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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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78

2023-10-28 00: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78-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4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3]46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区分我国不同地区气候条件对建筑影响的差异性,明确各气候区的建筑基本要求,提供建筑气候参数,从总体上做到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防止气候对建筑的不利影响,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第1.0.3条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时,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应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第2.1.2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系统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两级:一级区划分为7个区,二级区划分为20个区,各级区区界的划分应符合图2.1.2的规定(见文后插图)。

第2.1.3条  建筑上常用的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等21个气候要素的分布,应按本标准附录一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附图1.1至附图1.21的规定采用。

第2.1.4条  建筑气候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二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附表(一)至(九)的规定采用。

注:当建设地点与本标准附录二各表所列气象台站的地势、地形差异不大,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时,本标准附录二所列建筑气候参数,可直接引用。

#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2.2.1条  一级区划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各一级区区划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一级区区划指标表2.2.1

第2.2.2条  在各一级区内,分别选取能反映该区建筑气候差异性的气候参数或特征作为二级区区划指标,各二级区区划指标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二级区区划指标表2.2.2

# 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 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3.1.1条  该区冬季漫长严寒,夏季短促凉爽;西部偏于干燥,东部偏于湿润;气温年较差很大;冰冻期长,冻土深,积雪厚;太阳辐射量大,日照丰富;冬半年多大风。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31~—10℃,7月平均气温低于25℃;气温年较差为30~5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0~16℃;3~5月平均气温日较差最大,可达25~30℃;极端最低气温普遍低于—35℃,漠河曾有—52.3℃的全国最低记录;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145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0%~70%;年降水量为200~800mm,雨量多集中在6~8月,年雨日数为60~160d。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40~200W/m2,年日照时数为2100~3100h,年日照百分率为50%~70%,12~翌年2月偏高,可达60%~70%。

四、12~翌年2月西部地区多偏北风,北、东部多偏北风和偏西风,中南部多偏南风;6~8月东部多偏东风和东北风,其余地区多为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5m/s,12~翌年2月平均风速为1~5m/s,3~5月平均风速最大,为3~6m/s。

五、年大风日数一般为10~50d;年降雪日数一般为5~60d;长白山个别地区可达150d,年积雪日数为40~160d;最大积雪深度为10~50cm,长白山个别地区超过60cm;年雾凇日数为2~40d。

第3.1.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ⅠA区冬季长9个月以上,1月平均气温低于—28℃;多积雪,基本雪压为0.5~0.7kPa;该区为永冻土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4.0m左右。

二、ⅠB区冬季长8~9个月,1月平均气温为—28~—22℃;年冰雹日数为1~4d;年沙暴日数为1~5d;基本雪压为0.3~0.7kPa;该区为岛状冻土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2.0~4.0m。

三、ⅠC区冬季长7~8个月,1月平均气温为—22~—16℃;夏季长1个月左右;年冰雹日数为3~5d;年沙暴日数为5d左右;东部基本雪压值偏高,为0.3~0.7kPa;最大冻土深度为1.5~2.5m。

四、ⅠD区冬季长6~7个月,1月平均气温高于—16℃;夏季长2个月;年冰雹日数为5d左右;西部年沙暴日数为5~10d;最大冻土深度为1.0~2.0m。

第3.1.3条  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使建筑物满足冬季日照和防御寒风的要求;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合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及大风的不利影响;屋面构造应考虑积雪及冻融危害;施工应考虑冬季漫长严寒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ⅠA区和ⅠB区尚应着重考虑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和地下管道的影响,防止冻土融化塌陷及冻胀的危害。

四、ⅠB、ⅠC和ⅠD区的西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冰雹和防风沙。

#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3.2.1条  该区冬季较长且寒冷干燥,平原地区夏季较炎热湿润,高原地区夏季较凉爽,降水量相对集中;气温年较差较大,日照较丰富;春、秋季短促,气温变化剧烈;春季雨雪稀少,多大风风沙天气,夏秋多冰雹和雷暴;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10~0℃,极端最低气温在—20~—30℃之间;7月平均气温为18~28℃,极端最高气温为35~44℃;平原地区的极端最高气温大多可超过40℃;气温年较差可达26~34℃,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7~14℃;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145~9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少于80d;年最高气温高于或等于35℃的日数可达10~2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0%~70%;年雨日数为60~100d,年降水量为300~1000mm,日最大降水量大都为200~300mm,个别地方日最大降水量超过500mm。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50~190W/m2,年日照时数为2000~2800h,年日照百分率为40%~60%。

四、东部广大地区12~翌年2月多偏北风,6~8月多偏南风,陕西北部常年多西南风;陕西、甘肃中部常年多偏东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3~5月平均风速最大,为2~5m/s。

五、年大风日数为5~25d,局部地区达50d以上;年沙暴日数为1~10d,北部地区偏多;年降雪日数一般在15d以下,年积雪日数为10~40d,最大积雪深度为10~30cm;最大冻土深度小于1.2m;年冰雹日数一般在5d以下;年雷暴日数为20~40d。

第3.2.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ⅡA区6~8月气温高,7月平均气温一般高于或等于25℃;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20~80d;暴雨强度大;10~翌年3月多大风风沙,沿海一带4~9月多盐雾。

二、ⅡB区6~8月气温偏低,7月平均气温一般低于25℃;年平均相对湿度偏低;3~5月多风沙;年降水量普遍少于ⅡA区。

第3.2.3条  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满足冬季日照并防御寒风的要求,主要房间宜避西晒;应注意防暴雨;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且兼顾夏季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多大风的不利影响;建筑物宜有防冰雹和防雷措施;施工应考虑冬季寒冷期较长和夏季多暴雨的特点。

三、ⅡA区建筑物尚应考虑防热、防潮、防暴雨,沿海地带尚应注意防盐雾侵蚀。

四、ⅡB区建筑物可不考虑夏季防热。

#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3.3.1条  该区大部分地区夏季闷热,冬季湿冷,气温日较差小;年降水量大;日照偏少;春末夏初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梅雨期,多阴雨天气,常有大雨和暴雨出现;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夏秋常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易有暴雨大风天气;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7月平均气温一般为25~30℃,1月平均气温为0~10℃;冬季寒潮可造成剧烈降温,极端最低气温大多可降至—10℃以下,甚至低于—20℃;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40~11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较高,为70%~80%,四季相差不大;年雨日数为150d左右,多者可超过200d;年降水量为1000~1800mm。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10~160W/m2,四川盆地东部为低值中心,尚不足110w/m2;年日照时数为1000~2400h,川南黔北日照极少,只有1000~1200h;年日照百分率一般为30%~50%,川南黔北地区不足30%,是全国最低的。

四、12~翌年2月盛行偏北风;6~8月盛行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3m/s,东部沿海地区偏大,可达7m/s以上。

五、年大风日数一般为10~25d,沿海岛屿可达100d以上;年降雪日数为1~14d,最大积雪深度为0~50cm;年雷暴日数为30~80d,年雨凇日数,平原地区一般为0~10d,山区可多达50~70d。

