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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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2024-07-17 19: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滨海镇人大主席团

 

乡镇人大工作是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助推乡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滨海镇人大紧紧围绕党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实效总体向好。然而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对照,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次性监督多、连续性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监督少等问题依然突出,致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缺乏实效性。

一、乡镇人大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造成人大监督乏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人大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错误,监督意识不强。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对人大监督主要存在三种错误认识:一是监督无力。有些代表认为监督只是履行程序,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用不着较真。把监督工作当作是例行公事,缺乏责任意识,认为“人微言轻”,监督缺乏底气。二是监督畏难。乡镇人大代表多数代表来自于村居,不少是村主职干部,是乡镇主要工作的执行者,身份从监督者转为被监督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时,有的代表认为监督过硬政府会有意见,监督过软群众不满意,很难把握适度,具体表现为不敢动真碰硬,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不善监督、不想监督、不去监督,甚至不敢监督。三是监督疲软。部分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参与意识不够强,缺乏主动性,认为一些需要政府解决的事情,代表虽然经常提,但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时间长了给代表一种提不提意见无所谓的想法,形成监督的疲软心态。

(二)队伍力量薄弱,监督能力有限。人大代表是人大监督是主体,监督政府工作,对代表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代表个体综合素质的差异直接影响实施监督的效果。镇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农民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书写和口语表达能力较差,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较少,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也知之甚少,平时也缺少学习调研,尤其涉及程序性强,一些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能,政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工程质量、项目审批、资金运作等方面,受自身专业知识所限,在审议各项报告时不敢开口,或者看不出问题,往往提不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参与性不强。在部门评议过程中,对政府的工作缺乏深入了解,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不敢于向被监督对象提出质疑和问题,部分代表存在怕得罪人的心理,导致部门评议工作流于形式,代表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一团和气,收效甚微。

(三)监督方式单一,监督实效较弱。基层人大监督工作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等形式为主,监督工作存在不够深入、表面化、实效性差等现象。一是督办规范性不够。对政府的意见建议缺少专门的督办通知,提出意见要求不够明确,在督办程序上不够规范,影响了督办的效果。一些视察和执法检查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在监督过程中,代表普遍象征性地走走看看,发表议论。由于缺乏深入地调查研究,意见、建议往往不具有针对性,监督往往没结果。二是刚性要求不够。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作为刚性监督形式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要么使用得不多,要么根本没有得到有效使用,特别是在对问题的整改方面刚性要求不够,比如限期整改、限期反馈等方面要求较少,而往往采用常规的一般性监督手段,这使得人大监督工作大打折扣,缺乏威慑力,影响人大作用的发挥。三是事后跟踪不够。人大代表对政府的工作的审议、视察,只停留在审过、查过,监督对象报过整改措施就算结束,没有紧紧抓住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执行与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尤其对那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破解难度大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没有反复抓、抓反复,问题没解决,监督后劲不足。

     二、提升乡镇人大监督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针对如何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监督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本文以温岭市滨海镇为例,从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效发挥乡镇人大监督职能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强化代表意识,突出监督重要性。滨海镇人大在实施监督职能时坚持找准定位,把好定律,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让人大监督工作与推进中心工作相适应。一是增强代表意识,让代表监督更有底气。在严把代表入口关的同时,加强代表持续学习能力,进一步提高代表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求代表联络站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代表集中学习。在代表监督履职和议案督办过程中,要求办线做到代表监督必须配合,面对质询必须答复,让代表敢说话,说真话。二是加强工作统筹,让代表监督更接地气。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协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让人大监督真正成为推进乡镇全局工作开展的向导,促使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形成监督共识,让代表监督更具锐气。锐气与担当是监督工作的两翼,在监督过程中要做到破立结合,“破”是要求代表要有锐气,要敢于指出问题,点明不足,“立”是要求政府有担当,要主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一方面,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对事不对人,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的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使代表监督不再感到难为情,不必顾虑重重,被监督者不用遮遮掩掩。另一方面,乡镇党委要督促政府及镇属各部门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落实人大监督整改意见。总而言之,乡镇党委要给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政治上的支持和保障,通过党委重视,让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更加顺利。

(二)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针对性。要求各代表联络站明确年度监督重点,围绕民生,关注热点,让人大监督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一是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一对一监督。实行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四个一”模式,每一项民生实事项目配备一名由政府班子成员担任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体实施线办负责人担任的项目联络员、一个代表联络站督办小组。代表联络站督办小组由一名领衔督办代表以及三名以上联系代表组成,分别由人大主席团成员、镇级人大代表担任。通过采取民生实事项目点对点监督制,四个联络站分别领办监督一至两项民生实事项目,定期组织代表小组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并约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实行联络站监督重点领办制。明确四个联络站年度监督重点,2019年滨海镇四个联络站分别围绕老旧民房安全隐患整治、农业品牌提升工程、老城区停车设施、道路美化工程、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等开展重点监督。各联络站围绕各自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视察和监督,在各联络站推动下,2019年由镇票选通过的5项民生实事项目均如期完成任务,代表满意度达到100%。三是建立“定时定人定责”的岗位制度。在每月代表联络接待日,要求代表除日常接待以外要勤下村居,通过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将调查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接触基层群众,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真实情况。建立健全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民意收集机制,提升民意收集的针对性,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真正符合民意,反映人民的意愿。同时,还要加强对收集的社情民意的筛选、评估、答复工作,将联络站收集的问题进行归类并分配给一至两名代表,明确相关单位回复期限,明确代表职责,重视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三)强化跟踪问效,突出监督实效性。坚持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双向用力,围绕实效,解决难点,让人大监督与结果运用相配套。一是“两个明确”促监督意见交办到位。对于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求监督对象必须给出具体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期限;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给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不能解决的,要做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解释,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长远性、根本性的又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由于不能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手段解决问题,所以要连续跟踪监督。要制定一个长远规划,特别是要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和问责办法,一杆到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取得实际效果。二是“结果联督”促审议意见督办到位。加强镇人大领导与承办办线沟通,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对内容重要、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采取组织视察、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办。分别在事中和事后定期约请项目负责领导开展座谈,市镇两级代表参与,听取项目办理情况以及后续计划。三是“定向联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到位。将代表普遍反应的重点建议和多次提出未解决的重复建议作为定向联督的重点,以问题解决为导向多方借力,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监督“不见成效不收兵”的决心和担当。突出抓好跟踪问效,务求整改落实工作精准。对每一项监督活动,通过会议审议,在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后,抓跟踪问效和整改落实,反复监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强力推动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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