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谈判课程总结(八篇)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 法律谈判课程总结(八篇)

法律谈判课程总结(八篇)

2024-07-10 20: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法律谈判的具体运用

摘要:我国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对建立健全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快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谈判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其价值理念及运用效果在我国当前的主要纠纷解决方式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同时,对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也起到了协调与互补的作用。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法律谈判; 纠纷解决方式

1.“互赖关系”为法律谈判的发生提供了和谐的发展基础

法律谈判的发生往往基于一定的相互信赖的关系才能实现化解纠纷的目的,这是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一个重要区别之一,学者往往称之为“互赖关系”(Interdependence)。法律谈判中的各方依据不同的目标和要求,通过相互影响达到目的,这种通过确立各自的目标,紧密结合对方以共同实现目标的情况就是互赖关系。“互赖关系是大部分社会交互作用的基础”,法律谈判是基于这个基础对使用的策略、谈判的进程及谈判的最终结果产生着影响,所以互赖关系既可能形成一边倒的“单赢”局面,也可能出现令双方均得到满足的“双赢”局面。

2.法律谈判是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1)法律谈判是基于法律的谈判。法律谈判是将诉讼平息化、过程平民化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是“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估后,借助律师技能和

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博弈”。法律谈判并不是当事人之间超越法律规定的自由合意,而是在依法的前提下,确认相关法律事实,落实利益平衡点,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对法律的遵守和对法律运用的要求,谈判者往往经过多年的磨炼,具有相当的专业法律技能,包括如法律研究技能、案情研究技能、证据挖掘技能、答辩技能、代理技能等等。法律谈判是理性的优效谈判。基于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应当坚持三个“优先”,即诉讼外解决优先、保持和睦关系优先和当事人意愿优先。法律谈判的当事人“关注的是利益而非立场”,因此法律谈判是有效的“诉讼外解决优先”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最终实现理性的优效的结果。法律谈判是通过“制定框架”实现确定问题的过程,谈判各方“将各方的需求放入一个共同的愿景之中”。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谈判对争议纠纷的剖析摒弃了诉讼解决纠纷的实质问题与人混同的不利做法,而是坚持客观标准(如互惠互利、平等对待、科学的依据或判断、市场规律、传统或专家的建议等等),把人和问题分开,创造机会,实现互利。法律谈判“通过考虑新的可能性和变通办法避免和解决争端”,为纠纷各方提供合法合理的优效选择。谈判合意的实现是基于“纠纷各方考虑了所有的因素而做出的,而且这个合意对于纠纷各方来说比放弃合作是要有利的”。但是合意的达成并非易事,法律谈判通过变通来防止纠纷各方难以实现合意的情境,即提供达成谈判协议的最佳替代方案,尽量解决纠纷和问题。

…… …… 余下全文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