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土地使用权及四处房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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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土地使用权及四处房屋的公告

2024-07-16 11: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沈阳机床厂管理人将于2024年5月13日10时至2024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沈阳机床厂管理人,监督单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参与竞买即视为对竞买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缺陷,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竞买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

③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⑤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牟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⑥竞买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3、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同时管理人不承担过户的承诺及保证。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委托第三方代办费用、管理人协助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一)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东房字第010300848号。

土地使用者:沈阳机床厂;地址:沈阳市大专东区吉祥五路54号;图号:沈海.13;用途:21.工业;四至:东:房产五所平房、南:吉祥五路、西:公安七处宿舍、北:公安七处宿舍;用地面积:634.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44.00平方米;发证日期:1991年11月19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34平方米,地上共四栋房屋建筑物,四栋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依据四栋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进行分配的。如未来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劈,以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部分劈面积为准。

(二)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房屋四处,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东房字第018262号

卷号:234-29;所有人:沈阳机床厂;所有权性质:全民;房屋坐落: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栋号:148;建筑结构:砖木;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发证日期:1995年9月26日。

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东房字第009087号

卷号:234-9;所有人:沈阳市机床厂;所有权性质:全民;房屋坐落: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栋号:101;建筑结构:砖木;建筑面积:57平方米;发证日期:1990年9月10日。

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东房字第009078号

卷号:234-8;所有人:沈阳市机床厂;所有权性质:全民;房屋坐落: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栋号:109;建筑结构:砖木;建筑面积:146平方米;发证日期:1990年9月10日。

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东房字第009079号

所有权性质:全民;建筑结构:砖木;建筑面积:179平方米;发证日期:1990年9月10日。

沈阳机床厂持有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但该房产未记载于沈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簿》中,该房产产权产籍尚未恢复,日后能否恢复或恢复程度现无法确定。该房产拍卖价是按照有产籍的情况下确定的,如出现产籍无法恢复造成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不退还拍卖价款。

房屋建筑物及占用的土地未有设定抵押、担保等事项。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1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3504027771)。

三、咨询看样

1、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3504027771。

2、看样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一天联系管理人并自行前往看样。

3、看样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保证金、保留价、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采取整体拍卖的方式进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保留价、增价幅度见下表。

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五路54号四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单位:元)

评估价

起拍价

保证金

保留价

增价幅度

1189817

1189817

237963元

1189817

10000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自行办理标的物的登记及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配合。

标的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登记和过户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不动产登记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成交价0.5%支付给阿里巴巴平台(上限50万),竞买成功或者竞买后悔拍均由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

拍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十日内一次性缴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沈阳机床厂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分行,账号:9100701005839667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清算组(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04027771

法院监督电话:024-2831959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沈阳机床厂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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