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英]罗杰·科特威尔 著;彭小龙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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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英]罗杰·科特威尔 著;彭小龙 译

2024-06-16 12: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科特威尔教授的《法律社会学》为当代西方社会中的法律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并为研究该领域多种多样的文献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  《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上一版出版于1984年,为了考察最近的理论著作,反映有关法律实践、纠纷解决和法律执行的研究重点的变化及相关新近研究,这个新的版本不仅篇幅有所增加,而且进行了大幅度改写。总的来看,新增加了170多条参考文献,几乎全部重写了注释及拓展阅读文献。  作为一本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的著作,《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对法律社会学所有主要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做出了系统介绍。就其本身而言,《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是为大学和理工学院中的法科学生以及社会科学学生所写的,而且并未预设读者具有法学或者社会科学等相关知识。   罗杰·科特威尔(RogerCotterrell),伦敦大学玛丽皇后·韦斯特菲尔学院法学理论教授。2005年当选英国学术院院士,2014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3年被授予社会一法律研究协会终身成就奖。科特威尔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社会一法律理论和法理学,以及信托法、比较法、犯罪学和公法。主要著作包括:《法律社会学导论》(1984年第1版,1992年第2版)、《法理学的政治分析:法律哲学批判导论》(198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法律共同体: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理论》(1995年)、《埃米尔·涂尔千:道德领域中的法律》(1999年)、《法律、文化与社会:社会理论镜像中的法律观念》(2006年)、《活法:法律与社会理论研究》(2008年)等。他曾担任法律与社会学会(美国)理事(1996~1999年)、英国全国研究评估实践法律小组成员(1999~2001年)等学术兼职,并是《法律与社会杂志》(英国)、《法律社会学》(意大利)、《格里菲斯法律评论》(澳大利亚)、《比较法杂志》(英国)、《法律、政治与社会研究》(美国)、《比较法评论》(波兰)等重要刊物的顾问委员。    彭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社会学、纠纷解决、司法原理与比较司法制度。 中译本序言第二版序言第一版前言导论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一、法律人的法律观二、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三、社会学与法学四、学科划分及其危险五、法律实证主义六、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局限七、社会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八、客观性与价值

第一章法律的社会基础一、民俗与伦常二、法律与文化三、埃利希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评四、作为社会生活框架的法律五、“活法”的经验研究六、仅仅是争论?七、法律概念的问题

第二章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一、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二、社会变迁三、有效法律行为的限度四、通过法律使人向善?五、促进社会变革的立法策略六、有效立法的一些必要条件七、”法律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局限八、关于自创生理论的评论

第三章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一、法律的功能与目的二、法律中心主义的社会凝聚观:庞德三、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与团结:涂尔干四、法律具有普遍功能?:卢埃林五、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帕森斯六、西方社会中的法律自治七、法律职业及其功能八、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法律制度九、法律与机会平等:帕森斯理论的一项经验测试十、作为社会理论的功能主义十一、法律的整合功能

第四章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一、共识的支持者二、法律的象征功能三、马克思:法律的压迫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四、法律、阶级与权力五、法律与意识形态六、法律个人主义七、法人社会中的法律八、国家与个人九、经济决定论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法律的预测注释与拓展阅读缩略语参考文献索引

内容简介:   科特威尔教授的《法律社会学》为当代西方社会中的法律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并为研究该领域多种多样的文献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  《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上一版出版于1984年,为了考察最近的理论著作,反映有关法律实践、纠纷解决和法律执行的研究重点的变化及相关新近研究,这个新的版本不仅篇幅有所增加,而且进行了大幅度改写。总的来看,新增加了170多条参考文献,几乎全部重写了注释及拓展阅读文献。  作为一本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的著作,《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对法律社会学所有主要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做出了系统介绍。就其本身而言,《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是为大学和理工学院中的法科学生以及社会科学学生所写的,而且并未预设读者具有法学或者社会科学等相关知识。 作者简介:   罗杰·科特威尔(RogerCotterrell),伦敦大学玛丽皇后·韦斯特菲尔学院法学理论教授。2005年当选英国学术院院士,2014年当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2013年被授予社会一法律研究协会终身成就奖。科特威尔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社会一法律理论和法理学,以及信托法、比较法、犯罪学和公法。主要著作包括:《法律社会学导论》(1984年第1版,1992年第2版)、《法理学的政治分析:法律哲学批判导论》(198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法律共同体: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理论》(1995年)、《埃米尔·涂尔千:道德领域中的法律》(1999年)、《法律、文化与社会:社会理论镜像中的法律观念》(2006年)、《活法:法律与社会理论研究》(2008年)等。他曾担任法律与社会学会(美国)理事(1996~1999年)、英国全国研究评估实践法律小组成员(1999~2001年)等学术兼职,并是《法律与社会杂志》(英国)、《法律社会学》(意大利)、《格里菲斯法律评论》(澳大利亚)、《比较法杂志》(英国)、《法律、政治与社会研究》(美国)、《比较法评论》(波兰)等重要刊物的顾问委员。    彭小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律社会学、纠纷解决、司法原理与比较司法制度。 目录: 中译本序言第二版序言第一版前言导论法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一、法律人的法律观二、观察法律的多维视角三、社会学与法学四、学科划分及其危险五、法律实证主义六、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局限七、社会实证主义与“解释社会学”八、客观性与价值

第一章法律的社会基础一、民俗与伦常二、法律与文化三、埃利希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评四、作为社会生活框架的法律五、“活法”的经验研究六、仅仅是争论?七、法律概念的问题

第二章作为社会变迁工具的法律一、现代法律与现代国家二、社会变迁三、有效法律行为的限度四、通过法律使人向善?五、促进社会变革的立法策略六、有效立法的一些必要条件七、”法律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局限八、关于自创生理论的评论

第三章作为整合机制的法律一、法律的功能与目的二、法律中心主义的社会凝聚观:庞德三、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与团结:涂尔干四、法律具有普遍功能?:卢埃林五、社会系统与社会结构:帕森斯六、西方社会中的法律自治七、法律职业及其功能八、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法律制度九、法律与机会平等:帕森斯理论的一项经验测试十、作为社会理论的功能主义十一、法律的整合功能

第四章法律、权力与意识形态一、共识的支持者二、法律的象征功能三、马克思:法律的压迫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四、法律、阶级与权力五、法律与意识形态六、法律个人主义七、法人社会中的法律八、国家与个人九、经济决定论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的接受与法律的正当性第六章法律的职业守护者第七章法官、法院、纠纷第八章法律执行与法律援用第九章法律的预测注释与拓展阅读缩略语参考文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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