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扬州市人才引进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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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扬州市人才引进公告汇总

2024-07-13 05: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1、2022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调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对象

面向国内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2022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选调455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满1学年,并且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录用名单公示之前,在锡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一般岗位

1、无锡市本级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THE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及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生。

2、市(县)区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3、注重引进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青年人才。

(2)定向岗位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和部分医学类、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无锡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报名成功后三日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月15日下午16:00。报名时,考生可填报一个意向性岗位和是否服从调剂(岗位分布表附后),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6)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提供银行流水。

2、岗位能力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能力评价。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定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谈环节。

3、资格复审和面谈。对进入复审人员进行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无纪律处分证明,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一般岗位根据面谈分数,按照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4、综合能力考评。一般岗位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定向岗位无需参加综合能力考评。

5、确定拟选调人选。一般岗位根据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和面谈、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定向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网站公布。

6、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政审。

7、公示录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由无锡市委组织部和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填报的意向性岗位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市、市(县)区、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由市、市(县)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培养管理期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3、为选调人员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集中住宿,无锡市内(含江阴、宜兴)有固定住所的除外。对THE世界排名前100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1)给予学士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2)来锡工作后符合购房条件,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给予相应购房补贴支持。相关补贴标准及申领要求参照“太湖人才计划”有关办法执行。江阴市、宜兴市选调人员按照当地人才政策执行。选调人员如符合我市其他人才补助政策条件,按照录用岗位所能享受的政策,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五、监督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7491、0510-81827490、0510-81820889,0510-81822074(医学类岗位政策咨询),0510-80560031(教育类无锡学院岗位政策咨询),0510-81827693(教育类其他岗位政策咨询),(00)86-510-81827489(海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0510-81822626。

六、声明

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2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一般岗位)

2.2022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定向岗位)

3.2022年无锡市公开选调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无锡学院)

4.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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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02、苏州市2021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根据《苏州市2021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实施方案》,苏州市以及下辖的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部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青年人才688人。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选聘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和程序及方法等有关事项,通过苏州人才网()、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微信小程序(小程序名:定岗特选)等官方渠道对外发布,各县级市(区)信息还可登录当地相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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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2021年11月底前)

2.综合能力素质评价(2021年12月上旬)

3.资格复审和面试(2021年12月中下旬)

4.体检(选岗)考察(2022年1月底前)

5.公示聘用(2022年7月底前)

四、聘用待遇

普惠享受人才乐居政策,可同等申请享受相应租房贴、优租房等待遇。市属国有企业岗位年薪15万~20万起,还可申请享受市属国有企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最高6万元的一次性薪酬补贴。 

对聘用人员专项建库,择优安排到全市年轻干部培养平台跟踪培养,择优选调进入党政机关,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

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03、2022年江苏省南通市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简章

为加大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的源头储备,根据南通市“515”优才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南通市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境外名校,且研究生阶段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该一流学科)或同层次境外名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选调名额:40名。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1周岁(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最高学历为南通发展急需的高端纺织、船舶海工、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经济金融、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生物医药等专业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任班长、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或相应党、团职务)学生干部,或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在通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 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同时将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下同),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12月15日16:00。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初试复审人员名单。

(二)初试与复审。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进入综合能力考评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南通市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重点园区、重大项目或市属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锻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试用期满后,一般安排在市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新选调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五年内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最高可享受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四倍。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电话:0513-85098505;0513-85098548。监督电话:0513-85097231(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声明

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04、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公告

为拓宽我市年轻干部源头储备,夯实淮安“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发展的人才基础,依据《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等规定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2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A:(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取得2019—2021年任一年ARWU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B:(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研究生。(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C:(5)普通本科高校研究生。(6)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生。

A类可报考市直岗位;A、B类可报考县区直岗位;A、B、C类可报考镇街岗位。

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上述高校定向培养等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所属的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等毕业生不认定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同期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发布公告时已在淮安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之内。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各招聘主管部门、县区可线下赴相关高校宣传发动,组织现场预报名);所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本次招聘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00-11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00-11月25日12: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临近报名截止时,请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后续各招聘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核减和取消的岗位可用于再次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

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适岗评价,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材料原件、复印件的提供方式根据资格复审组织者的要求办理),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按规定方式提供有效证件等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通过适岗评价和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来淮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相应补贴,其中省内高校500元/人、省外高校1000元/人(近三年在淮安“名校优生”招聘各环节放弃人员不发放)。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差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通过考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差额考察,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缺额的,所有岗位统一进行一次性递补,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经市直岗位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申请,报市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用人单位的具体岗位)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通过考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差额考察,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递补后,原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可视情组织再次面试或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选岗,具体方式另行制定。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与待遇

1.A、B类招聘对象执行我市“名校优生”相关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考生,分别增加2万元。

2.A、B类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C类招聘对象可享受相关县区人才政策,具体向所在县区咨询。

4.引进人才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岗位核定范围内,可以分别确定为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员。

5.引进人才正式任职后,纳入市、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范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920353(人才政策)

0517-83671213(招聘政策)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7-83605951、0517-89668811。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岗位表

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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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05、2022年江苏省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江苏省扬州市面向国内高校选聘215名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其中,扬州市本级、邗江区、广陵区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其他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

选聘名额:215名。包括扬州市本级岗位32名;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岗位合计183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2月10日);(2)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截至2021年秋季学期);(3)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的,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截至2021年秋季学期)。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素质测试、适岗能力评价、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报2022年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各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12月10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3)必修课成绩单及排名;(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5)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6)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在参加人数较多的几大城市同时进行,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素质测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各选聘岗位的合格分数线。素质测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4.适岗能力评价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5.综合考察

根据素质测试成绩及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体检和复核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8.公示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参加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应届毕业生选调扬州职位的毕业生,在选聘高校范围内并同时报名参加扬州市优秀青年人才选聘的,如进入江苏省选调考察程序且合格,可直接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生态科技新城卫生系统10人纳入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由扬州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八级岗位工资标准、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绿扬金凤计划”6万元人才项目资助。

4.选聘人员在扬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放款。入选“绿扬金凤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3倍。

5.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市、县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扬州市委组织部网站)、(扬州人事考试网站)。监督电话:0514—12380(扬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各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江苏省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

附件2:选聘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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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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