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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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沁水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沁水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完善提升我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和“三对”“六最”要求,统一建设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高效便捷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沁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集中统一原则。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二)规范运作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业务指导关系和考核机制,实现全县三级政务服务机构规范运行。 (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办理事项和要素,实现服务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职责分工明确、群众监督有力。 (四)便捷高效原则。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功能,创新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规范建设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加快提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建立县乡村三级代办服务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实施多网点、多层次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基本形成覆盖全县、标准统一、多级联动、网络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新局面。 (二)工作措施 采取试点推进、全县推广的方式,先期在端氏镇、嘉峰镇、张村乡、胡底乡李庄村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试点乡(镇)、村(社区)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复制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三级体系组织架构。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一级,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推动、指导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二级,负责本级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整合本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负责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点规范化运行;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为三级,主要为村民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指导、代办等服务。 完成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二)规范便民服务场所建设 1.统一名称标识。乡(镇)便民服务场所统一标识为“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统一标识为“xx乡(镇)xx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完成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政府 2.统一设备配置。合理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饮水机、排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便民设施。 完成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政府 3.统一进驻标准。要按照“一个乡镇集中建设一处便民服务场所”的原则,集中整合乡镇区域内的便民服务办事平台。所有便民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服务大厅进行受、办理。要进一步完善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实现全覆盖。 完成时间:2020年8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政府 4.统一服务模式。要按照便民服务事项的类别,合理调整功能区设置,增设综合受理窗口和代办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服务模式。便民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流程、制度等要进行墙上公开或电子公开,建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书、信息公开查阅点、便民流程图等,方便群众办事。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政府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1.梳理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辖区内办理的所有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最小颗粒化”,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填写《乡镇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目录》(表一)。 完成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办事指南样本,逐一规范、完善每个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标准。 完成时间:2020年8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统一服务事项标准。对乡镇、村(社区)所有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规范,统一事项名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期限等要素。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4.推动高频事项向基层延伸。县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下放、授权、委托、帮办代办等方式,将和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或相关环节逐步延伸至乡镇、村(社区)。 完成时间:长期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政务服务网建设 1.完善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接入县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各乡镇、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村(社区)要按需接入。 完成时间:2020年8月15日前 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2.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完善县、乡(镇)、村政务服务频道内容,在山西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录入已规范编制的事项基本信息和办事指南的各项要素内容。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3.覆盖网络对接系统。以我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指导、协调、推动审批、服务系统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网在县、乡镇、村(社区)的覆盖面、使用率,打通基层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试点乡镇 (五)建立和完善代办服务体系 1.建立代办队伍。县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代办服务区,安排专职代办员开展代办服务,每个入驻部门窗口核定1至2名代办联络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代办服务窗口,核定至少2名代办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核定1名(实行AB角制)村级代办员,全面推行代办服务。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各进驻大厅单位、各试点乡镇 2.构建代办服务机制。县政务服务大厅代办服务区负责为来大厅办事有需求的群众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代办服务事项的受理、接转、跟踪、督办、反馈等服务。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代办窗口负责为来大厅办事有需求的群众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代办服务事项的受理、接转、跟踪、督办、反馈等服务。在村级便民服务点全面实施村级代办员制,实现村级代办全覆盖,为基层全程代办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群众使用政务服务移动系统(手机APP),为群众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代办服务。县乡村三级要对代办事项进行公示,明确代办条件和流程,要建立三级代办沟通联络机制,密切配合,搞好衔接,按照层级将所代办事项进行无缝推送,实施多网点多层次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事、一次办好。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试点乡镇 (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1.人员选派。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人员选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配全、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同时,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选拔懂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做好代办员,为企业、群众进行代办服务,做好纵横向协调联动,实现代办服务无缝链接。各乡(镇)要核定本级及辖区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和代办人员、数量,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和代办人员任期两年,如需更换调整,随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试点乡镇 2.业务培训。要强化对窗口人员及代办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理政务事项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熟练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和办理流程,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强化礼仪培训和专业培训,代办员要持证上岗,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试点乡镇 (七)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适时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复制推广。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试点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效能所做出的重大部署,县、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专职负责本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工作,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根据各项任务要求,不定期对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评,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全县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将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事项进驻、服务开展等相关情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到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办事,让广大群众亲身体验和感受,不断提高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美誉度。
附件:沁水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沁水县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丁坚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买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沁斌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郭 斌 县发改局局长 李振强 县教育局局长 薛建锁 县工信局局长 邵保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车海林 县民政局局长 张沁善 县司法局局长 张月太 县财政局局长 何珠龙 县人社局局长 王逢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柒兵 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都沁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宋国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建廷 县水务局局长 张永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侯 杰 县文旅局局长 李卫京 县卫体局局长 樊宽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海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永胜 县审计局局长 王军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利平 县统计局局长 窦陈杰 县医保局局长 高善龙 县信访局局长 王振宏 县能源局局长 闫海震 县林业局局长 冯海云 县税务局局长 牛海波 龙港镇镇长 崔旭明 樊村河乡乡长 王大勇 中村镇镇长 赵 勇 土沃乡乡长 孔维恒 张村乡乡长 崔建军 郑庄镇镇长 黄丽俊 苏庄乡乡长 赵泽军 端氏镇镇长 李海洋 嘉峰镇镇长 王成东 郑村镇镇长 王 坤 胡底乡乡长 崔 勇 固县乡乡长 常 江 柿庄镇镇长 陈劲松 十里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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