第3.3.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ⅢA区6~10月常有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30年一遇最大风速大于25m/s;暴雨强度大,局部地区可有24小时降雨量400mm以上的特大暴雨,夏季有海陆风,不太闷热。

二、ⅢB区夏季温高湿重,闷热天气多;冬季积雪深度最大可达51cm;四川盆地部分的日照百分率极低,光照度偏低。

三、ⅢC区夏季不太闷热,日照百分率普遍较低;川南黔北日照百分率极低,光照度偏低。

第3.3.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应适当兼顾防寒。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有利于良好的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避西晒,并满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击要求;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防雨的措施。

三、Ⅲ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四、ⅢB区北部建筑物的屋面尚应预防冬季积雪危害。

#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3.4.1条  该区长夏无冬,温高湿重,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小;雨量丰沛,多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易有大风暴雨天气;太阳高度角大,日照较小,太阳辐射强烈;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高于10℃,7月平均气温为25~29℃,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低于40℃,个别可达42.5℃;气温年较差为7~19℃,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5~12℃;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100~20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左右,四季变化不大;年降雨日数为120~200d,年降水量大多在1500~2000mm,是我国降水量最多的地区;年暴雨日数为5~20d,各月均可发生,主要集中在4~10月,暴雨强度大,台湾局部地区尤甚,日最大降雨量可在1000mm以上。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30~170W/m2,在我国属较少地区之一,年日照时数大多在1500~2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35%~50%,12~翌年5月偏低。

四、10~翌年3月普遍盛行东北风和东风;4~9月大多盛行东南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沿海岛屿风速显著偏大,台湾海峡平均风速在全国最大,可达7m/s以上。

五、年大风日数各地相差悬殊,内陆大部分地区全年不足5d,沿海为10~25d,岛屿可达75~100d,甚至超过150d;年雷暴日数为20~120d,西部偏多,东部偏少。

第3.4.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ⅣA区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大于25m/s;年平均气温高,气温年较差小,部分地区终年皆夏。

二、ⅣB区2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小于25m/s;12~翌年2月有寒潮影响,两广北部最低气温可降至—7℃以下;西部云南的河谷地区,4~9月炎热湿润多雨;10~翌年3月干燥凉爽,无热带风暴和台风影响;部分地区夜晚降温剧烈,气温日较差大,有时可达20~30℃。

第3.4.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该区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虑防寒、保温。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开敞通透,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遍西晒,宜设遮阳;应注意防暴雨、防洪、防潮、防雷击;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暴雨的措施。

三、Ⅳ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四、ⅣB区内云南的河谷地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3.5.1条  该区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大部分地区冬温夏凉,干湿季分明;常年有雷暴、多雾,气温的年较差偏小,日较差偏大,日照较少,太阳辐射强烈,部分地区冬季气温偏低;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0~13℃,冬季强寒潮可造成气温大幅度下降,昆明最低气温曾降至—7.8℃;7月平均气温为18~25℃,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低于40℃,个别地方可达42℃;气温年较差为12~20℃;由于干湿季节的不同影响,部分地区的最热月在5、6月份;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0%~80%;年雨日数为100~200d,年降水量在600~2000mm;该区有干季(风季)与湿季(雨季)之分,湿季在5~10月,雨量集中,湿度偏高;干季在11~翌年4月,湿度偏低,风速偏大;6~8月多南到西南风;12~翌年2月东部多东南风,西部多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3m/s。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日140~200W/m2,年日照时数为1200~2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30%~60%。

四、年大风日数为5~60d;年降雪日数为0~15d,东北部偏多;最大积雪深度为0~35cm;高山有终年积雪及现代冰川;该区为我国雷暴多发地区,各月均可出现,年雷暴日数为40~120d;年雾日数为1~100d。

第3.5.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ⅤA区常年温和,气温较低;气温年较差为14~20℃,气温日较差为7~11℃,日照较少。

二、ⅤB区除攀枝花和东川一带常年气温偏高外,其余地方常年温和,但雨天易造成低温;气温年较差和气温日较差均为10~14℃;年雷暴日数偏多,南部部分地区可超过120d;年雾日数偏多,可超过100d。

第3.5.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使湿季有较好自然通风,主要房间应有良好朝向;建筑物应注意防潮、防雷击;施工应有防雨的措施。

三、Ⅴ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

四、Ⅴ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

#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3.6.1条  该区长冬无夏,气候寒冷干燥,南部气温较高,降水较多,比较湿润;气温年较差小而日较差大;气压偏低,空气稀薄,透明度高;日照丰富,太阳辐射强烈;冬季多西南大风;冻土深,积雪较厚,气候垂直变化明显;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0~—22℃,极端最低气温一般低于—32℃,很少低于—40℃;7月平均气温为2~18℃;气温年较差为16~3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2~16℃,冬季气温日较差最大,可达16~18℃;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285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30%~70%;年雨日数为20~180d,年降水量为25~900mm;该区干湿季分明,全年降水多集中在5~9月或4~10月,约占年降水总量的80%~90%,降水强度很小,极少有暴雨出现。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80~260w/m2,年日照时数为1600~3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40%~80%,柴达木盆地为全国最高,可超过80%。

四、该区东北部地区常年盛行东北风,12~翌年2月南部和东南部盛行偏南风;其他地方大多为偏西风,6~8月北部地区多东北风,南部地区多为东风;年平均风速一般为2~4m/s,极大风速可超过40m/s;空气密度甚小;年平均气压值偏低,大多在600hPa左右,只及平原地区的2/3~1/2。

五、年大风日数为10~100d,最多可超过200d;年雷暴日数为5~90d,全部集中在5~9月;年冰雹日数为1~30d;12~翌年5月多沙暴,年沙暴日数为0~10d;年降雪日数为5~100d,年积雪日数为10~100d;高山终年积雪,有现代冰川,最大积雪深度为10~40cm。

第3.6.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ⅥA区冬季严寒,6~8月凉爽;12~翌年5月多风沙,气候干燥;年降水量一般为25~200mm,山地高处降水较多,可超过500mm。

二、ⅥB区全年皆冬,气候严寒干燥,为高原永冻土区,最大冻土深度达2.5m左右,年沙暴日数为10d左右。

三、ⅥC区冬季寒冷,6~8月凉爽;降水较多,比较湿润;多雷暴且雷击强度大;西部地区年太阳总辐射照度偏高,超过260W/m2;年沙暴日数偏多,可达20d。

第3.6.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的要求,夏天不需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注意防寒风与风沙;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注意大风的不利作用,地基及地下管道应考虑冻土的影响;施工应注意冬季严寒的特点。

