000

2021–2022

泰兴市

城区工业园区消防站

一级

城区工业园

4000

2021–2022

澄江路消防站

一级

澄江路西尽头

4000

2021–2022

靖江市

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

消防站

小型

城南花苑北区东门

1000

2021–2022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

消防站

小型

江阴园区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北侧

1000

2021–2022

长江第二通道消防站

二级

城西大道与澄江路交叉口附近

2700

2024–2025

兴化市

城北消防站

小型

楚水路向西

1000

2021–2022

城中消防站

小型

时代广场周边

1000

2021–2022

城南消防站

小型

兴化大道向南

1000

2021–2022

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小型

兴化经济开发区

1000

2021–2022

专栏6 乡镇消防队建设任务清单

地区

队站名称

级别

初步选址

建筑面积

(m2)

建设周期

海陵区

罡杨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罡杨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华港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华港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白马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白马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胡庄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胡庄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大泗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大泗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姜堰区

张甸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张甸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娄庄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娄庄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於溪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於溪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顾高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顾高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大伦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大伦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泰兴市

农产品加工园区政府

专职队

乡镇二级

新街镇交汇处

1000

2021

张桥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张桥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珊瑚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珊瑚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分界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分界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元竹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元竹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河失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河失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广陵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广陵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古溪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古溪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根思乡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根思乡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宣堡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宣堡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曲霞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曲霞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靖江市

季市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季市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生祠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生祠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西来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罡杨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马桥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西来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东兴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东兴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兴化市

戴南镇第二政府

专职队

乡镇二级

原张郭镇镇区

范围内

1000

2021

合陈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合陈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昌荣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昌荣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1

大邹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大邹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沈伦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沈伦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陶庄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陶庄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大营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大营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中堡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中堡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竹泓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竹泓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林湖乡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林湖乡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永丰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永丰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新垛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新垛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荻垛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荻垛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海南镇政府专职队

乡镇二级

海南镇镇区范围内

1000

2022

(四)救援装备器材提质工程

推动装备物资升级换代和统型建设,提高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和适应复杂地形区域的消防车辆配备比例,按需配备多功能消防机器人、无人船舶、重型无人机等水陆空无人救援装备,探索应用气体远程探测、水下综合探测、远程高速建模、单兵机械骨骼等高新技术装备。

专栏7 救援装备器材提质工程任务清单

水域救援、防汛抗洪抢险救援装备

支队本级配齐配强大型排涝消防车、大型工程机械、拖车等水域救援装备及消防救援船艇;各大队配备冲锋舟、拖车等防汛抗洪排涝装备。

模块化遂行装备车辆和特种灾害救援训练设施

省级(泰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特种灾害救援训练设施,配备航空模块箱、重特大灾害救援模块化车辆等装备。

石油化工产业园特种灭火装备

市本级配备工业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气体消防车、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等车辆装备;泰兴市、医药高新区配备大功率重型泡沫消防车、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型供液消防车、大流量移动消防炮、拖车炮、远程供水系统等车辆装备。

公路交通救援车辆装备

各市(区)按标准配齐配强绳索救援系统,针对高空域火灾防控、灾害事故现场配备相应的重型无人飞行器。针对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救援,配备三轴重型抢险救援车和低平重型吊车、拖拽救援功能的拖车。

地下空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

辖区内有大量地下建筑的消防救援大队配备大流量高风压排烟消防车、大功率照明消防车,多功能侦查、排烟、灭火机器人。

(五)消防战勤保障升级工程

重点推进全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人员、队站、物资装备、经费保障和体制机制建设,配套建设两级装备物资储备库和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中心。

专栏8 消防战勤保障升级工程任务清单

战勤保障站

建设

完成1个市级专职战勤保障站(大队)及靖江市、泰兴市等7个战勤保障分队建设任务,注册为公益类事业单位,配齐战勤保障人员、车辆和装备设施。

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

推进泰州区域性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同步推动靖江市、泰兴市等7个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泰州区域性库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市(区)级库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分类储备火灾扑救、防灾救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运输车辆等。

应急救援技术保障中心

推进泰州区域性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建设维修监测设施,配备起重机、举升机等设备。

战勤保障车辆装备

战勤保障大队配备特别重大灾害后勤保障编组车辆装备;各战勤保障分队至少配备1套远程大流量供水系统,与急救中心签订联勤联动协议,确保救护车随调随用。

(六)消防信息科技创新工程

升级信息网络和基础设施,依托新型消防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智慧消防”一体化平台。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建设,组建无人机保障分队,促进各类先进技术在应急救援领域的落地应用。建成市级消防安全监测预警中心,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专栏9 消防信息科技创新工程任务清单

信息网络和

基础设施升级工程

升级消防信息网络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确保网络安全等保达到三级,形成集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和设备监控为一体的消防网络管理体系。依托地方专业机构,提升全市消防信息化运维能力。

消防物联感知建设

全面推进应用物联网和5G通信技术,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等应用场景,建立多位面、“地、天、空”立体的物联网数据体系,实现对灾害现场、队伍管理、消防安全形势的全面感知。

“智慧消防”一体化平台

应用

围绕应急救援、火灾防控、队伍管理、公众服务等消防实战应用场景研发统一入口的“智慧消防”平台,同步实现手机端、电脑端的全面应用。

无人机保障

分队建设

依托地方优秀无人机厂商,建设无人机专业保障分队,依托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及战勤保障人员,配备灭火、抛投、侦查等各类无人机,实现“空地一体化”的作战模式。

天地一体化视频监控融合

平台

对接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共享视频监控资源,研发天地一体化视频监控融合平台,织密城市消防高空、地面、现场视频监测预警网络。

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及重特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

履行重特大灾害现场通信保障职能,配备越野性能良好的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具备消防卫星专网、互联网卫星以及PDT专网等网络接入能力。对照部局要求,建设重特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配齐配强全市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通信装备,建设升级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物资装备、战勤保障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系统建设

加强联网监测系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应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所有接入单位点位配置率、点位标注率10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推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一般单位逐步推广使用。

指挥中心提档升级

升级市、市(区)两级119指挥中心,推动软硬件系统更新迭代,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纵向囊括灭火救援典型资料数据,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息库和集中高效、反应灵敏的应急指挥平台。

(七)公众消防素养提升工程

扎实推进“五进”消防宣传工作,加强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广建设微型消防体验室(点),提升消防安全知识覆盖率。

专栏10 公众消防素养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在姜堰区溱潼镇建设1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市(区)至少建设1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

按照标准建成泰州市消防行业中级技能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站,通过上级验收后,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微型消防体验室(点)

全市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设置微型消防体验室(点)覆盖率达100%;社区、农村、学校和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企事业单位设置微型消防体验室(点)覆盖率达50%。

消防宣传装备

市本级配备1辆具备越野功能及拥有信息采集、后期编辑、网络传输、卫星通信,UPS供电等模块功能的应急采访车;各市(区)消防宣传服务站配备不少于2套便携式应急宣传设备。各市(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型消防宣传车,具有观摩消防影像、模拟火灾报警、演示火灾扑救、体验疏散逃生、展示消防器材等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过程控制,有计划、按步骤推动规划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机制,消防救援机构要牵头统筹协调推动规划实施,健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消防建设资金,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工作和建设;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作用,发动全社会力量推动消防规划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强化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落实情况。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地区和单位,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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