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名称和区划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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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名称和区划的变迁

2024-04-05 08: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据宋《大平寰宇记》载: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刘邦平定江南,在今江西境内设置十八县,均由豫章郡统辖。其中县治设于今宜春市境内的有宜春县(治所在今袁州区)、新淦县(治所在今樟树市)、建成县(治所在今高安市)。当时,因宜春地域“县侧有暖泉,从地涌出,夏冷冬暖,清澄若镜,莹媚如春,饮之宜人,故名宜春县。”从此,在宜春这块土地上,开创了历史新纪元,有了属于自己名称的新家园。

汉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又封长沙定王刘发三子刘成为宜春侯,宜春县即改为宜春侯国。但当时的宜春侯国要比宜春县大得多,它管辖的范围大致为袁河流域,包括今天的袁州区、新余市、萍乡市一部分和樟树市。据史书记载,长沙定王刘发为汉景帝六子,乃汉景帝与宫中一侍女意外所生。据说有一天,汉景帝酒后诏程姬服寝,偏遇程姬身体不适,程姬又担心引起汉景帝不悦和其他妃妾钻空子,就让贴身侍女唐儿装扮顶替自己,谁知唐儿一夜竟珠胎暗结,生下一子,汉景帝起名为发,就是事后发觉之意。刘发由于生母地位卑贱,被人瞧不起,故于公元前155年12岁时,被派往当时视为偏远的“南蛮之地”长沙为王。后来,汉武帝刘彻继位,鉴于汉景帝时“七国之乱”教训,为了削弱藩国势力,下诏允许藩国诸侯把自己王国的一部分土地分封给子弟,晋封为列侯,以解决诸侯割据、尾大不掉的积弊。于是长沙定王刘发也只有把自己的封地再划分给儿子们。史书记载刘发共有16个儿子,除嫡长子刘庸被封为王太子继承长沙定王之位外,其他儿子均被封为列侯。刘成封宜春侯后,始于宜春城内构筑宜春台、凤凰台、仙女台、得月台和梳妆台,史称“宜春五台”。其中宜春台最胜,清康熙《宜春县志》云:“宜春台高明宏壮,出云气而挟风雨,挟光景而薄星辰。”又“为一州之壮观,万家之游息矣。”

元鼎五年(前112),汉朝边境多事,北方匈奴屡屡南下骚扰汉朝边境,杀人防火,掠夺村庄,扰乱商市,严重威胁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和汉王朝的统治。汉武帝号召王公、列侯征战,竟无一人响应。汉武帝大怒,乘当年诸王侯贡献酎金助祭宗庙机会,以酎金不足之罪将一大批宗室贵胄革职削爵,废除封地,刘成及其宜春侯国亦在其中。废除宜春侯国后,复为宜春县,仍属豫章郡。刘成后来也终老宜春,葬在宜春台西侧。今市区中山中路有王子巷,巷内建有王子庙,都是历史上老百姓为庆祝刘成所建。

公元9年,王莽篡汉,改立新朝,大肆改易郡县名称。今宜春市市境所在之豫章郡改为九江郡,宜春县亦改名为修晓县。直至东汉建武元年(25),东汉建立,光武帝下令天下郡县恢复旧名,于是修晓之名退出历史舞台,恢复宜春县名。东汉中平二年(185),宜春县东境之地划分出来,设置汉平县(县治设在今樟树市中洲乡门楼里之古吴平圩)。