三、ⅥA区和ⅥB区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

四、ⅥC区东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雷击。

#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3.7.1条  该区大部分地区冬季漫长严寒,南疆盆地冬季寒冷;大部分地区夏季干热,吐鲁番盆地酷热,山地较凉;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大部分地区雨量稀少,气候干燥,风沙大;部分地区冻土较深,山地积雪较厚;日照丰富,太阳辐射强烈;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20~—5℃,极端最低气温为—20~—50℃;7月平均气温为18~33℃,山地偏低,盆地偏高;极端最高气温各地差异很大,山地明显偏低,盆地非常之高,吐鲁番极端最高气温达到47.6℃,为全国最高;气温年较差大都在30~4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0~18℃;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110~18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小于12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35%~70%;年降雨日数为10~120d;年降水量为10~600mm,是我国降水最少的地区;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8月,约占年总量的60%~70%;山地降水量年际变化小,盆地变化大。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70~230W/m2,年日照时数为2600~3400h,年日照百分率为60%~70%。

四、12~翌年2月北疆西部以西北风为主,东部多偏东风;南疆东部多东北风,西部多西至西南风;6~8月大部分地区盛行西北和西风,东部地区多东北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

五、年大风日数为5~75d,山口和风口地方多大风,持续时间长,年大风日数超过100d;区内风沙天气盛行,是全国沙暴日数最多的地区,年沙暴日数最多可达40d;年降雪日数为1~100d。

第3.7.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ⅦA区冬季干燥严寒,为北疆寒冷中心;夏季干热,为北疆炎热中心;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可达72d;年降水量少于200mm;基本雪压值小于0.5kPa;最大冻土深度为1.5~2.0m。

二、ⅦB区冬季严寒,夏季凉爽,较为湿润;基本雪压值偏高,为0.3~1.2kpa;最大积雪深度为30~80cm;最大冻土深度为0.5~4.0m;有永冻土存在;高山终年积雪,有现代冰川;冬季多阴雨天气;4~9月山地多冰雹。

三、ⅦC区冬季严寒,夏季较热;年降水量小于200mm,空气干燥,风速偏大,多大风风沙天气;日照丰富;最大冻土深度为1.5~2.5m;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20~70d。

四、ⅦD区冬季寒冷,夏季干热,日照丰富,平均风速偏小,常年干燥少雨,年降水量小于200mm,多风沙天气;吐鲁番盆地夏季酷热,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约为120d,高于或等于35℃的天数为97d。

第3.7.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以防寒风与风沙,争取冬季日照为主;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房屋外围护结构宜厚重;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以及大风等的不利作用;施工应注意冬季低温、干燥多风沙以及温差大的特点。

三、除ⅦD区处,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的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危害。

四、ⅦB区建筑物尚应特别注意预防积雪的危害。

五、ⅦC区建筑物尚应特别注意防风沙,夏季兼顾防热。

六、ⅦD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夏季防热要求,吐鲁番盆地应特别注意隔热、降温。

# 附录一 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

附录一  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

附图1.1  一月平均气温(℃)分布图

附图1.2  七月平均气温(℃)分布图

附图1.3  气温年较差(℃)分布图

附图1.4  年平均气温日较差(℃)分布图

附图1.5  一月平均相对湿度(%)分布图

附图1.6  七月平均相对湿度(%)分布图

附图1.7  年降水量(mm)分布图

附图1.8  最大积雪深度(cm)分布图

附图1.9  冬季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0  夏季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1  全年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2  年日照时数(h)分布图

附图1.13  年总光照度[klx]分布图

附图1.14  年扩散光照度[klx]分布图

附图1.15  年太阳总辐射照度[W/m2]分布图

附图1.16  冬季太阳总辐射照度[W/m2]分布图

附图1.17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W/m2]分布图

附图1.18  最大冻土深度[cm]分布图

附图1.19  年雷暴日数[d]分布图

附图1.20  年沙暴日数[d]分布图

附图1.21  年冰雹日数[d]分布图

# 附录二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

附录二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一)附表2.1-1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二)2.1-2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三)附表2.1-3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四)附表2.1-4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五)附表2.1-5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六)附表2.1-6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七)附表2.1-7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八)附表2.1-8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九)附表2.1-9

注:① 区属号“ⅠB.3”中,“Ⅰ”表示一级区编号,“B”表示二级区编号,“3”表示该区内城镇编号。

②  降、积雪的初、终日中加“*”者表示出现年数占整编年数2/3或以上,以便与每年均有出现的相区别。

③ 凡资料数值加“#”的,表示资料欠准确,但仍可使用。空格表示缺资料或按规定不作统计。

④ 表中“地名”系以国务院批准的1989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

# 附录三 名词解释

附录三  名词解释

# 附录四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录四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附加说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谢守穆  周曙光  马天健     刘崇颐  王昌本 王启欢

#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63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经建设部1993年7月5日以建标[1993]462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编制组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国标管理组(邮编100044,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印刷,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标准时使用,不得外传和翻印。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编制目的。建筑与气候的关系十分密切,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无不受气候的巨大影响,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建筑气候和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的有关情况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一《国外建筑气候区划简介》一文。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各地气候差异悬殊,为了适应各地不同的气候条件,建筑上反映出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寒冷的北方,建筑需防寒和保温,建筑布局紧凑,体态封闭、厚重;炎热多雨的南方,建筑要通风、遮阳、隔热,以降温除湿,建筑讲究防晒,内外通透,沿海地区的建筑还需防台风和暴雨;高原之上的建筑要注意强烈的日照,气候干燥和多风沙等。因此,研究我国建筑与气候的关系,按照各地建筑气候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建筑气候区划,概括出各区气候特征,明确各区建筑的基本要求,提供建筑设计所需的气候参数,合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改善环境功能和使用条件,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加快建设速度,发挥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50年代就开展了建筑气候区划的研究,并于1964年提出了《全国建筑气候分区草案(修订稿)》,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内部出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草案未能得到实际应用。有关我国建筑气候区划的情况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二《我国建筑气候区划概述》一文。

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有关建筑专业标准规范的制订和修订,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作为基础。本标准的区划是在总结我国以往的区划经验的基础上,并与《民用建筑热工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协调制订的。本标准对区划分级、各区区划指标、各区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的基本要求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应该特别说明的是,有关采暖区的划分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很广,原则性很强的问题,根据审查会议的讨论,由于采暖区划涉及面广,目前制订该项区划条件尚未成熟,暂将采暖区划与建筑气候区划标准脱钩,所以,本标准中有关采暖的指标、气候参数和要求等有关内容均不涉及。

第1.0.2条  标准适用范围。建筑按用途分为工业与民用两大类。民用建筑因等级不同,工业建筑因工艺要求各异,其室内温湿度等条件要求不一样,如高级宾馆、档案馆、文物历史博物馆、办公楼等均要求较高,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都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厂,如精密仪器、仪表工厂,纺织厂,电子工业车间等要求恒温恒湿,而钢铁厂的热车间散热量很大,要求尽快散热。据统计,高缎民用建筑和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建筑约占垒国总建筑面积的10%,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是大量的,约占90%,本标准在拟订建筑气候区划指标和建筑基本要求时,都是针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另外,从收集到的国外建筑气候区划资料中也可看到,建筑气候区划都是针对某一类建筑的,如苏联的“居住建筑气候区划”,日本的“住宅节能度日值区划”和“办公楼节能建筑气候区划”等。道理很简草,只有室内外条件相近,才能有建筑的相似性,才可将相同的建筑要求列入一个建筑气候区,所以本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第1.0.3条  本标准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基础标准,主要对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起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所以,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各有关标准规范的共性部分,对于各个专业标准规范中特有的内容,本标准未作规定,仅规定达到某一专业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代替相关专业的标准规范。因此,本条规定,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区划原则。气候区划原则,一般有主导因素原则、综合性原则及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原则等三种不同的原则。

