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386.57万元!河北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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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草原乡东窝铺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公告》指出,拟征收草原乡东窝铺村的土地用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3.8754公顷,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99.75万元/公顷(66500万元/亩),计386.5712万元。 同时,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原文如下: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 草原乡东窝铺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草原乡东窝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草原乡东窝铺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2]14号),用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风光项目(风电部分)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8754公顷,其中农用地3.8754公顷(其中林地0.0072公顷、草地3.868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9.75万元/公顷(66500万元/亩),计386.571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草原乡东窝铺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传[2009]2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15.9713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23.25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草原乡东窝铺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5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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