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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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6〕151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我省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提供计价依据,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现予颁发。 本计价定额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建设、施工、咨询单位,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附件:印发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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