主导因素原则强调进行某一级分区时,必须采用统一的指标,综合性原则强调区内气候的相似性,而不必用统一的指标去划分某一级分区,两者各有利弊,目前常用的区划原则是将上述二者结合起来的第三种原则。本标准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原则。

第2.1.2条  区划的分级。建筑气候区划是反映我国建筑与气候关系的区域划分,由于影响建筑气候区划的因素很多,各气候要素的时空分布不一,各气候要素对建筑气候区划的作用也不相同,因此,区划必须分级,这样可使各级分区中,突出各级区内建筑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本标准作为全国性的区划标准,主要用于宏观控制,是高层次的,必须有较大的概括性,为了便于应用,目前的区划系统以避繁就简为宜。本标准在分析各气候要素对建筑影响的大小和气候要素在全国的分布状况之后,决定先按二级区划系统划分,至于更低级的划分,各省、市、地区可根据上述原则,在所辖范围内进一步划分。但各级区的划分原则必须有一定的建筑气候特征和相应的建筑基本要求为依据,假使仅有某一气候要素在程度上的较小差别,而目前建筑技术经济上无明显的反应,在这样的地区范围内就没有必要再划区。据此,全国划分为7个一级区,20个二级区。一级区反映垒国建筑气候上大的差异,二级区反映各大区内建筑气候上小的不同。图2.1.2表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的全貌,一级区以大写罗马字Ⅰ、Ⅱ、Ⅲ……代表其区号,二级区则在一级区号的右侧注以大写英文字母A、B、C……代表其二级区号。在本标准制订过程中,曾对我国各建筑气候区的名称作过多次讨论,意见不能完全统一,主要问题在于区名很难与国际上有关气候学和地理学中通用的名称相一致,而用上述编号作为区名,则能为大家所接受。有关区划的原则与分级的说明详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四《关于建筑气候区划的若干问题》一文。

第2.1.3条  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本标准附录一中给出21幅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其中除年总光照度和年扩散光照度两幅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和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研究的成果外,其余均是根据国家气象部门1951~1980年整编资料绘制的。

气候要素分布图的作用有三个:一是为划分一级区提供依据,如1月平均气温等,二是为划分二级区提供依据,三是对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气候参数的不足作补充。例如最大积雪深度,冬、夏及全年风向玫瑰分布,日照时数分布,太阳辐射照度分布以及各种天气状况分布、光照度、太阳辐射照度等图均具有一定科学价值。

第2.1.4条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本标准附录二给出全国203个气象台站的气候参教。为了满足区划和当前建设的需要,气象台站的选点除全国主要城市和新开放的港口城市(如深圳、秦皇岛)、新能源基地(如陕西韩城,甘肃窑街、云南芒市、内蒙东胜)外,还照顾到布点的均匀性和某些气象上的极值点。我国城镇分布的规律是东南沿海密集,而西部沙漠及西南高原极为稀疏,考虑到布点的均匀性,故将东南沿海城镇数量压缩,如江苏的无锡邻近南京,广东的佛山邻近广州,虽其工农业产值和人口数量均为重点城镇也未列入,而西部城镇的布点则适当增加,如青海的茫崖、大柴旦虽非县级以上城镇,而其所处地区空白较大,却也被列入。此外,还有一些具有建筑气象要素极值点的气象台站,如黑龙江的漠河(最低气温记录—52.3℃)、新疆的吐鲁番(最高气温记录47.6℃),甘肃的夏河(沙暴日数110d)也被列入。

鉴于本标准是基础标准,建筑气候参数的选取应以各有关专业共同的常用的参数为准,凡是专业性标准规范中所必需具备的参数,如采暖计算温度等,已由各专业标准解决,本标准一律不列,避免重复。

考虑到本标准的气候参数作为有关建筑专业的基础参数,其统计方法仍以原中央气象局1979年颁布的《全国地面基本气象资料统计方法》中有关规定为准。

气象参数统计年代长,所得的气候参数值就比较稳定,概率性更强,也更有代表性,世界气象组织规定,30年记录为得出气象特征的最短年限,我国许多气象台站是50年代中后期建立的,如果选用1951~1980年的气象记录资料,则不足30年的台站为数不少,为使统计年份接近30年,并尽量靠近最近的年份,本标准选用1951~1985年的气象记录资料整理,能够较好地反映全国各地气候的近况。但仍有个别台站建站较晚,只有8年资料,其代表性就差一些,但其差别不大,还是可用的,所有气象台站的资料统计年代均在表末注明,供参考。

使用本标准参数时,建设地点与本标准所列气象台站的地势、地形差异不大,且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及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可直接引用。因为气候受地形影响很大,如气温随海拔高度上升而下降,在我国夏季,高度每升高100m,平均气温降低0.6℃,冬季稍小些,地形使降雨量分布不均,而风随地形的变化更为明显。所以,气象部门规定,在地势平坦的地区,一个台站可以覆盖50km的范围,只要某地与气象台站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气候具有相似性,参数使用比较可靠,而地势崎岖的地区则由于气候垂直变化比较复杂,不可直接引用。有关建筑气候参数的更详细的说明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七《关于建筑气候参数及气候要素分布图的概述》。

#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2.2.1条  一级区划指标。一级区划主要根据全国范围内对建筑有决定性影响的气候因素来拟定。

气温、湿度、降水、积雪、太阳辐射、风、冻土、日照等气候要素对建筑有很大影响,其中积雪、风、冻土等只在局部地区才呈现出较大的梯度,日照和太阳辐射照度多呈纬向分布,梯度一般也不大;积雪主要影响建筑屋面荷戟、形式和构造,但又不是唯一的因素;风速产生水平荷载,对结构产生影响,但也不是结构设计的唯一因素;风向及频率对城市规划产生较大影响,但城市规划也是要综合其他许多因素的,冻土影响到地基及地下管道埋深,但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埋深受多种因素的控制,且冻土在全国的分布是局部性的;日照主要影响城市规划和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但城市规划和日照标准也取决于多种因素;太阳辐射对热工、采暖、空调有影响,但它与温度的作用相比还是次要的,且其随机性较大。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积雪、风、冻土、日照和太阳辐射并不是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气候要素,不能作为主要指标。

