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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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3-12-31 03: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高中阶段学校,各初级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安教基〔2023〕169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分别录取的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中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

(1)在汤阴县辖区内就读初中且具有汤阴县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汤阴县辖区内常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岗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3.普通中专招生对象是:全县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2023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标准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考生登录密码和密码验证信息是考生登录平台的重要凭证,用于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录取查询全过程,学校要教育考生妥善保管。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精神,每个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共38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具有本辖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所在初中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情况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志愿及相关政策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023年全县共有8所普通高中招生,其中公立高中3所,分别为:汤阴县第一中学、汤阴县高级中学、汤阴县体育中学;民办高中5所,分别是汤阴县育才学校、汤阴县东方学校、汤阴县修远学校、汤阴县五一中学、汤阴县同芳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见附件。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我县汤阴一中和汤阴高级中学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计划分别为710人和610人。分配生不具体落实到学生,只对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分配生名额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

分配生政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在教育局政策性招生录取的学校就读,没有进行择校;②学生必须在招生录取学校学籍连续保留三年,且学籍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③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择校生、转校生和社会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分配生计划见附件5)。“分配生”录取时,不含任何照顾分数。

(二)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有提前批志愿和批次志愿,具体设置说明如下:

省、市提前批次志愿由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设置。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省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由上级教育部门统一录取。

我县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提前批志愿和批次志愿,具体设置如下:

1.县提前批次志愿

提前批次志愿为汤阴一中特长班,包括音乐4人、舞蹈6人、美术10人和体育特长生10人;汤阴县体育中学体育特长班(30人)。参加过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且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通过专业测试的学校。

2.批次志愿

批次志愿设置有4个批次志愿,报考学校及有关要求见附件7。

第一批次志愿(分配生志愿):该批次志愿中有两个志愿,考生在填报时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必须都要填写且选择学校不得重复。

第二批志愿(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普通计划志愿):该批次志愿中有两个志愿,考生在填报时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必须都要填写且选择学校不得重复。

第三批次志愿(汤阴县体育中学):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主选报。

第四批志愿(平行志愿):分为第1、第2、第3志愿。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汤阴县东方学校、汤阴县同芳学校、汤阴县五一中学、汤阴县修远学校、汤阴县育才学校五所学校中选择3所填报,填报时注意考虑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梯度。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志愿设置方案和录取规则,慎重选报志愿。学生既可报一个批次志愿,也可报多个批次志愿,每一批次志愿均由考生自主选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中招生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自主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校负责审验其报名资格,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职业学校志愿。

(三)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报考省、市提前批次的考试请关注“高中招生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通知。

2.汤阴一中特长生和汤阴县体育中学体育班报考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原则上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5倍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如报名人数低于该计划的2.5倍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自主确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应于专业测试后两天内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

(四)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的报考事项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3+2、五年制)的学生,须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秋季招生平台开放时间:5月28日—11月10日)。

报名登录方式:

1.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sp.zcj.jyt.henan.gov.cn/home;

2.通过电脑浏览器搜索“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首页进入“网上办事”,点击“统一招生平台按键”;

3.通过电脑浏览器搜索“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s://www.hnrrcz.com,首页进入“招生招工就业”,点击“统一招生平台”按键;

4.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入;

5.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扫一扫”纸质或网站二维码进入。

“3+2”、五年制志愿填报统一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http://zjgt.haeea.cn)上进行,时间为8月1日—3日。考试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和1-5个专业,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选报小中专、大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直接和学校联系,咨询招生入学事宜。

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本人要实事求是,结合学业实际,慎重选择、填报志愿,对于选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缴费,否则,考生将不能在河南省内选择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三、考试与命题

1.中招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6日至28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 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按照《安阳市初中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安教基〔2022〕180号)执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2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3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见附件2。

3.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按满分70分计入考试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3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4.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5.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开卷考试的科目,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和相互抄袭。

四、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中招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继续采用网上阅卷。负责评卷的有关股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选聘。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3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照顾条件和方法

根据《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相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6。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高中招生平台”上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学校要在校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及考生的监督。

六、录取

按照《通知》精神,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7月11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高中招生平台”,并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录取学校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初中学校严禁接收已经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的复读生。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全县普通高中(含民办)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时,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综合素质评定在C级以下(不含C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在录取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8月17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学生被录取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2.录取顺序

全县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次志愿和批次志愿。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

县提前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汤阴县第一中学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班和汤阴县体育中学体育班录取。

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第一批次志愿的录取,第二批次志愿的录取,第三批志愿的录取,第四批志愿的录取。

