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永县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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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永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2-01 03: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江永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30名:职高教师5名,县城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1名,城区小学教师16名,乡镇小学教师35名,村完小教师11名,幼儿园教师10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3.职高教师,由用人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有舞弊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考村完小教师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资料页的扫描件)、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明的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用姓名命名)、《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及扫描件)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及压缩包请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如:张三+高中物理教师+20220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中、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他人代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报考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①高中、职高教师:高中、职高对应学科的内容。

②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③小学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④幼儿园教师:幼儿教育心理学、保教知识与能力等幼教基础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考生携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江永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接受复查申请。

(5)对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3)资格复审内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报考村完小教师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资料页)、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明的正式有效证件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江永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现场复审。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3.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方式及范围:

①职高计算机、旅游、服装专业教师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的专业技能操作。

②高中物理、职高语文、职高英语、初中、小学(村、完小)教师面试采取试教(上课)方式进行。

③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试教(上课)和才艺展示(在弹、唱、跳、画四项中任选两项)的方式进行。试教占60分,才艺展示占40分(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试教范围为:高中物理、职高语文、职高英语为本县高中一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二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初中心理健康教师为本县初中二年级现行的;初中化学教师为本县初中三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为本县小学五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为本县五年级现行的);幼儿园教师为本县幼儿园大班现行的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一次。

)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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