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零”长期未结案件 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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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长期未结案件 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2024-07-13 08: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泰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的重要抓手,全面回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司法效率的期盼。2023年1-11月,泰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5.49%,居全市基层法院第1名、全省基层法院第2名;平均结案时间34.26天,为全市基层法院第1优、全省基层法院第3优;2022年12月至今,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实现“动态清零”。

“这件合伙纠纷案件审理时间已经超过8个月,制约案件审结的原因是什么?清案举措是否明确?预计结案时间是什么时候?”在泰宁法院审判质效分析会上,院领导要求预超期案件承办人就案件情况作具体说明。

泰宁法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院庭长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管,全面落实案件“阅核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配合抓、条块联动共同抓的清积工作格局,确保清理工作积极推进。

为避免案件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泰宁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因案施策。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为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提出可参考清案措施10项。

通过对长期未结案件、预超期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评估、鉴定是制约民事案件高效审结的瓶颈。为此,该院完善与评估、鉴定等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因鉴定、评估、审计等客观因素影响审理期限的,要求承办人及时督促、协调,必要时发函催办。开展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把委托鉴定程序前移,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

为科学合理地设定办案任务,促进均衡结案,泰宁法院结合不同工作岗位特点,确定员额法官的基本办案任务数。以随机分案为主,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审判力量向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倾斜,有效提高司法资源利用率。

“现将11月份新增审执期限超5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书面通报,请你庭相关承办人将案件审执进度、未结原因及清理方案及时报送审管办备案。”泰宁法院审管办每月初向庭室负责人通报新增预超期案件,督促案件尽快审结。

近年来,我院依托办案系统对案件实行全流程跟踪监控,建立超5个月未结案件台账,通过“预警提示+跟踪反馈+督办问责”实行动态监管,开展预警提示17次,发出审管通报11份。1-11月,我院审限内结案率98.56%,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1名。

为切实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泰宁法院将案件审限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分层级累计扣分制,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65%。

在常规案件评查工作中,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多次扣延审限案件、久押不决案件等被纳入评查范围;由审管办组织专人对案件是否存在人为拖延,以及审限延长、扣除是否真实合法等方面开展专项评查。尤其是以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为由扣除审限的案件,评查人应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且要把握每案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个月。

此外,我院审管办与纪检监察部门就发现的案件异常信息经常性地相互沟通,完善审务监督机制,对存在长期未结案件的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人为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的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

作者|丁 鑫

原标题:《“清零”长期未结案件 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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