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委托逐年提取还公贷指南(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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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委托逐年提取还公积金贷款由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具体的办理时间、地点、材料等见正文。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委托逐年偿还公积金贷款 【政策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当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保留余额。 【办理条件】符合条件及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办理单位】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 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夏时制下午14:00-17:00); 银行网点: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农业银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中国银行: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工商银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兴业银行:玄武区长江路2号; 交通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124号; 中信银行: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江苏银行:秦淮区中华路50号; 招商银行:秦淮区汉中路1号; 华夏银行:鼓楼区湖南路181号; 紫金农商银行: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办理流程】 来源: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5-83666428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的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协议书》的不提供); (4)签约配偶贷款还款业务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查看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入口+逐月还贷办理方式等内容。 手机访问 南京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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