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原生产厂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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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原生产厂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4-06-18 20: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始建于1966年,1968年投产,厂址位于藁城市工业路39号(拟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地块),企业总资产26852万元,现有职工760人。建厂后经过40多年的发展,经多次技术升级改造,建设有2套合成氨装置及1套尿素生产装置,年产醇氨16万t/a(其中液氨12万t/a、甲醇4万t/a),尿素20万t/a。2000年7月建设磷酸铵生产线1条,年产4万t磷酸铵。本次仅对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原生产厂区(包括化肥生产区和磷酸铵生产区)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项目场地隶属于藁城区的工业区范围内,位于河北省藁城区廉州镇工业西路以北,石济铁路以南,西邻站南街,东临通安街。厂区位于平原地区,总占地约217亩(144666.7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9'53.50"、北纬38°1'32.21"。目前厂区已经停产,原生产所用设备设施已经拆除。该地块将由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及河北汇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拟建设商业建筑、物流中心和部分绿化工程。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6日)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受河北汇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地块开展了场地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场地调研、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完成了场地污染识别工作,并编制了该场地环境调查方案。

本项目场地调查场地现场初步采样工作于2017年3月3日开始,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为期13天。土壤钻探工作由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完成,样品采集工作由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整个现场工作在石家庄市环保局及藁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范要求顺利完成。取得检测报告后,我单位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河北省藁城市化肥总厂原生产厂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场地隶属于藁城区的工业区范围内,位于河北省藁城区廉州镇工业西路以北,石济铁路以南,西邻站南街,东临通安街。厂区位于平原地区,总占地约217亩(144666.7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9'53.50"、北纬38°1'32.21"。目前厂区已经停产,原生产所用设备设施已经拆除。

2现场采样和检测 

我单位场地调查场地现场初步采样工作于2017年3月3日开始,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为期13天。本次场地初步采样阶段共钻探74个土壤孔,采集场内各层土壤样品共469个。另采集3个原污水池池泥样品和1个红砂堆场样品,样品分析工作由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并出具检测报告.

3场地土壤检测结果分析 

本场地初步采样土壤中共检出污染物质23种,分别包括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硫化物、重金属类、总石油烃类(TPH)、挥发性有机物类(VOC)、半挥发性有机物类(SVOCs)及甲醇。超过本场地土壤风险筛选评价标准的污染物共5种,包括氨氮、氟化物,以及重金属类3种(镍、铅、砷)。本次土壤检测还对与本场地生产有关的3种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甲醇、丙烯醛、丙烯醇进行了监测。其中甲醇检出浓度范围为25~4120mg/kg,对比本场地土壤污染物的筛选值,并未超标。丙烯醛和丙烯醇均未检出。

4场地土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厂区土壤检出污染物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筛选值,需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以明确风险水平和污染范围。《调查报告》可作为下一步四原厂区地块相关环节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委托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311-8303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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