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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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0-17 2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挖掘广西研学资源优势,研发出具有广西特色的研学课程体系,决定在全区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遴选一批主题健康向上、课程体系完善、育人效果明显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形成适用不同学段、不同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资源,持续推进我区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申报单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服务机构、博物馆、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具有研学资

质且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较好的研学旅行服务单位,依托广西范围内研学资源,设计开发并已实践应用的研学课程(线路)。 

三、内容要求

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实践育人教育思想,聚焦学生核心素养,以学生发展为本,突出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注重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充分挖掘广西研学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根据高、中、低各段学生学龄认知规律和研学实践教育目标,紧紧围绕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五个板块,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课程,逐步建立小学以乡情县情为主、初中以县情市情区情为主、高中以区情国情为主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体系。

(一)自然类。依托自然景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开展以认识自然环境为目的的一系列探究活动,将真实环境中考察所见与课堂所学内容建立联系、相互印证,促进学生知识内化和思维发展,让学生了解所处的空间环境,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发展的关系,进而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历史类。依托历史遗迹、革命遗址、博物馆、纪念馆、文艺展馆等资源,借助历史考证、社会调研、人文探究、文艺鉴赏等方法,开展红色教育、历史探究、文化传承等活动,引导学生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革命传统。

(三)地理类。依托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通过自然考察、实验、社会调查等形式,探究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地理知识,如读取地图信息、辨别户外方向、分析地形地貌、解释自然现象等,开展地理小课题研究,做到学以致用。

(四)科技类。依托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通过参观、培训、实验等形式,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严谨认真的态度、热爱科学的情感。

(五)人文类。依托社会发展展馆、重大工程、大型公共设施、大型知名企业等资源,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探究当前我国转型发展的重大问题与发展战略,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世界眼光、社会责任感等素养。

(六)体验类。依托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通过团队游戏、职业体验、军事训练等形式,培养学生自我发展、健康生活、勇于拼搏、团队合作等素养。 

四、申报要求

(一)课程内容丰富。课程设计要素齐全,包含课程主题、课程资源、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研学手册等内容。围绕课程主题和课程目标,结合所依托资源特点,设计出价值丰富、思路清晰、表达准确、内容充实的研学实践课程。

(二)注重实施评价。明确课程组织实施的目标、路径、方法,日程安排合理,对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有周密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注重采用过程性数据记录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三)体现学科融合。申报课程要与中小学校课程紧密结合,研究性学习和项目式学习特征显著,充分结合学生认知水平和校内课程内容,科学设计综合性探究问题。以游戏化、体验式、任务驱动、探究性主题、多学科融合学习为主,变知识灌输为核心素养的培养,构建学习与实践相融合的科研学课程体系。

(四)实践成效显著。所申报课程内容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阶段和认知水平,课程实施对象明确,已经落地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非中小学校申报单位所申报课程,需要经实践学校在申报表中联合盖章,同时提交能够证明课程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单张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ng;视频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常见视频播放方式)。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由我厅主办,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学会协办,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本次评选采用分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请各市组织初评,择优向我厅推荐,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终评,评选结果向全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区公布,并优先推荐媒体宣传推广。

六、申报方式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精心组织研发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课程,认真填报“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材料(含课程实施照片和视频资料)。

(二)所有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附件4),申报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或获得合法授权,不能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一经发现违规作品,将取消送评单位参赛资格。

(三)各单位报送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数量详见《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盖章后(同时发送电子版)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各高等学校和区直各有关单位直接向我厅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姜国安,0771—5815212;贾强,0771-5815058。邮箱:gxywjy@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401室,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申报表

2.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名额分配表

3.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选汇总表 

4.广西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线路)评选承诺书 

5.广西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线路)评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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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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