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江苏省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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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8.09.08 【时效性】 失效
【效力级别】 XP10 【失效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江苏省城市展筹备工作方案的 通知
(苏政办发 [2008]89 号
2008 年 9 月 8 日)
各市人民政府:
省建设厅制订的《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江苏省城市展筹备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 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江苏省城市展筹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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