气温、降水、相对湿度在空间和时间分布上差异很大,它形成我国各地气候特征的主要差异,即为冷、热、干、湿之不同。这三种气候要素对建筑产生的影响也是最大的,一是它们几乎影响到建筑行业的各个专业,如热工、暖通、规划、设计、结构、地基、给排水、建材、施工等专业都与温度、湿度,降水有关;二是它们对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起主要作用,如建筑围护结构的热阻要求和采暖能耗核算主要决定于温度和湿度条件。所以一级区划应以气温、相对湿度和降水量作为指标是有道理的,是能全面反映建筑气候特点的。

然而气温作为指标,可有年平均气温、月平均气温、月平均最高与最低气温、高于或低于某一界线温度的天数等,选取的指标既要有明确的建筑意义,卫要符合习惯,使用方便,为大家所接受,经过反复征求意见,认为月平均温度能较好地反映一地的冷热程度,有关专业使用的一些计算参数大多是以月平均气温为基础统计的,工程界乐于接受。故本标准选用1月平均气温和7月下均气温为主要指标,年日平均气温小于等于5℃的日数能反映一地寒冷期的长短,年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5℃的日数能反映一地炎热期的长短,故将此二项指标作为辅助指标。

对建筑起决定作用的是最热月(7月个别地区为5月、6月)和最冷月(1月)气温。1月由于受西北寒流的影响,东部南北温差达50℃,而西部南北则温差较小,因此,选用1月平均气温作为东部季风区的划分指标。7月由于受东南季风暖流的影响,全国普遍增温,东部南北温差仅10℃,青藏高原温度仍然很低。因此,选用7月平均气温作为青藏高原与其他地区的界限指标。

相对湿度在气温适中时,对人的热作用并不明显,只在气温高时才有明显影响。我国相对湿度分布一般在7月份最大,东部季风区相对湿度大多在70%以上,而西北部只有30%~70%。所以选用7月平均相对湿度作为Ⅰ、Ⅶ区区划的主要指标。

降水量是确定区域雨水排水和屋面排水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同时降水量也反映了一个地方的干湿程度,降水也给施工带来影响。此外,降水还可能使某些黄土及膨胀土产生湿陷或膨胀。排水工程一般不以年降水量为指标,而以暴雨强度为设计指标,即以10min和1h的最大降水量为指标。考虑到10min和1h最大降水量与年降水量分布规律大致相近,以及年降水量对建筑的其他方面影响,本标准仍然用年降水量作为指标。由于我国年降水量的分布与湿度分布一样,东南部大,西北部小,东部各区内降水量的差别在建筑上的反映不明显,所以年降水量仅作为Ⅰ、Ⅶ区划分的辅助指标。

确定划区指标的详细依据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三《建筑气候区划指标的确定》和研究报告之四“关于中国建筑气候区划的若干问题》。

下面对表2.2.1中的区界划分指标作简单说明。

一、Ⅰ、Ⅶ区与Ⅱ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10℃,低于或等于—10℃为Ⅰ、Ⅶ区,高于—10℃为Ⅱ区(Ⅶ区的部分地区,1月平均气温高于—10℃,但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和其他气候因素,仍然划归Ⅶ区)。从建筑意义上说,Ⅰ、Ⅶ区只要考虑防寒,自然就满足了夏季隔热要求,故不考虑夏季防热,且从我国目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对于门窗的设置,在Ⅰ、Ⅶ区一般用双层,而在Ⅱ区则仍为单层,分界线东起丹东北,向西经锦州、承德、北京、大同、榆林、中宁跗近,止于西宁东北与Ⅵ区相连,基本上平行于长城,所以又称这条线为长城线。

二、Ⅱ区与Ⅲ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0℃,低于或等于0℃为Ⅱ区,高于0℃为Ⅲ区,从建筑意义上说Ⅱ区冬季寒冷干燥而且寒冷期长,但夏季亦较炎热。所以建筑应以冬季防寒为主,适当兼顾夏季防热,Ⅲ区十分炎热、潮湿,炎热时间长,而冬季湿冷,但寒冷期较短,与Ⅱ区相反,建筑以夏季防热降温为主,兼顾冬季防寒。另外,因为气温低于0℃,建筑围护结构易产生凝结水的冻结,凝融对建筑的耐久性将会产生很大的危害,有冻结危险的地区就是1月平均气温低于0℃的地区,0℃线向来是我国南北方的分界线,分界线东起江苏的盐城北,向西经淮阴、蚌埠、阜阳、山阳、略阳、武都附近,止于Ⅵ区的马尔康以东,分界线大致经过秦岭、淮河,所以又称这条线为秦(岭)淮(河)线。

三、Ⅲ区与Ⅳ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10℃,低于或等于10℃为Ⅲ区,高于10℃为Ⅳ区。从建筑意义上说,Ⅳ区建筑只要考虑夏季防热而不考虑冬季防寒,因为从人体生理角度看,室温低于12℃时,人体会感到很冷,影响人的正常活动,所以维持室温在12℃以上,是最起码的要求。实地观测表明,不采暖房间如不通风,室温可比室外平均气温高2~3℃,即当室外平均气温为10℃时,室温可维持在12℃以上,能满足人们正常活动的起码要求。所以,1月平均气温高于10℃的地区可以不考虑防寒问题。分界线东起福州北,向西经龙岩、寻乌、连平、连县、柳州、兴仁附近,与Ⅴ区相连,分界线大致经过南岭,所以又称这条线为南岭线。

以上三条线,也是我国自然地理学上公认的气候分界线。

四、Ⅴ区与Ⅲ、Ⅳ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7月平均气温25℃,低于25℃为Ⅴ区,高于25℃为Ⅲ、Ⅳ区。从建筑意义上说,Ⅴ区最热月平均气温低于25℃,建筑一般可不考虑夏季防热,而Ⅲ、Ⅳ区建筑则主要考虑夏季防热。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在夏季对人体的适宜温度上限为28~30℃;在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情况下,室内外气温是接近相等的,在我国湿热地区,7月平均气温日较差大致为6~10℃,所以当7月平均气温在25℃以上时,最高气温可达28~30℃以上,室温也达29℃以上,已经超过人体适宜温度上限,建筑上应当采取防热的措施,分界线分三段:第一段南起云南和广西在国境线上的交界,向北往兴仁、罗旬、独山、凯里、遵义至雅安与Ⅵ区相连,第二段在云南元江河谷,第三段在云南西南边界。

五、Ⅵ区与Ⅶ、Ⅱ、Ⅲ、Ⅴ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7月平均气温18℃,低于18℃为Ⅵ区,高于18℃为Ⅶ、Ⅱ、Ⅲ、Ⅴ区,18℃指标的确定主要是考虑青藏高原气候独特,该区气温常年偏低,风大而空气干燥,太阳辐射强烈,日照时间长,在光气候的研究中把它划分为单独的光气候区。本区建筑上只需考虑防寒,而且区内建筑可充分利用太阳能。分界线西起国境线,向东经和田、且末、敦煌、酒泉,向南经张掖、兰州、武都、平武、雅安,向西经中旬、察禺、波密、林芝,再向西南至国境线。

