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姜堰区2019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征求意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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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姜堰区2019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征求意见啦!

2023-09-28 06: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幼儿小班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各幼儿园招生统一于7月10—12日进行。招生咨询电话:88088522、88088580。

三、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姜堰城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园,到父母房屋产权(不动产)证所在区域的施教区幼儿园报名。父母房屋所在地与幼儿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到幼儿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报名。为保持施教区的相对稳定,今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施教区仍按照罗塘街道办、三水街道办原社区(村))进行划分,待城区相关公办幼儿园建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二)居住在我区乡镇的适龄儿童,按原乡镇建制,在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幼儿园就读。

(三)报名时,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不动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登记本、体检健康证明等,到幼儿园办理登记、验证和报名手续;体检健康证明如家长不能及时提供的,可到开学前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时提供。

(四)具有姜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父母身份证、就业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登记本、外来人口居住证等,向暂时居住地所属施教区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各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酌情安排。

(五)对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含武警)子女、援藏援疆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附有关证明)等特殊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根据实际情况,院子村为东桥幼儿园(南园区)和东方巴黎城幼儿园的共有施教区,家长根据情况自主选择。

(七)机关幼儿园(早教中心)今年秋学期正式招收托班(不限区域)和小班的新生。其中小班的施教区为: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北区域(与实验幼儿园淮海园区共有);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南、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罗塘幼儿园共有);中干河以西、上海路以东、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三水幼儿园共有)。

(八)因实验小学幼儿园新桥园区下半年拆除重建,今年该园区小班暂停招生,其施教区范围调至实验小学幼儿园康华园区和第二实验幼儿园。同时研究制定新桥园区的其他年级学生分流方案。

(九)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与公办幼儿园同步,并将招生方案于6月中旬前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认真做好2019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幼儿园(特别是城区幼儿园)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各幼儿园也要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守纪律。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热情耐心地做好家长来电、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与帮助。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二)坚持就近入园、方便家长的原则。各幼儿园要根据区发改委和教育局联合下达的招生指导性计划,结合本施教区内户籍3—5周岁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实际人数,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并严格按照所划分的施教区招收适龄幼儿,不得擅自跨施教区招生。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于6月中旬前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三)切实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幼儿和困难家庭幼儿的受教育权益。高度重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幼儿和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的实际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问责机制。根据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廉洁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及举报制度,对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对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并坚决取缔。

附件 姜堰城区公办幼儿园施教区划分

园 名 施教区(社区、村) 实验幼儿园 迎宾园区 北街社区、西街社区 淮海园区 光明社区(马厂路以北、三水大道以东)、河西社区(人民北路以西)、城北村(三水大道以东,人民北路以西);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北区域(与机关幼儿园共有) 第二实验幼儿园 河西社区(人民北路以东)、河东社区、振兴社区、高陈社区、城中村(姜官路以西)、城北村(人民北路以东) 实小幼儿园 康华园区 河西社区(人民北路以东)、康华社区、城东村、城中村(姜官路以东)、通扬村、公元村、朱云村、前堡村、公联村、城北村(人民北路以东) 城南园区 曹家村和老通扬河以南、前进路以西、南环路以北的区域 东桥幼儿园 北园区 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及东桥村(东海南路以西、古田路以北) 南园区 古田社区、银穆村、中天社区、桃园村、东桥村(姜堰大道以南、东海南路以西)及院子村 三水幼儿园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办所辖区域(其中上海路以东、中干河以西、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机关幼儿园共有) 罗塘幼儿园 罗塘社区、老庄社区、叶舍社区、光明社区(马厂路以南)、幸福村 ,其中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南、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机关幼儿园(早教中心)共有 南苑幼儿园 河南社区、荷叶社区(福田花园除外)、南苑社区、新城社区、彭垛社区、西桥村、沿河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北)、太宇村(328国道以北) 东方巴黎城幼儿园 城南村、唐元村、三元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南)、太宇村(328国道以南)及院子村 城西实验幼儿园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办所辖区域(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 机关幼儿园(早教中心) 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北区域(与实验幼儿园淮海园区共有);三水大道以西、中干河以东、马厂路以南、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罗塘幼儿园共有);上海路以东、中干河以西、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与三水幼儿园共有)

备注:以上施教区为罗塘街道办、三水街道办原建制社区(村)

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及省、市教育工作统一部署,现就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使其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招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学校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一)施教区招生

⒈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不动产)证(每证当年只提供一个家庭学位)、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内(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1)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招 生 单 位 登记、审核 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审核办理学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7月10-12日 7月18-24日 另行通知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城西实验学校 7月10-12日 7月18-24日 另行通知 南苑学校 姜堰四中 实验初中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东桥小学教育集团

⒉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产权(不动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⒊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屋产权(不动产)证;

(4)小学毕业证书。

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办法处理(其中七年级新生作为指标生):

(1)户籍与房产(不动产)证不符的,按房产(不动产)证上地址录取。

(2)户籍在城区、家在农村、父母在城区无持有房产(不动产)证的学生在城区服从调剂或回家庭所在地学校就读。

(3)非姜堰城区户口,已在城区就读小学或幼儿园的学生,如其父、母也非姜堰城区户口,且在城区又无持有房产(不动产)证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4)2019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产权(不动产)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划分入学。

(5)搬迁户子女,可以根据搬迁协议在原搬迁地点或新购房地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

(6)家住城区的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附有关证明),若其已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附有关证明)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不动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7)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如不愿在该校继续就读,可选择回所属施教区初中就读。

