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选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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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选拔赛竞赛规程

2024-07-13 09: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二、执行承办单位: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浙江省气排球协会

浙江省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浙江省海宁市气排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浙江鸿光体育运动有限公司

五、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1年5月21~23日   

地  点:浙江省海宁市

六、竞赛组别

(一)青年组

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30岁-44岁(1991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组

45岁-59岁(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各组别领队和教练员年龄不得超过70岁(1951年以后出生)。

七、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加“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浙江省气排球选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资格规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第十四届全运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2、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行业协会(落户、就职1年以上)。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等为依据。

城市组:城市街道、社区、(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乡镇组:农村乡镇(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单位组:企事业单位(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就职位劳动合同(个人身份证),收入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所在地(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户籍所在地非代表地区,则需提供本人代表地区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4、有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1)在中国排球协会专业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有过注册记录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3)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竞赛计划内的排球、沙滩排球比赛者。

5、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6、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年龄、户籍等相关情况均以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2、各设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省气排球协会进行复审后在浙江省体育局和浙江省气排球协会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报名截止后2天内公布资格复审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在2天之内补充报名。

4、补充报名结束后2天内在官方网站公示各单位报名结果。

5、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经审查违反规定者,按《规程总则》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八、参加办法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每个设区市每个组别限报一支队伍。

(一)队伍由县、区或县处级以下的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包含俱乐部等)为单位组成。

(二)各单位不同组别可各报1支队伍参加比赛。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教练员1人,领队1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每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三)教练员、运动员不能同时代表两个组别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特殊规定:

所有组别都采用五人制。

所有组别的比赛,端线后一米增加一条跳发球限制线。

(三)比赛用球为“天天乐”牌(TTL-7001)气排球。

(四)比赛视报名队数,确定采用循环或淘汰附加赛办法。

(五)采用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C值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两队Z值仍相等,则按他们之间胜负决定名次;如3个以上队Z值相等,则按他们之间净胜局数决定名次。

(七)各运动队须统一比赛服装。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以各组别的冠军队为主并汇集其他优秀选手,获得进入第十四届陕西全运会浙江省气排球项目集训队资格,省气排球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最终代表浙江参加全运会群众比赛名单由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联合气排球项目专家商定并公示。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

1、自本规程公布之日始,至5月10日截止。

2、将竞赛确认表电子稿(附件1)、参赛名单电子稿(附件2)发至微信联系人:张伟,电话 13806773431)。

(二)报到时间

1、各代表队应按赛区补充通知规定的比赛报到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

2、交验材料:报到时须交验《“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项目竞赛确认表》原件(加盖公章)、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本人的资格证明(以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报名参赛要加盖公章,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或居住或租住关系证明复印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或年度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报告);所有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时间含往返途中);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反兴奋剂责任书、运动员声明等。

十二、技术官员

(一)设仲裁5名,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2名,编排长1名,裁判员24名,均由浙江省气排球协会选调,经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核。

(二)设辅助裁判员18名,工作人员8-10名,均由海宁气排球协会选派。

十三、性别检查

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十四、仲裁

仲裁委员会执行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五、经费

(一)各参赛运动队经费自理。运动队食宿自行解决,大会提供宾馆标准及联系方式,供各队自行选择。详见补充通知。

(二)用餐:比赛日中餐在比赛场休息区用快餐,餐券在报到时购买。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六、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承办地实际情况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所有参赛人员需经核酸检测合格后参赛,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能参赛,具体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气排球协会。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选拔赛竞赛确认表.docx

2、“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选拔赛参赛名单.docx

3、“我要上全运”浙江省气排球项目选拔赛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docx

4、“我要上全运”赛事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docx

5、“我要上全运”赛事参赛运动员声明.docx

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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