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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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24-05-24 14: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安全生产条例,维护我院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实行院长负责制,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逐级检查,密切配合的方法,在院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全院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制细则

第四条:室主任职责?

1、室主任为全室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院长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3、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职工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4、各科室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人选报院安全委员会批准;

5、做好本科室的防范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漏洞,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部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本科室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防止现场遭到破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给予积极地协助;?

7、对本科室的物资、器材、工具等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制度,做到定人、定位、妥善保管、落实责任制;?

8、每日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照明灯等,锁好桌柜,节假日休息前,各科室必须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9、钻探队在野外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人员、设备等的安全;?

10、管理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印鉴,按管理权限使用印鉴。

第五条?地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地勘室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由项目部承担的有关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或标准;

3、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生产任务计划,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4、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制定防护、抢险措施;

5、检查、指导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的同时,应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6、主管项目部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负责处理检查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钻探队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有效的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规定,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4、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其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

5、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承包和分包项目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

6、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组织,保证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到位及完好,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7、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

8、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确保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现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提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指导作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3、负责指导作业对和班组开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达标活动;

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

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安全标语及警示标识的正确选择,合理布置和维护;

8、对违章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和项目部的规定严肃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救护,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第九条?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每日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班前要对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防护品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消除,还应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开好班前安全会,每周末做一次安全小结和讲评;

5、发生工伤事故、设备或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认真参加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班组长和安全员的指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4、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员工之间互相关心,做到“三不伤害”;

5、班前要认真检查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向班组长报告;

6、会正确检查、佩戴、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7、新分配和转岗的工人应参加班组的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8、发生伤亡、机械、火灾或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并主动参加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二、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设计院地勘室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劳动自我防护能,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I.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及职业健康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钻探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II.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1.1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2培训层次及内容?

?1.2.1院级安全教育:?

?1.2.1.1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地勘室安全员陪同到院办公室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院专职安全部门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1.2.1.2教育内容:?

?(1)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院安全生产总则,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3)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1.2.1.3时间:一天。?

?1.2.2地勘室安全教育:?

?1.2.2.1地勘室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室主任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1.2.2.2教育内容:?

?(1)地勘室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地勘室讲地质勘探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3)讲地质勘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4)地勘室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1.2.2.3时间:一天。?

?1.2.3地质组、钻探队级安全教育:?

?1.2.3.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地质组、钻探队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1.2.3.2教育内容:?

(1)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以及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以及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4)正确使用与保管劳保用品,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1.2.3.3时间:一天。?

1.3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院办公室下发的“三组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1.4经办公室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地勘室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钻探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2.1钻探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2凡要从事钻探作业人员,须由钻探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地勘室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钻探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2.3申请办理钻探作业学习证。?

?2.4钻探作业实习期限:一年。

?2.5钻探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院办公室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2.6院办公室、地勘室密切钻探队开展有关钻探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2.7持有钻探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2.8复训教育由地勘室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钻探队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地勘室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3、调入本公司的钻探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地勘室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钻探作业工作。

全员安全教育?

?4.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4.2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资产运营部负责组织开展。?

?4.3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4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资产运营部负责进行教育。?

?4.5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5.1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5.2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5.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3)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4)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5.4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6、四新教育:?

?6.1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6.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6.3四新教育内容:?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7、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地勘队、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8、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⑴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施工场地是否有交通道路安全问题、是否有高压线路、地下电缆、通信设备线路通过,室内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工地临时房的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⑵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⑶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项目部和钻探机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钻探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⑷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检查办法?

⑴由地勘室组织,由负责生产安全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使用的工艺项目和院管地勘项目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⑵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⑶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⑷除院办公室组织检查外,各地勘室各级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9、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国家和深圳水规院[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院科室承包细则]和院[地勘队基本钻探队伍承包协议]、[地勘队生产定额(工日)的记算方法],按照[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划分,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惩罚原则

⑴、钻探单位及其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1.3)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不及时维修的;?

