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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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2017〕5号)

2024-07-11 11: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稿)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推荐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一、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全国CET-4 >=426分。

4、前三年学习成绩中不能出现不及格课程。

5、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和三校生)。

二、推荐类型

1、一般类推荐,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加权成绩优异者,有资格提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合格考试。各学院对考试合格者按照前三年的加权成绩排序,依据学院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学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2、科技创新类推荐,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中进行推荐。学生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加权成绩优异、愿意为我校发展继续深造者可申请免试攻读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者不参加选拔考试,各学院依据申请者的前三年加权成绩、科研成果、面试成绩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3、支教团和保资辅导员推荐:满足基本条件且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者可申请推荐。

三、选拔优秀推免生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推免生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在三个国家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拟在当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中(含推免生和统考生)选拔25-30名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设置直博班,直博班采取直接攻博方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直博班的课程体系须符合直博生的培养要求,学习年限为5-6年,在学期间每年享受38000元(与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奖助学金和科研津贴待遇。

直博班实行考核淘汰制,在第一学年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未达到考核要求的直博生转为硕士研究生。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依据当年我校的推荐总名额和各学院毕业数、本科录取层次确定参加一般类合格考试的比例及一般类和科技创新类的推荐名额。

2、对符合一般类推荐的学生可同时自愿申请科技创新类的推荐,但申请了一般类和科技创新类的学生不可再申请支教和辅导员的推荐。

3、一般类推荐合格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理学、工学、管理学类专业为“基础英语”和“高等数学(不含线性代数和数理统计)”;数学类专业为“数学分析”;文科专业和建筑学专业为“基础英语”;外语类专业为“专业外语”。选拔考试时间一般9月初进行。

4、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学期间享受的奖助学金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体系》。

5、我校本科生以科技创新类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大四期间,可在当年10月份开始进入研究生的课题研究阶段,每月享受500元的科研津贴。同时优先选拔进行国际交流和联合培养,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6、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进行派遣。

7、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有违犯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全国A类大赛以学生处认定的列表为准。符合一般类选拔条件且获得全国A类大赛一等奖且选拔合格的学生可不占用学院一般类的推荐指标。

五、本办法从2017年开始试行,2016年修订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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