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户口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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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专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国(境)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高等教育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2、对中专以上学历、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二、租房人员也可落户 1、在泰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和社会组织,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人员(包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2、拥有成套合法住房(含租赁)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三、缴纳社会保险就可以落户 在泰州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 四、直系亲属投靠条件降低 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泰实际生活和工作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准予投靠落户: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的; 3、投靠配偶的; 4、离婚(丧偶)后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需回原籍或投靠父母、成年子女的; 5、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互相投靠的; 6、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或另一方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7、夫妻均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军人的子女的。 8、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仅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能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更多信息,点击查看:泰州落户最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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