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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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2024-01-23 04: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85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总裁及部分高管变更的公告

一、行政总裁辞职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公司行政总裁谭秋斌女士的辞职报告,谭秋斌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行政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谭秋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谭秋斌女士在担任公司行政总裁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秋斌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02,502股。

鉴于谭秋斌女士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其将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上述相关人员股份锁定事宜。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行政总裁聘任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行政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行政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核查,张斌先生在离任原职务后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部分高管变更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王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王建华先生为副总裁(简历附后);

2、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汤建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汤建忠先生为总裁助理(简历附后);

3、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马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马超先生为总裁助理(简历附后);

4、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孙凌女士为总裁助理(简历附后);

5、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黄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张文明先生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核查,王建华先生、汤建忠先生及马超先生在离任原职务后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独立董事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行政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行政总裁辞职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基于个人原因,谭秋斌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行政总裁的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经核查,谭秋斌女士的辞职申请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秋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谭秋斌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谭秋斌女士的辞职申请。

2、关于公司行政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谭秋斌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行政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经核查,谭秋斌女士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秋斌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此,我们同意谭秋斌女士辞去行政总裁职务。

3、关于聘任公司行政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张斌先生已经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行政总裁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行政总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和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聘任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汤建忠先生、马超先生及孙凌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汤建忠先生、马超先生及孙凌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行政总裁辞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谭秋斌女士及黄宁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行政总裁简历

张斌先生: 1973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1996年至今历任张家港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2014年12月至今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现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张斌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国泰慧贸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泰国华服装(缅甸)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圣泰服饰有限公司董事、富华伟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国泰国华服装打样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国泰国华服装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国泰国华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监事、睢宁国泰国华服装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兴泰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海坤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扬州市艾力格斯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上海豪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智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GUOHUAGLORYCOMPANYLIMITED董事、慧贸通(香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海南运禧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淮北国泰百特制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22,751股,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9.20万元出资额。

张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9.20万元出资额;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建华先生:1968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张家港市丝绸服装厂业务员;张家港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助理、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总裁助理。王建华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建华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泗洪泰丰服饰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U&G (MYANMAR) FASHIONCOMPANY LIMITED的董事、海南国绵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优蓓特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921,123.00股。

王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建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建忠先生:1972年11月生,本科学历,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8年4月历任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科长,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轻工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科长。1998年5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玩具分公司经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汤建忠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汤建忠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亲泰儿玩具有限公司董事长、连云港亲泰儿玩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亲泰儿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博创(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截至目前,汤建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307,200股。汤建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建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汤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 超先生: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瑞分公司业务员、科长、分公司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马超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马超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瑞信泰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上海亚宸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亿盛泰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香港利美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晟楊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51号摄影棚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泰亿盛国际(越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亚亭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昌玖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阴市亚瑞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亚宸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截至目前,马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71,147股。

马超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马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 凌女士:1984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8年1月历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副科长、分公司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2月起至今任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凌女士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孙凌女士现兼任上海豪鼎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砀山国泰国华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人代表、沭阳富华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砀山国泰亿华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人代表、睢宁国泰国华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人代表、五河县泰华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人代表、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智选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国泰国华服装打样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人代表、博佩有限责任公司(法国)董事、国华伟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华缅甸二厂)董事。截至目前,孙凌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36,788.00股。孙凌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孙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文明先生: 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国泰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副科长、科长,江苏国泰华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江苏国泰汉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张文明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文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文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文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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