东吴宝鼎二年(267),宜春县又被一分为三:拆分县西境之地,设置萍乡县;拆分东境钟山以东之地,设置为新渝县;其他地方依旧归宜春县管辖。 公元265年,司马炎登上帝位,改国号为晋,史称为西晋。公元275年,晋武帝司马炎追尊祖父司马懿庙号为高祖,追谥祖母张春华为宣穆皇后。西晋太康元年(280),西晋灭吴,原属吴国统治的宜春诸县悉数属晋,为避宣穆皇后张春华的名讳,晋武帝下令将宜春县改名为宜阳县。这股避讳之风并非司马炎独创,它始于周朝,行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赵宋,直至民国改元,才废止了奉行两千余年的避讳制度。避讳对象通常分为四类:一是帝王、二是长官、三是圣贤、四是长辈。避讳中涉及范围最广的当属国讳,顾名思义,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宜春改名宜阳就属于避国讳的一种。不过随着朝代更迭,国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公元581年,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不久又灭陈统一天下后,鉴于从东汉末年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度已经混乱不堪,于是决定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统县。隋开皇十一年(591)在宜阳设置袁州,辖宜阳、萍乡两县,是为市境内首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治所。从此,在宜春这块土地上有了县、州二级地方政府。袁州之名主要缘由东汉大隐士袁京,据考证:袁京(69一142),字仲誉,祖籍河南汝阳,善钻《易经》,著《难记》十万余言。袁京的父亲袁安为东汉司徒,其弟袁敞亦为司空,其后代袁逢、袁隗位列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尤其曾侄孙袁绍、袁术,一代豪杰,都曾先后与董卓、曹操抗争天下。袁京起初也在朝中为官,初拜郎中,不久升为侍中,后出任蜀郡太守。袁京有二子,长子袁彭,东汉顺帝时官居光绿勋(守卫宫殿门户之官);次子袁汤,官居司徒。袁彭、袁汤其子,又不乏达官显贵。因此,袁京家族累世名门,声势显赫,享有“四世五公,汉代名臣著姓”之美称。但袁京却“不乐仕进”,对入朝为官毫无兴趣,且看不惯当时宦官专权,诸侯割据,就在他出任蜀郡太守不久,东汉元初年间(约公元117年前后),弃掉官职,辞别父母,告别妻子,带着少许晚辈家人云游天下,只想找一个理想的地方归隐山林。当时,河南洛阳是东汉都城,全国政治文化中心,而袁京选择云游的方向却是荒凉落后的南方,说明这是经过袁京深思熟虑的,他厌倦了京城浮华的生活和权谋倾扎的勾心斗角,向往一块民情淳朴、山清水秀的清静地方。当他行至宜春北效五里山时,树林葱翠,鸟雀瞅鸣,清幽静谧,湖光山色,更有一条秀美河流从旁徐徐东去。袁京一眼相中,并说:此乃吾所栖也。宜春是个好地方,古称“宜阳三月水东流,秀出江南二十州”,宜春百姓又历来勤劳、朴素。于是袁京便选择在这里隐居下来,过着荷锄躬耕,抚琴引鹤,传经讲学的悠闲生活,以此清贫励志,洁身自好。朝庭几次派人请他进京做官,他都不从,家人知道他过得很苦,也多次劝他回去,他亦坚决不肯。据说几年过去了,有一次袁京想起要去看望父母,便打点行装,徒步返京,走到双狮雄踞的红漆家门口,护卫都不让他进去,他们不相信这身穿粗衣布杉,足蹬草鞋,面容黑瘦的农夫,竟会是当朝权倾一时的大司徒的公子,不但轰他出去,还要捉拿治罪。幸好他小时候的乳娘出来一眼认出,这才得以与父母见面。母亲与乳娘都泪流满面,父亲袁安见状,则执意劝他不要再去隐居了,重新回朝为官或回家生活,袁京亦执意不从,并说回来只是想念父母,看见父母安好,也高兴放心了,也就要走了。说着留下一些自己耕种的东西,再三跪拜起身即走。袁安见劝阻不了,就叫管家拿来一些银两锦缎,备好车马,要送袁京回宜春。袁京笑曰:我能耕种,要这些钱物干什么?我有双脚,可以安步代车。他又什么都没有要,仍是包袱雨伞,飘然回到五里山。日月如梭,光阴荏苒,几十年来,袁京一直在这里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隐居生活,其名声渐渐传播开来,而且越来越大,死后也葬在这五里山下。人们崇尚他的高风亮节和洁身自好,在他死后不久就把他隐居的五里山改为袁山。当在此设立州时,又称为袁州;因河流在辖境之内,便称为袁河。后人更是把他推崇备至,把他与东汉著名隐士严子陵媲美,并立高士坊,办高士书院。现城内的高士路、袁山大道等都因庆祝袁京而得名。著名的宜春古代八景之一“袁山耸翠”,也与袁京分不开。