另外,Ⅵ区与Ⅲ区之间,由于山势很陡,存在一条18~25℃的很窄地带,区划时作了技术处理,这一窄带划归Ⅲ区。

六、Ⅶ区与Ⅰ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7月平均相对湿度50%,大于50%为Ⅰ区,小于50%为Ⅶ区。确定区界时,参考年降水量200mm等值线。但Ⅶ区的西北部由于受北冰洋水系的影响,相对湿度大于50%,年降水量也大于200mm。从建筑意义上说,Ⅶ区建筑应兼顾防寒与隔热,而对防雨、防潮要求不高,而Ⅰ区建筑需考虑防寒、防雨、防潮,可不考虑隔热。分界线北起中蒙边界,经二连浩特以东,向西经百灵庙、石嘴山、银川附近,向西南与Ⅱ区相连。

表2.2.1内扼要列出各一级区划的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表内还附带列出所辖行政区的大致范围。

第2.2.2条  二圾区划指标。二级区划主要应考虑各二级区内建筑气候上小的不同,且按各区不同的特点,选取不同的指标。各二级区的分界线如下:

一、第Ⅰ建筑气侯区。本区1月南北温差达20℃,冬季长9个月至6个月,相差3个月。从永冻土到季节冻土,最大冻土深度从4m以上到1.2m,编制组在东北调查中了解到,多数意见认为本区应按寒冷程度划分二级区为宜,所以选取1月平均气温和冻土性质作为二级区划指标,区分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防寒、防冻等要求的不同。

1.ⅠA与ⅠB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28℃,高于或等于—28℃为ⅠB区,低于—28℃为ⅠA区,ⅠA区同时又为永冻土区。

2.ⅠB与ⅠC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22℃,高于或等于—22℃为ⅠC区,低于—22℃为ⅠB区,ⅠB区同时又为岛状冻土区。

3.ⅠC与ⅠD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16℃,高于或等于—16℃为ⅠD区,低于—16℃为ⅠC区,ⅠC与ⅠD两个二级区均为季节性冻土区。

二、第Ⅱ建筑气候区。本区气候主要差别是冬季西部比东部冷,夏季东部比西部炎热。按7月平均气温25℃划分为ⅡA和ⅡB区,区分建筑夏季隔热和冬季防寒要求的不同,高于或等于25℃为ⅡA区,低于25℃为ⅡB区。

三、第Ⅲ建筑气候区。本区气候主要差别是沿海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的袭击,夏季东部比西部炎热。按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和7月平均气温的不同划分为3个二级区,区分建筑抗风压和防热等要求的不同。

1.ⅢA与ⅢB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25m/s,大于或等于25m/s为ⅢA区,小于25m/s为ⅢB区。

2.ⅢB与ⅢC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7月平均气温28℃,高于或等于28℃为ⅢB区,低于28℃为ⅢC区。

四、第Ⅳ建筑气候区。本区气候主要差别是沿海一带和海岛上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的袭击,按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25m/s划分为2个二级区,区分建筑抗风压等要求的不同。ⅣA区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大于或等于25m/s;ⅣB区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小于25m/s。

五、第Ⅴ建筑气候区。本区气候主要差别是冬季北部比南部冷,按1月平均气温5℃划分为2个二级区,区分建筑冬季防寒要求的不同,ⅤA区1月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ⅤB区高于5℃。

六、第Ⅵ建筑气候区。本区气候主要差别是各地气温的温差大,寒冷期长短不同,按1月平均气温和7月平均气温的不同划分为3个二级区,区分建筑防寒等要求的不同。

1.ⅥB与ⅥA、ⅥC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7月平均气温10℃,ⅥA和ⅥC区高于或等于10℃,ⅥB区低于10℃。

2.ⅥA区与ⅥC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10℃,ⅥA区低于或等于—10℃,ⅥC区高于—10℃。

七、第Ⅶ建筑气候区。根据本区气候各地干湿、寒冷和炎热程度不同,以年降水量、1月和7月平均气温为指标,划分为四个二级区。

1.ⅦA与ⅦB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年降水量200mm,ⅦA区小于200mm,ⅦB区大于或等于200mm,确定区界时参考7月平均气温25℃和1月平均气温—10℃。

2.ⅦB区与ⅦD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年降水量200mm,ⅦB区大于或等于200mm,ⅦD区小于200mm,确定区界时参考7月平均气温25℃和1月平均气温—10℃。

3.ⅦC区与ⅦD区的分界。主要指标为1月平均气温—10℃,ⅦD区高于—10℃,ⅦC区低于或等于—10℃,确定区界时参考7月平均气温25℃。

表2.2.2列出各二级区区划指标,区划指标及数量在各二级区是不相同的。

# 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 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3.1.1条  此条与第3.2.1、3.3.1、3.4.1、3.5.1、3.6.1、3.7.1条分别给出各一级区的建筑气候特征,都是以1951~1985年《中国地面气候资料》的数据为基础,参考《中国气候总论》(1986年版)及《中国气候图集》给出的。本条条文先叙述本区气候特征,而后再分五款给予定量描述。这样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宏观控制提供依据。

第一款给定气温,包括1月平均气温和7月平均气温,极端最高和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气温日较差等特征值;

第二款给定降水和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年降水量及降水日数等特征值;

第三款给定日照时数、日照百分率、太阳总辐射照度等特征值;

第四款给定风向及风速等特征值;

第五款给定其他天气现象,如风频、大风日数、降雪日数、积雪日数,最大积雪深度、沙暴、雷暴、冰雹日效等特征值。这些特征值是指一般的统计平均值范围,但井不排除少数地区中极少数气候要素超过这些特征值范围的可能,在使用本标准时应予注意。

第3.1.2条  此条与第3.2.2、3.3.2、3.4.2、3.5.2、3.6.2、3.7.2条分别给出各二级区对建筑气候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这七条描述各二级区的气候特征值是该二级区中特有,且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特征值,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中应当予以特别的重视,也是规定各一级区和各二级区建筑基本要求的主要依据。

第3.1.3条  第Ⅰ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地处我国东北部,属地理学的中温带气候和北温带气候,冬季气候严寒且持续时间长,1月平均气温为—31~—10℃,按候平均气温10℃为冬季,则冬季长达6个月以上,为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功能和节约采暖能耗,建筑设计上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要求。本区冰冻期长,冻土深,最大冻土深度为1~4m,为了防止房屋破坏和道路及地下管道折断等一系列冻害现象发生,建筑工程设计还必须充分满足防冻要求。

本区夏季短促凉爽,按候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2℃为夏季,只在松辽平原有2个月的夏天,但7月平均气温也低于25℃,可不考虑夏季的防热设计要求。

二、本区有半年以上的冬季,且冬半年多大风,人们在室内活动的时间长,为了增进人们的健康和节约能源。从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上使建筑物满足冬季日照要求和防御寒风的侵袭,提高房屋内热环境质量是很必要的。

