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保基数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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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基数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2-10-03 17: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江苏省社保基数调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法律资讯 wenlaw · 2022年8月21日 2:38 · 47 阅读 · 0评论

汇点网讯昨日,汇点首次发布2022年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信息,引发广泛关注。很多读者和企业都在关心,为什么江…

汇点网讯昨日,汇点首次发布2022年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信息,引发广泛关注。很多读者和企业都在关心,为什么江苏把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年度改为1月1日起一整年。不久前,我刚刚调整了今年下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什么我马上调整了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针对这些问题,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12月1日做了进一步解读。

问题1:为什么提前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的相关基数?

答:按照惯例,每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只能在5月份左右确定并公布。之所以能提前公布2022年全省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是因为2020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没有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调整。国家要求各省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过渡到政策标准。考虑到江苏省的实际情况,江苏将进行三年的过渡期,即2020年消化上下限标准的不可调整因素,2023年起执行政策规定的标准。因此,未来两年江苏的下限缴费标准相对提高是正常的,也是2020年上下限标准未调整后政策的逐步回归。为确保三年平稳过渡,江苏根据近年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提前测算确定了2021年和2022年的执行标准,并经国家批准公布了2021年的执行标准。

考虑到距离2022年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为方便企业和参保人员早做安排,也便于各地及时安排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江苏近日公布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标准为4250元,比2021年执行的标准提高450元。按照最低标准缴费的参保人,确实感觉提高了很多。但这其中包含了2020年下限标准的一些不可调整的因素,这也是绕不过去的刚性政策要求。即便如此,这个公布的标准还是比实际应该执行的政策标准低了200元。可以说这是既定政策范围内最好的结果。

问题2:为什么新的缴费基数标准从1月1日开始执行?

答:过去江苏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相关社会保险基数一般在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前不久,江苏调整今年下半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后,随即公布了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从明年1月起执行。这是因为,按照国家层面推进全国统筹、规范和完善省级统筹的要求,我省逐步取消了社会保险年度,实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计息和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先后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布和执行也应与此相适应,这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惯例相一致。

我省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原来是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前期公布的时候没有走回头路,而是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是最后一次按照原来的社会保险惯例来执行。从明年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在自然年度全面实施。因此,无论是事后公布还是提前公布,今后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都将从1月1日起执行。最近我们公布了2022年社会保险的相关基数,给你一种短时间内两次提高缴费工资上下限的错觉。既有今年上报国家审批公布较晚的原因,也有社会保险年度向自然年度过渡的原因,尤其是后一种原因。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此外,对于符合就业扶持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其不间断持续缴费。

问:我省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水平是多少?

答:2021年下半年,江苏公布的最低工资基数标准为3800元,低于同期浙江省3957元的最低标准,与同期山东省3746元的标准基本持平。目前,虽然周边省份尚未公布明年的最低工资基数标准,但由于大部分省份实行的是自然年,明年的最低工资基数标准公布后,将从明年1月起追溯执行,即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费的参保人,要在申报前几个月补足少缴的工资基数。总体来看,江苏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是合理的,符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希望大家理性看待社保缴费基数的正常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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