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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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84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县(市)要认真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地方特色,集成政策优势,优化创业环境,构建创业平台,强化扶持引导,支持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返乡创业。 二、各试点县(市)要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节点。各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和承担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各试点县(市)要积极依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国美等电商龙头,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打造集渠道建设、电商平台、双向流通、人才培育、农村金融等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吸纳更多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四、各试点县(市)要不断拓展创业融资渠道,积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发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作用,破解返乡创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五、各试点县(市)要每季度形成创业就业监测报告,每半年度和每年度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并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 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
河南省 河南省 河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 政 厅
河南省 河南省 河南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 河南省 河南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农 业 厅 商 务 厅
中国人民银行 郑州中心支行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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