(1.4)对已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5)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6)对查封的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1.7)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8)钻探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

(1.9)员工宿舍取暖和卫生间设施未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的。?

⑵、钻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1)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或者验收报告未备案的;?

(2.2)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未备案的。?

(2.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奖励惩罚原则

参照以下安全评估标准,每个项目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款5%作为安全奖励惩罚基金,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5%的总项目款。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

?3)对地质技术人员的奖励惩罚制度

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10%的该项目承包工日(奖金)。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以下为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表2?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4)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4.1)事故报告?

(4.1.1)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

(4.1.2)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负责人、院办公室或安委会,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1.3)院负责人、办公室或安委会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办公室或安委会即报告市水务局、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等部门。?

(4.1.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地勘队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2)事故调查?

(4.2.1)轻伤、重伤事故,由地勘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死亡事故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重大死亡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2.4)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调查,不得阻碍或干涉调查组的工作。?

5)事故处理?

⑴事故调查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工作,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地勘室负责处理,并院办公室或安委会与市社会保险局联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⑵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院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⑶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情况、资料的,由院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是在事故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进行的。按照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要求,事故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其中,受伤部位是指按人体解剖学划分的受伤害的身体位置。如我们习惯上说的头部创伤应称之为颅脑创伤、眼部创伤或面颌创伤。

受伤性质是指从医学角度确定的受伤类型,如割伤、扭伤、烧伤等。如果事故造成多种伤害、可称“多伤害”。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在两种以上物体撞击时,选运动的物体为致害物;若物体都是静止的,选最后接触的物体。如,人从脚手架上坠落,碰到几次物体落到地面,地面是致害物。

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就是事故原点中的物质因素。

?不安全状态指直接形成或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设备、设施、机械、工具及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

?不安全行为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违章、违纪行为。它是事故的激发条件。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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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安全生产条例,维护我院治安秩序,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结合我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内部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实行院长负责制,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逐级检查,密切配合的方法,在院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全院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制细则

第四条:室主任职责?

1、室主任为全室治安保卫、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院长做好日常安全工作;?

3、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进行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职工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4、各科室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人选报院安全委员会批准;

5、做好本科室的防范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漏洞,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部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本科室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防止现场遭到破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给予积极地协助;?

7、对本科室的物资、器材、工具等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制度,做到定人、定位、妥善保管、落实责任制;?

8、每日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照明灯等,锁好桌柜,节假日休息前,各科室必须组织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9、钻探队在野外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确保人员、设备等的安全;?

10、管理好本部门所负责的印鉴,按管理权限使用印鉴。

第五条?地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地勘室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由项目部承担的有关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其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或标准;

3、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生产任务计划,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4、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制定防护、抢险措施;

5、检查、指导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的同时,应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6、主管项目部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负责处理检查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钻探队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有效的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规定,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4、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其经常深入现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

5、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承包和分包项目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

6、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组织,保证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到位及完好,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7、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

8、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确保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现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提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指导作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3、负责指导作业对和班组开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达标活动;

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学习、宣传、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安排参加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加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参加对生产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落实整改;

4、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5、具体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6、配合机械管理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检查与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安全标语及警示标识的正确选择,合理布置和维护;

8、对违章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和项目部的规定严肃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组织救护,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

第九条?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每日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班前要对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防护品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消除,还应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开好班前安全会,每周末做一次安全小结和讲评;

5、发生工伤事故、设备或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控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条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认真参加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班组长和安全员的指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4、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员工之间互相关心,做到“三不伤害”;

5、班前要认真检查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向班组长报告;

6、会正确检查、佩戴、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7、新分配和转岗的工人应参加班组的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8、发生伤亡、机械、火灾或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并主动参加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二、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设计院地勘室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劳动自我防护能,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I.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以及职业健康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钻探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II.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1.1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2培训层次及内容?

?1.2.1院级安全教育:?

?1.2.1.1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地勘室安全员陪同到院办公室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院专职安全部门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1.2.1.2教育内容:?

?(1)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院安全生产总则,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3)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1.2.1.3时间:一天。?