建筑物的采暖能耗与室内外温差、采暖期长短、外表面积和冷风渗透量等有关,为了节约采暖能耗并保证室内热环境功能要求,减少外露面积,加强房屋的密闭性是至关重要的。

本区太阳能丰富,冬季日照率偏高,可达60%~70%,但本区大多在北纬40°以北,其太阳高度角较小,因此日照间距比纬度低的南方地区大得多,在居住小区及城市道路的规划上,要做到充分利用太阳能的困难较多,因此提出合理利用太阳能。

本区气温年较差很大,可达30~50℃。建筑物由于常年受温度变化的影响而产生热胀冷缩,在结构内部产生过度的温度应力而使建筑产生开裂,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发生,结构上应设伸缩缝或附加应力储备。区内冬半年多大风,为保证结构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结构设计和门窗构造处理应考虑大风的不利影响。

区内冬季积雪厚,积雪时间长,基本雪压较大,屋面应注意有较大的雪荷载与积雪分布的变化对结构荷载的影响,雪融时易对女儿墙根部造成局部冻害,因而应提高泛水的高度,并严密处理泛水与女儿墙的接缝或挑檐收头,以防融雪渗入墙身或尾檐板,还应注意产生檐口挂冰等。

本区冰冻期长,冬半年施工应着重考虑低温条件下的各种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三、ⅠA区位于北纬50°以北,为我国最北部的地区,最大冻土深度4m左右,为水冻土地区,建筑物的基础和地下管道多埋在冻土层内,为防止冻结地基融化塌陷,应当隔绝地坪、墙身、墙基及管道对冻结地基的传热;ⅠB区包括黑龙江省西北部和内蒙古海拉尔以南大兴安岭以西地区,最大冻土深度2~4m,为岛状冻土地区,同ⅠA区一样,基础和管道多埋在冻土层内,为了防止冻结地基的融化塌陷,也应隔绝地坪、墙身、墙基及地下管道对冻结地基的传热。

四、ⅠB、ⅠC和ⅠD区的西部多沙暴和冰雹,为使建筑物内不受风沙的侵袭,玻璃幕墙和玻璃屋顶不被冰块砸坏,建筑设计应采取防冰雹和防风沙的措施。

#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3.2.3条  第Ⅱ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我国华北地区,属地理学的南温带气候,区内冬季气候寒冷且持续期长,1月平均气温为—10~0℃,按候平均气温低于10℃为冬季,冬季长5~6个月,建筑上的主要问题仍然是防寒,只不过比第Ⅰ区的要求偏低,建筑物应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在这里比第Ⅰ区少用“充分”二字,以示在程度上的差别。夏季,区内平原地区气候湿润炎热,7月平均气温在25~28℃之间,而高原地区气候凉爽,气温在18~25℃之间,热工计算表明,区内的平原地区采用轻型墙体和屋顶时,如果按冬季保温要求设计,则不能满足夏季隔热要求,部分地区(即平原地区)的建筑应兼顾夏季防热。

本区属季节性冻土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一般小于1.2m,同第Ⅰ区一样,建筑上也应防冻,只是在程度上可略轻些,在防冻的要求上比第Ⅰ区少用“充分”二字,以示区别。

二、本区冬季寒冷,持续时间较长,多大风风沙天气,夏季也较炎热,建筑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要满足冬季日照和防寒要求,还应防止大风和风沙的侵袭,但在夏季又要兼顾夏季通风降温需要,区内平原地区夏季气温较高,太阳辐射强烈,西晒易造成室内过热,在房间安排上,主要房间应避西晒。

本区年降雨量虽然不甚多,但降雨期相对集中,暴雨强度大,日最大降水量大都在200~300mm,个别地方可超过500mm,易造成积水危害,建筑屋面设计应注意防暴雨要求。

本区冬季较长,居民较多,室内生话和工作均需采暖,室内外温差较大,为了降低采暖能耗,同第Ⅰ区一样建筑设计也应减少外露面积和冷风渗透,但与第Ⅰ区相比,程度有些差别,所以提“宜”减少外露面积,注意冬季房屋的密闭性,以示区别。

本区太阳能较丰富,年太阳辐射照度为150~190w/m2,当地居民有不少利用太阳能的经验,近年来我国科技界在本区开展的太阳房研究,取得很大成果,可以节省燃料,减少污染,值得推广应用,所以提出宜考虑利用太阳能,注意节能。

本区气温年较差为26~34℃,比第Ⅰ区稍小些,但其变化范围仍然较大,热胀冷缩仍然可给建筑物造成危害,结构设计上应考虑其影响。本区年大风日数为5~25d,局部地区可达25d以上,结构荷载也应考虑大风的作用。

本区夏秋多冰雹和雷暴,宜有防冰雹和雷暴的措施,对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建筑档次作出不同处理。

本区冬季施工期较长,夏季多暴雨,施工应考虑冬季寒冷期较长和夏季多暴雨的特点,以保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与安全。

三、ⅡA区与ⅡB区相比,夏季炎热湿润,暴雨强度更大,Ⅱ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热、防潮、防暴雨,沿海地区4~9月多盐雾,对建筑物外露面积易产生腐蚀作用,应注意防盐雾的侵蚀。

四、ⅡB区的大部分地区地处黄土高原,夏季气候凉爽,气温不高,建筑物可不考虑夏季防热。

#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3.3.3条  第Ⅲ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属地理学中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气候,四季较明显,但各季长短较均匀,夏季闷热。冬季湿冷是其主要特点。7月平均气温为25~30℃,相对湿度为70%~80%,1月平均气温为0~10℃,建筑既要考虑夏季防热,又要考虑冬季防寒,以夏季防热为主兼顾冬季防寒。本款规定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适当兼顾防寒。

二、建筑物中如不用设备降温,利用自然通风是建筑防热的有效措施之一,它可以保证房间内空气新鲜洁净,排除室内热湿空气,且建筑物中空气有一定的流速,可以加强体表对流蒸发散热,对改善人们的工作和休息条件十分有利,提高自然通风的效果,首先应从合理布置群体建筑,合理确定门、窗进出口面积的大小,位置、开启方式以及房屋平面、剖面形式等方面入手,总之要使通风流畅,力避阻塞,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有利于自然通风。

对本区建筑朝向分析表明,东西向是房屋的最不利朝向,东西向虽然太阳辐射照度相同,但西向时下午日晒,此时的室外气温也很高,形成西向的综合温度远高于东向,容易造成西向室内过热,建筑设计应使主要使用房间避免西晒,西向房间设置遮阳是必要的建筑措施。

本区雨量大且雨日多,相对湿度高,雷暴日数多,建筑物应满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击等要求,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春末夏初的梅雨期,地面及墙基很易泛潮,甚至出现结露,建筑设计上应予注意。

本区高温多雨,沿江、湖、河地区,建筑物易被洪水淤渍,在城镇规划时应予重视,在建筑施工中,也应采取防高温和防暴雨的措施。

三、ⅢA区地处沿海一带,夏秋常有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建筑设计上应考虑抗风压和防暴雨的措施,沿海地区的建筑应考虑防盐雾的措施。