3.录取办法

根据省、市要求,在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县最低控制线”)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县省示范最低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和中招成绩,原则上按照我县招生计划的1.05倍划定最低控制线,省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原则在全县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增加80分确定。中招成绩低于县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低于省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的,省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在录取分配生计划时不予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对于总分与录取分数线相同的考生,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

(1)提前批次志愿的录取

符合条件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等依照填报志愿录取,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7月8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国际班等录取时间7月9日。参与汤阴县第一中学音乐、美术特长班和汤阴县体育中学体育班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招生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内,且填报该校特长生志愿,依照志愿填报和学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原特长生招生方案中的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折合,根据折合后的成绩进行从高到低录取。如特长生计划未录满,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普通计划中。

(2)批次志愿的录取

第一批次志愿(分配生志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不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生名额内且不低于分配生学校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直接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空出的计划添加到普通计划中,以确保录满计划。

第二批次志愿(省示范高中普通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由教育局、汤阴县第一中学和汤阴县高级中学按照成绩和录取学校学生所占比例进行统一录取。

第三批次志愿(普通公立高中):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

第四批志愿(民办高中):此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由中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若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三科的分数依次排序),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定位次,然后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被该校录取。

(3)征集志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补录学生。2023年我县普通高中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面向全县招生计划未录满的民办学校进行一次公开征集志愿,征求志愿的填报对象是未被录取、且总成绩在我县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我县考生。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在批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后1周内通过原毕业学校通知到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征集志愿仍未录满计划的民办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继续公开征集志愿,直至录满计划。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录取,由招生学校填写录取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教育局职成教股审批备案。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要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

七、相关政策

(一)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二)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考点学校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县教育局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民办高中要认真试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我县招生政策。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统一招生计划录取未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县教育局组织补录,要向社会公布剩余计划数量、补录时间、补录办法等。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我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并严格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2〕165号)中“20项禁止”要求,在报名、考务、阅卷、录取等重点环节,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为本校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各项招生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二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监督制度。各校的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等,均要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四是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各学校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录取新生、注册学籍,以确保顺利完成高中学籍注册工作。

(五)严格中招报名资格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实行初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分配生资格审验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审核考生分配生资格,按要求进行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在报名资格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者,县教育局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责任监督制度。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应填写《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8),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是做好中招考试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023年6月22日前,各考点学校和各初级中学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具体工作由县招办负责部署。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严格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

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保障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招收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中职学校学生可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还可通过职业技能大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中职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权利,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全力营造职业教育“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中等职业学校限制或停止招生;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三)加强宣传服务工作

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毕业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习中招政策,指导、服务好学生填报志愿、升学等,特别是在学生中考结束离校后,仍要保持好家校联系,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中招工作结束后,将对志愿填报、中招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或教师。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6208317

附件:1.汤阴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3.汤阴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4.汤阴县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5.2023年汤阴一中“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2023年汤阴县高级中学“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6.2023年汤阴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7.2023年汤阴县普通高中批次志愿填报表

8.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9.2023年汤阴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汤阴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靳绪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牛咏松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邢树勋       局党组副书记

蔡光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仝海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书领       局一级主任科员

韩景伟       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

孙东升      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马海霞     局职成教股股长

申雷广     局体卫艺股股长

毛润清     局监察室主任

李艳蕾     局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唐有存     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黄仅博     县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2

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6日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7日

上午

8:20-10:0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6月28日

上午

9:00-9:50

50分钟

生物

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对象为初中二年级学生,成绩以等级呈现。

10:40-11:30

50分钟

地理

附件3

汤阴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应届初中

毕业生数

中专招生计划数

职高招生

计划数

普高招生

计划数

9350

2250

2300

5700

附件4

汤阴县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

招生总数

分配生

其他

汤阴县第一中学

710

720(含音乐4,舞蹈6,美术10,体育10)

1430(含艺术生和体育生30)

汤阴县高级中学

610

590

1200

汤阴县体育中学

0

200(含体育特长生30)

200(含体育特长生30)

汤阴县修远学校

0

690

690

汤阴县育才学校

0

690

690

汤阴县五一中学

0

500

500

汤阴县东方学校

0

690

690

汤阴县同芳学校

0

300

300

合  计

1320

4380

5700(特长生60)

