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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2〕18号)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9月26日起,“民生大厦”更名为“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地址不变(牡丹江市江南八面通街莲花湖路南68号,咨询电话:0453-6430302);原“牡丹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涉企厅)”,地址不变(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6号,咨询电话:0453-6958002)。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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