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制度理解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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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制度理解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讲座

2024-06-21 08: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刘保玉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在西部教学楼举办了《居住权制度理解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讲座。民商法学科主任金路伦教授、景明浩教授以及金香兰教授出席了此次活动,法学院本科生以及研究生也踊跃参加了本次讲座。

刘保玉教授以《民法典》新增内容居住权(第366条—第371条)为本次讲座的重点。刘教授首先介绍了居住权的概念及特点,居住权即设定于住房及其附属物之上,供特定人长期或终生居住的权利。其次,由个别案例引入民法典增设居住权的意义及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居住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广泛适用空间,居住权的增设满足了住宅所有权人意思自由的需求。再次,对《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由第366条到第371条分别进行解读。最后,刘教授提出了居住权制度适用中可能出现的有关客体方面的问题、有关居住权的取得方式以及有偿取得的问题、关于居住权人方面的问题、关于居住权存续期间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关于居住权人与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冲突的问题、关于居住权消灭方面的问题、其他可能与居住权有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居住权作为《民法典》物权编用益物权分编中的一项新增制度,刘保玉教授对现行规定提出了法教义学的准确理解,对《民法典》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了前瞻性的思考并提出解决预案,使法学院的学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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