附件5

2023年汤阴一中“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毕业学校

名额

毕业学校

名额

实验中学

125

岳飞中学

35

文星中学

40

人民路中学

56

文王中学

45

体育中学

0

韩庄二中

1

宜沟一中

40

伏道一中

18

瓦岗一中

20

五陵一中

10

五陵二中

10

任固一中

48

菜园一中

20

古贤一中

32

汤阴一中初中部

80

修远学校

15

中华路中学

36

汤阴育才

22

树人学校

16

精忠武校

0

东方学校

27

宜沟同芳

4

岳飞武校

0

五一中学

9

金前程学校

1

2023年汤阴县高级中学“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毕业学校

名额

毕业学校

名额

实验中学

115

岳飞中学

35

文星中学

30

人民路中学

52

文王中学

45

体育中学

0

韩庄二中

1

宜沟一中

32

伏道一中

12

瓦岗一中

12

五陵一中

10

五陵二中

8

任固一中

40

菜园一中

15

古贤一中

25

汤阴一中初中部

80

修远学校

12

中华路中学

30

汤阴育才

18

树人学校

10

精忠武校

0

东方学校

20

宜沟同芳

3

岳飞武校

0

五一中学

5

金前程学校

0

附件6

2023年汤阴县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7

2023年汤阴县普通高中批次志愿填报表

志愿

批次

志愿名称

考生选报学校

备    注

提前

批次

特长生志愿

1.汤阴一中音乐特长班

2.汤阴一中美术特长班

3.汤阴一中体育特长班

4.汤阴县体育中学体育特长班

参加过汤阴一中和体育中学特长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的特长项目在面向全县中进行填报,

第一批志愿

(分配生志愿)

第一志愿

1.汤阴县第一中学

2.汤阴县高级中学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填报,考生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选择学校不得重复。

第二志愿

1.汤阴县第一中学

2.汤阴县高级中学

第二批志愿(普通志愿)

第一志愿

1.汤阴县第一中学

2.汤阴县高级中学

考生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两个志愿选择学校不得重复。

第二志愿

1.汤阴县第一中学

2.汤阴县高级中学

第三批志愿

汤阴县体育中学

考生可自主填报

第四批志愿

第一志愿

1.汤阴县修远学校(民办)

2.汤阴县同芳学校(民办)

3.汤阴县东方学校(民办)

4.汤阴县五一中学(民办)

5.汤阴县育才学校 (民办)

考生可在5所学校中选1所自主填报,此批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时不能重复,注意考虑填报时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

第二志愿

1.汤阴县修远学校(民办)

2.汤阴县同芳学校(民办)

3.汤阴县东方学校(民办)

4.汤阴县五一中学(民办)

5.汤阴县育才学校 (民办)

考生可在5所学校中选1所自主填报,此批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时不能重复,注意考虑填报时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

第三志愿

1.汤阴县修远学校(民办)

2.汤阴县同芳学校(民办)

3.汤阴县东方学校(民办)

4.汤阴县五一中学(民办)

5.汤阴县育才学校 (民办)

考生可在5所学校中选1所自主填报,此批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填报时不能重复,注意考虑填报时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

志愿填报说明:

1.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2.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登录省“高中招生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生一经录取,应按时报到,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3.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由中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成绩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若三科总分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三科的分数依次排序),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定位次,然后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被该校录取。

4.网上填报志愿“是否同意调剂”栏对我县考生没有实际意义,要求统一选择“同意”,如果学生个人选择“不同意”,带来的意外影响由个人承担。

5.我县普通高中设五批志愿:分别是提前批次(特长生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和第四批志愿,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志愿中又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四批志愿中又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6.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志愿填报要求认真、慎重选报志愿,填报的志愿应由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县公办高中取消择校生的政策。考生和家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本人意愿,如被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缴费,影响录取和学籍注册。

附件8

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3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   

附件9

2023年安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6月2日

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市教育局

6月9日

县202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县教育局

6月10日6:00-12日18:00

学生志愿填报、照顾条件网上申请

局基础教育股及各初级中学

6月26-28日

中招考试

县招办、各考点

6月29-7月8日

组织网上评卷

县招办、局监察室、评卷点

7月9日

公布中考文化课成绩,考生查询成绩

局基础教育股、县招办、局监察室

7月10日

文化课成绩复核、查卷

局基础教育股、县招办、局监察室

7月11日

在省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分数登记

局基础教育股、局监察室、县招办、高中

7月17日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建议加入)开始录取

局基础教育股、局监察室、高中、职高

 

7月20日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各高中对预录取分配生公示(公示时不公布学生成绩、排名)

汤阴一中

汤阴县高级中学

注:1.如有变动,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2.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监察室监督各个环节工作。

3.列首位股室是主要牵头股室,未列入负责单位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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