?1.2.2地勘室安全教育:?

?1.2.2.1地勘室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室主任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1.2.2.2教育内容:?

?(1)地勘室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地勘室讲地质勘探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3)讲地质勘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4)地勘室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1.2.2.3时间:一天。?

?1.2.3地质组、钻探队级安全教育:?

?1.2.3.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地质组、钻探队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1.2.3.2教育内容:?

(1)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以及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以及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4)正确使用与保管劳保用品,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1.2.3.3时间:一天。?

1.3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院办公室下发的“三组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1.4经办公室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地勘室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钻探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2.1钻探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2凡要从事钻探作业人员,须由钻探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地勘室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钻探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2.3申请办理钻探作业学习证。?

?2.4钻探作业实习期限:一年。

?2.5钻探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院办公室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2.6院办公室、地勘室密切钻探队开展有关钻探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2.7持有钻探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2.8复训教育由地勘室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钻探队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地勘室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3、调入本公司的钻探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地勘室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钻探作业工作。

全员安全教育?

?4.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4.2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资产运营部负责组织开展。?

?4.3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4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资产运营部负责进行教育。?

?4.5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5.1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5.2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5.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2)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3)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4)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5.4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6、四新教育:?

?6.1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6.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6.3四新教育内容:?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7、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地勘队、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8、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⑴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施工场地是否有交通道路安全问题、是否有高压线路、地下电缆、通信设备线路通过,室内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工地临时房的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⑵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⑶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项目部和钻探机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钻探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⑷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检查办法?

⑴由地勘室组织,由负责生产安全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使用的工艺项目和院管地勘项目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⑵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⑶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⑷除院办公室组织检查外,各地勘室各级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9、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国家和深圳水规院[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院科室承包细则]和院[地勘队基本钻探队伍承包协议]、[地勘队生产定额(工日)的记算方法],按照[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划分,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惩罚原则

⑴、钻探单位及其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1.3)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不及时维修的;?

(1.4)对已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5)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6)对查封的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1.7)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8)钻探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

(1.9)员工宿舍取暖和卫生间设施未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的。?

⑵、钻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院、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1)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或者验收报告未备案的;?

(2.2)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未备案的。?

(2.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外分包和内部承包地质钻探单位的奖励惩罚原则

参照以下安全评估标准,每个项目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款5%作为安全奖励惩罚基金,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5%的总项目款。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

?3)对地质技术人员的奖励惩罚制度

对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可按以下评估标准的得分数Ⅹ10%的该项目承包工日(奖金)。对于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奖惩制度按国家劳动部、国家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关法规执行。以下为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表2?地质技术人员的安全评估标准记分表

4)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4.1)事故报告?

(4.1.1)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

(4.1.2)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钻探队或地勘室负责人、院办公室或安委会,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1.3)院负责人、办公室或安委会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办公室或安委会即报告市水务局、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等部门。?

(4.1.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地勘队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2)事故调查?

(4.2.1)轻伤、重伤事故,由地勘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2)死亡事故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2.3)重大死亡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2.4)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调查,不得阻碍或干涉调查组的工作。?

5)事故处理?

⑴事故调查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工作,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地勘室负责处理,并院办公室或安委会与市社会保险局联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⑵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院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⑶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情况、资料的,由院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是在事故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进行的。按照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要求,事故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其中,受伤部位是指按人体解剖学划分的受伤害的身体位置。如我们习惯上说的头部创伤应称之为颅脑创伤、眼部创伤或面颌创伤。

受伤性质是指从医学角度确定的受伤类型,如割伤、扭伤、烧伤等。如果事故造成多种伤害、可称“多伤害”。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在两种以上物体撞击时,选运动的物体为致害物;若物体都是静止的,选最后接触的物体。如,人从脚手架上坠落,碰到几次物体落到地面,地面是致害物。

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就是事故原点中的物质因素。

?不安全状态指直接形成或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设备、设施、机械、工具及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

?不安全行为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违章、违纪行为。它是事故的激发条件。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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