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格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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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格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2024-07-10 01: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典出】宋·包拯《致君》

【释义】只要依法治国法令畅通,纪律和风气自然清正,那样就不会有治不好的国家,也不会有顽固不化的百姓。

【习语】为官之义在于明法。这里讲的义,不是指江湖义气,而是指维护公正,申张道义。无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张道义。北宋包拯认为:“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事事老好人主义。老好人主义从本质上说,就是没有为官之义。没有为官之义,使法度变得模糊不清,纪纲变得松懈无力。没有为官之义的原因在于私蔽心窍。

——《摆脱贫困•从政杂谈》

编辑丨 马姝涵 校稿丨 陈 辉

核稿丨 李长源 关 峰

审稿丨 肖振亮

原标题:《【法治格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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