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开皇十八年(598),改宜阳县为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隋炀帝登基后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大业二年(606),袁州改宜春郡,治所依然设置在宜春县。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再一次废郡制,设置州制,宜春郡再次改称袁州。武德七年,将新渝县划入袁州管辖。而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又改袁州为宜春郡。在此同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那就是新渝县名在传写的过程中发生错误,不小心将渝写成了喻,于是干脆改名为新喻县,并沿用至1957年,因汉字简化,将喻简写为余,新喻之名变更为新余。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又将宜春郡改为袁州。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割筠州万载县归袁州管辖,因此袁州州辖由宜春、萍乡、新喻三县扩充为宜春、萍乡、新喻、万载四县。宋太宗年间,先是在雍熙元年(984),将原来宜春县的十个乡拆分出来,设置分宜县,由袁州管辖。后又在太宗淳化三年(992),将袁州辖区内的新喻分离出来,归置到临江军辖区内。至此,袁州辖区为宜春县、分宜县、萍乡县、万载县,一直沿用至中华民国元年。但在历史进程中名称亦不断发生变化。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袁州设总管府,隶属湖南行省,至元十九年(1282)复为江西行省;同年,袁州总管府升为袁州路。明代,江西分设为十三府,袁州又称袁州府,袁州府一直沿用至清朝。

1912年,随着清朝封建帝制推翻,中华民国建立。袁州一府四县的体制就此被打破。民国三年(1915),江西省设豫章、浔阳、庐陵、赣南等四道,其中庐陵道统辖前清时期的袁州、临江、瑞州、吉安等四府共二十一县,原来隶属于袁州府的宜春县、分宜县、萍乡县、万载县均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1926)取消道制,各县均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年(1931)夏,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将江西省有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游击区的县划分为9区,宜春、万载亦属第二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2月,又分全省为13个行政区。宜春、万载等属第八区。民国二十三年2月,则在省内设置8个特别区政治局,分划万载、宜春、萍乡3县地,设局于宜春慈化,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4月撤销。民国二十四年(1935)4月,缩全省为8个行政区,宜春、万载等属第二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冬,改全省为11个行政区,宜春、万载等属第二行政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8月,又缩改全省为9个行政区,宜春、万载等属第二区(治所宜春)。

1949年上半年,全国大部分解放。6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成立,下辖南昌、丰城、新建、高安、清江、新淦、奉新、安义、进贤(8月从贵溪分区划入)、靖安(9月从九江分区划入)等县。同年7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成立,下辖宜春、萍乡、分宜、万载、新喻、宜丰、上高、铜鼓、修水(9月划归九江分区)、萍乡等地区,治所设宜春县。1952年南昌分区与袁州分区合并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专员公署,下辖南昌、新建、丰城、清江、高安、上高、宜丰、铜鼓、奉新、靖安、安义、分宜、新喻、萍乡、进贤、万载、宜春等17个县。1958年12月,南昌专员公署迁至宜春县城,改名为宜春专员公署,下辖宜春、万载、高安、上高、丰城、清江、宜丰、铜鼓、奉新、靖安、安义、分宜、新余(1957年由新喻改名而来)、萍乡、进贤等15县。1960年9月30日,撤新余县设新余市由省直辖,撤萍乡县设萍乡市为省直辖但委托宜春专署领导。1963年9月,国务院决定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以原新余市的行政区域为新余县的行政区域,属宜春专署。1970年3月萍乡市不再由宜春专署委托管理,直接划归省直辖,并一直至今。1979年划出宜春县所属的宜春镇、下浦公社、渥江公社、樟树公社、南庙公社、县油茶林的部分大队成立宜春市,隶属宜春公署。1983年7月,国务院又决定撤销新余县,升为新余设区市,由省直辖,原来的新余县改为渝水区,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为新余市管辖。同年划出安义县由南昌市管辖。1985年,撤销宜春县并入宜春市,所辖乡镇等全部划归宜春市管辖;1988年,撤销清江县设置樟树市,撤销丰城县设置丰城市,两者仍归宜春行政公署管辖。1993年,撤销高安县设置高安市。至此,宜春行政公署共辖4市、6县,即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2000年,撤销宜春地区和县级宜春市,设置宜春设区市和袁州区,以原县级宜春市所辖行政区域为袁州区的行政区域。至此,宜春设区市共辖4市、6县,即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的格局就此形成。为了经济和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以及城市的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在袁州区的基础上,又先后设置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管理区及宜阳新区,均为内部县一级行政区划。到目前为止,宜春市全境共有土地面积1.87万平方公里,人口近560万。

(市史志办  朱吟  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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