四、ⅢB区的北部(安徽、湖北)冬季积雪较深,最大可达51cm,雪荷载较大,建筑结构荷载应加以考虑。

#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3.4.3条  第Ⅳ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我国南部,包括海南,台湾全境,福建南部,广东、广西大部以上及云南西南部和元江河谷地区,北回归线横贯其北部,属地理学中南亚热带至热带气候,长夏无冬,温高湿重,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小,由于有海陆风的调节,居民已习惯该地气候,不感到闷热。7月平均气温为25~29℃,1月平均气温亦高于10℃。相对湿度为80%左右,各季变化不大,本区年降水量为1500~2000mm,是我国降水最多的地区,建筑主要解决防热和防雨问题,建筑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和防雨要求,可不考虑冬季防寒保温。

二、本区气温高,湿度大,气温日较差小,建筑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使建筑物开敞通透,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以加快人体汗液的蒸发,降低体温。

同第Ⅲ区一样,房屋西晒也是最不利的,所以建筑物应力避西晒,必要时应设不阻挡自然通风的建筑遮阳,或采取水平和垂直绿化等遮阳措施。

本区降雨量大,相对湿度高,雷暴强度大,雷暴日数多,建筑物应注意防暴雨、防潮、防洪、防雷击等要求,在建筑小区和城镇道路两旁设置骑楼或形成中庭也不失为一项有益的传统作法。

本区夏季高温且多暴雨,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在施工中,应有相应的措施。

三、ⅣA区包括台湾、海南、福建、两广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盐雾的袭击,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超过25m/s,建筑设计和施工都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ⅣB区内云南河谷地区,气温日较差较大,有时可达20~30℃,温度变化大,可造成墙身和屋面开裂等,因此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3.5.3条  第Ⅴ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我国云贵高原及青藏高原南部,海拔高度1000~3000m,地形错综复杂,立体气候明显,属地理学中亚热带和南亚热带气候,区内大部分地区冬温夏凉,自然气候舒适宜人,建筑上一般无需特别考虑防寒隔热问题,部分地区冬季较冷,建筑设计上应满足防寒要求,区内干湿季分明,湿季在5~10月,长达半年,雨量相对集中,湿度偏高,可达80%左右,建筑上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

二、本区湿季多雨,潮湿,冬季较冷,夏季不热,建筑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以满足自然通风为主,适当争取冬季日照。

本区为我国雷暴多发地区,各月均可发生,建筑设计应注意防雷击。

本区雨季较长,施工中应有防雨措施。

三、ⅤA区冬季气温偏低,1月平均气温低于5℃,日照较少,建筑设计应注意防寒。

四、ⅤB区年雷暴日数多,南部部分地区可超过120d,建筑设计应特别注意防雷。

#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3.6.3条   第Ⅵ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青藏高原,海拔高度在3000m以上,属地理学中高原寒带、亚寒带和高原温带气候,气候寒冷干燥,1月平均气温为0~—22℃,7月平均气温为2~18℃,按候平均气温低于10℃为冬天,则冬季长达8~12个月,按候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2℃为夏天,则本区无夏季可言,由于气温偏低,区内有大量冻土存在,最大冻土深度为2.5m左右,建筑设计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而不必考虑夏季的防热。

二、本区多大风天气,年大风日数为10~100d,最多可超过200d,年平均风速为2~4m/s,极大风速可超过40m/s,由于气候干燥,区内多沙暴,建筑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注意防寒风与风沙。

本区与第Ⅰ区气候特点的最大差别是空气稀薄,大气透明度高,太阳辐射强烈,日照丰富,太阳辐射照度为180~260w/m2,日照时数最高达3600h,年日照率高达80%以上,均是全国最高的,充分利用太阳能采光、取暖,对节能和减少环境污染,增进居民的健康都很有意义,以往的民居在适应当地气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如藏族的碉房,取背风向阳、开小窗的方式,青海民居叫做“庄窠”,房子外面是高厚的土筑墙,黄土屋面,坡度平缓,房间绕内庭布置,窗户向内庭开,这种建筑具有防寒保温和防风沙的特点,极适应干寒的气候,值得借鉴。

本区冬季长,室内外温差大,减少外露面积和加强密闭性,对保证室内热环境功能和节能是十分必要的。施工时应注意采取干寒气候低温下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三、ⅥA区和ⅥB区为高原永冻区,最大冻土深度为1~3m,设计地基及地下管道时应注意冻土的影响。

四、ⅥC区位于青藏高原南部,多雷暴且雷击强度大,应注意防雷击。

#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3.7.3条  第Ⅶ区建筑的基本要求。

一、本区位于我国西北部,地形复杂,属地理学中干旱中温带和干旱南温带气候。冬季除南疆盆地气候寒冷,1月平均气温高于—10℃外,其余地方,大多气候严寒,1月平均气温为—5~—20℃;夏季除山地凉爽,7月平均气温低于25℃外,其余地方呈干热气候,7月平均气温高于25℃;区内著名的吐鲁番则呈酷热气候,7月平均气温高达33℃,夏季长达3个月,本区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建筑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要求,部分地区应兼顾夏季防热,还应满足房屋的热稳定性要求。

本区大部分地区冻土深,最大冻土深度为0.5~4.0m,建筑应满足防冻要求。

二、本区冬季寒冷,气候干燥,多大风与风沙,建筑的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注意满足防寒风与风沙的要求,本区冬季长而寒冷,为了节约采暖能耗,保证室内热环境功能,建筑应减少外露面积和加强密闭性。

本区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建筑物因受温度变化的影响产生热胀冷缩,在结构内部产生温度应力,建筑物长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建筑平面变化较多或结构类型变化较大时,建筑物会因热胀冷缩变形而产生开裂,结构设计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物开裂。

本区低温、干燥、多风沙,应考虑低温、干燥气候对施工的不利影响和防风沙的措施。

三、除ⅦD区外,其余各区冻土较深,设计地基和地下管道时应考虑冻土的影响。

四、ⅦB区积雪深达30~80cm,基本雪压为0.3~1.2kPa,结构荷载应考虑雪载的影响。

五、ⅦC区空气干燥,多大风风沙天气,风速偏大,复季较热,建筑应满足防风沙和隔热的要求。D

六、ⅦD区夏季干热,特别是吐鲁番盆地夏季酷热,日平均气温高于25℃的日数达100d,气温高于35℃的日数多达98d,建筑设计应特别注意防热。本地由于气候干燥,气温日较差大,为了保持建筑物的热稳定性,建筑应较厚重,井利用白天闭窗遮阳,减少日晒和热空气进入室内,夜间通风,让低温进入室内降低室内温度,民居中利用屋顶,夜间可以在屋顶上纳凉、休息,也是经济有效的措施。

有关本章的详细说明可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研究报告之五《建筑气候特征编写报告》和研究报告之六《建筑基本要求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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