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南阳桐柏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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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南阳桐柏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80人)

2024-07-12 21: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8:00—12:30)

为重点解决我县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 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通过走进高校引进人才的办法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紧缺学科教师80名(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80名,其中:桐柏县一高中教师20名,桐柏县实验高中教师20名,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名,具体学科情况见《桐柏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报名者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前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桐柏县一高中、实验高中的考生必须是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要求:

必须持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察结束前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体育、音乐、英语、日语教育专业的,所学专业需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已被招聘为桐柏县在编及特岗服务期内教师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教师名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桐柏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桐柏县校园招聘高中教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8:00—12:30)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

咨询电话:0377-6821691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根据宛人社〔2017〕24号文件精神,经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批,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7个学科;中等职业学校烹饪、建筑、汽修、机电、日语、电子商务、心理健康7个学科,以上14个学科属紧缺急需学科。

紧缺急需学科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下(含1:3)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的,在不降低用人标准的情况下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其他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的比例应大于等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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