(8)城西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为中干河以西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考虑到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2019年继续实行过渡性政策,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初中或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一年级新生可自愿选择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水校区或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因新河、石黄、双寿3个村处于溱湖大道两侧,上述3个村的一年级或初一新生亦可按上述办法自愿选择相关施教区学校。

(9)根据城区有关实际情况,院子村作为东桥小学教育集团凤凰园校区与东方巴黎城校区共有施教区;赵家舍、五星花苑作为南苑学校初中部与实验初中共有施教区;以上区域由家长根据实际,自愿选择到相关学校报名。

(10)兴泰中心小学、俞垛中心小学毕业生升入溱潼二中就读,俞垛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到叶甸初中就读。户籍、住房均在原官庄乡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至实验初中或沈高学校初中部就读。

(11)特殊对象(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等)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在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手续后,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2-23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有关学校供其子女就读。实验初中、姜堰四中、实小教育集团北街校区、二实小教育集团康华校区和东桥小学教育集团凤凰园校区因生源太多、教育资源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不安排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安排详见附件2,学校须在7月24-30日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素质教育报告书;

(2)户口簿、出生证(入小学);

(3)全国系统学籍号或学籍卡(入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居住证;

(5)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就读的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9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2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民办励才实验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方案在5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四)2019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已缴纳全部购房款,产权(不动产)证及契税均未办理的,如其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服从所在施教区范围内小学教育集团(实小、二实小、东桥)总部的统一调剂;就读公办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可照顾到相对应施教区范围学校就读,但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规定,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施教区学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民办初中招收的学生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

(五)为保持施教区的相对稳定,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仍按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原建制社区(村)划分,待马厂初中、新桥小学建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进行适当调整。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影响义务教育乃至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优质发展的核心环节。为认真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区教育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特别是城区学校)招生宣传、入学材料收集、入学依据和入学方式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及督查。各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责,严守纪律,确保招生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为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区教育局在东桥小学教育集团东板桥校区设立小学和初中招生咨询处,咨询时间安排在8月5-7日。招生期间咨询电话:88088521,88088523。

(二)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政策执行到位。各学校必须对入学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学生家长在送验有关证件(材料)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有关证件(特别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进行逐一核对,如发现材料造假,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入学。各学校招收的学生名单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要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按时将子女送至指定学校报到注册。对特困家庭及留守儿童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上门做好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按照所划分的施教区招收新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坚持“零择班”的原则,建立生源均衡编班长效制度,并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小学严禁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学籍系统自动拦截)。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符合学区生条件但不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户籍、房产(不动产)证及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后果自负。

(三)切实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高度重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在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的基础上,妥善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议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8%。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根据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廉洁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及举报制度,对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专项工作。目前,我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量扩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相关学校未建成之前,各校要充分挖潜,主动作为,确保2019年起始年级无大班额现象,同时做好其他年级大班额的化解工作。

附件:1. 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

2.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安排表

附件1 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

招生学校 施教区(社区、村) 小学 实小教育集团 罗塘校区 罗塘社区、老庄社区、叶舍社区、光明社区(光明东村)、幸福村 北街校区 高陈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河西社区(人民路以东区域)、河东社区(王家舍、尚城一品及阳光花园)、公联村 城南校区 曹家村和老通扬河以南、前进路以西、南环路以北的区域 二实小教育集团 三水校区 城北村、光明社区(光明东村除外)、河西社区(人民路以西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 康华校区 康华社区、振兴社区、河东社区(王家舍、尚城一品及阳光花园以外区域)、城东村、城中村、通扬村、公元村、朱云村、前堡村 东桥小学教育集团 凤凰园校区 古田社区、银穆村、中天社区(含殷唐东路以北、励才路以东、东海路以西新划归中天社区的区域)、桃园社区及东桥村(老通扬运河以南、东海南路以东)、院子村 东板桥校区 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及东桥村(东海南路以西、古田路以北) 巴黎城校区 城南村、唐元村、三元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南)、太宇村(328国道以南)、院子村 南苑学校小学部 河南社区、荷叶社区(前进路以东)、南苑社区、新城社区(前进路以东)、彭垛社区、西桥村、沿河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北)、太宇村(328国道以北) 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办所辖区域(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含新河、石黄、双寿)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自愿选择第二实验小学集团三水校区或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初中 实验初中 振兴社区、高陈社区、康华社区、河东社区、城中村、前堡村、公元村、通扬村、朱云村、河西社区、光明社区、叶舍社区、罗塘社区、老庄社区、城北村、公联村、幸福村、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含新河、石黄、双寿)的初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初中或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均不作为择校生处理。 姜堰四中 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古田社区、东街社区、北街社区、西街社区、城东村、银穆村、东桥村、中天社区(含殷唐东路以北、励才路以东、东海路以西新划归中天社区的区域) 南苑学校初中部 河南社区、南街社区、彭垛社区、老庄社区(赵家舍、五星花苑)、荷叶社区、南苑社区、新城社区、太宇村、沿河村、曹家村、院子村、城南村、殷家村、唐元村、三元村、西桥村

备注:以上施教区为罗塘街道办、三水街道办原建制社区(村)

附件2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安排表

招 生 学 校 施教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实际工作地点) 小学 实小教育集团 罗塘校区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南、老通扬河以北区域 城南校区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南区域 二实小教育集团 三水校区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北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区域 东桥小学教育集团 东板桥校区 振兴路(励才路)以东、长江路以北区域 巴黎城校区 振兴路(励才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区域 南苑学校小学部 人民路以东、振兴路(含励才路)以西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区域 初中 南苑学校初中部 罗塘街道办(原姜堰镇)所辖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 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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