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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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过程)

2024-07-17 1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2023年6月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推出生育保险报销“一件事一次办”便民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生育保险报销“一件事一次办”

  联办事项

  生育登记、产前检查费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医疗费报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节育、流产、引产等)、非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正常分娩等)。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事项释义: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都属于生育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的,可通过本专区进行申报。生育登记是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领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生育津贴分为非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正常分娩等)、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节育、流产、引产等)两种情况,其中非计划生育是指正常分娩的情况,包括顺产和剖宫产等情况;计划生育是指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情况。

  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女职工自参保缴费满30天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女职工在江西省范围内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通过本专区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的,如未进行生育登记,应先登记再申请报销。

  申报类别:非计划生育(正常分娩等)的,可申请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非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待遇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请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生育津贴报销待遇报销。

  申报提示: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应分别登记申报,其中产前检查费可汇总成一笔申报,生育医疗费只报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次住院费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必须提供财政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医疗费用电子发票。

  申报材料

  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医院收费票据(含门诊、住院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电子发票)

  费用清单(请上传每一张清单正反面,需盖医院公章)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结婚证

  生育服务卡

  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步骤(以江西政务服务网为例)

  第一步:登陆网址:点击进入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可通过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手机号登录或者赣服通扫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一件事一次办”下面的“生育保险报销”。

  第四步: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类型,点“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要办理的事项清单,点“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相应事项的办理层级,点“开始办理”。

  第七步:根据提示,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点“开始办理”。

  第八步:填写好相应的表单信息,点“下一步”。

  第九步:上传相应材料,点“下一步”。

  第十步:核实本次办理信息,如需邮寄,填写邮寄信息,点“立即提交”。

  第十一步:提交成功,点“我的办件”可查看办件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了解赣州医保参保指南、起付标准、凭证办理、医保报销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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