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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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规划公示

2023-05-06 18: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武威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划实施外部条件,拟对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目前,规划成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社会公示,诚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

公示网址:中国•武威http://www.gswuwei.gov.cn/。

公示期间,市民的意见建议可送到武威市自然资源局(933办公室)或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35-2251930

联系人:李永亮

通讯地址:武威市自然资源局(武威市新城区姑臧路30号)

邮政编码:733000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5日

《武威市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涉及《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中心城区内《武威市天马湖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威市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凉州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共9宗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59.29亩。

1.凉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地块

地块位于中坝镇中坝村,S316线南侧、G569线西侧,用地面积106600㎡(合159.89亩)。该地块已纳入正在编制的《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参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拟将地块规划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容积率≤0.2、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按照0.8辆/100㎡建筑面积(业务用房)标准配建。

2.凉州区第十三幼儿园地块

地块位于凉州区南园学校南侧,东至聚银新苑住宅小区、南至西部粮油土产公司、西至金硕苑住宅小区、北至正阳路,用地面积6053.6㎡(合9.08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和《武威市天马湖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将其规划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5m、绿地率≥30%。

3.民勤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民勤路西侧,东至科技巷社区家属院、南至泰安小区和社会停车场、西至天裕苑住宅小区、北至乡镇企业局家属院,用地面积4681㎡(合7.02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2018)》,7.02亩用地中按需补划3.35亩绿化用地,剩余3.67亩用地作为服务设施用地(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设施用地的规划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20%。

4.凉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及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地块

地块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南部组团,东至金安特钢、南至纬三路、西至经四路、北至城镇开发边界线(空地),用地面积9501㎡(合14.25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和《凉州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将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容积率≤0.2、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12m、绿地率≥20%。

5.丹阳路东侧地块

地块位于古浪街与丹阳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至民生百合园、南至国有建设用地、西至丹阳路、北至古浪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954㎡(合16.43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和《武威市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参照东侧民生百合园的建设强度和居住品质,将其用地性质确定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面积兼容比例不得超过3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36m、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商业按照0.8辆/100㎡建筑面积、居住按照1.1辆/户的标准配建。

6.和平大道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城西和平大道西侧,东至和平大道、南至艺舍丽境、西至规划市场五路、北至规划市场三路及玲珑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369㎡(合20.05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参照周边住宅小区的建设强度和居住品质,将其用地性质确定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面积兼容比例不得超过3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45m(最高点)、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商业按照0.8辆/100㎡建筑面积、居住按照1.1辆/户的标准配建。

7.皇台路北侧地块

地块位于城西原凉州区事故中队,东至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至皇台路、西至学海路、北至天缘小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341㎡(合17.01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武威市中心城西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参照周边地块的建设强度和居住环境,将其用地性质确定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面积兼容比例不得超过3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45m、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商业按照0.8辆/100㎡建筑面积、居住按照1.1辆/户的标准配建。

8.凉州区发放供电所地块

地块位于天颐大道北侧,东至纵二路、南至天颐大道、西至中石化加油站、北至发放村耕地,用地面积2882㎡(合4.32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和《武威市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结合《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将其规划指标确定为: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按照0.8辆/100㎡建筑面积配建。

9.甘肃金世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地块

地块现状为甘肃金世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东至金沙路、南至天马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至青啤大道、北至永昌路,用地面积74162㎡(合111.24亩)。《武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和《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根据202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规定,仅对建筑系数和绿地率进行调整,其规划指标调整为: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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