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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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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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民宿业品质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JG330127/T 002—2022),结合本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自2022年5月7日起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邮箱:[email protected])或电话形式反馈我局。联系电话:24817710。

附件:《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7日

 

 

 

 

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民宿业品质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JG330127/T 002—2022),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民宿,包括但不限于宅院、客栈、庄园、驿站、山庄等。

第三条  民宿等级评定由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评定和管理,并对评定结果负责。评定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内专业代表等组成。

第四条  参评民宿应证照齐全,营业正常,合法经营1年及以上,开业以来或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事件。

第五条  民宿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和精品民宿四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为大众民宿。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一星级民宿;得分在70分-79分的为二星级民宿;得分在80分-89分的为三星级民宿;得分在90分以上为精品民宿。

第六条  推进民宿特色化,根据民宿服务内容和主题特色的不同,民宿分为亲水观景型、康体养生型、文化民俗型、美食体验型四种类型,民宿经营户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等级和类型申请评定。

第七条 民宿等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低等级申报高等级需满一年以上。

第八条 民宿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和县级评定的办法,严格按申报、受理、评定、公示、公告、颁发标志牌等程序进行。

1.申报。申报人需填写《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受理与评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并通过初审后,向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受理后,按照评定条件,牵头组织对申请民宿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与命名。拟命名单位通过联审后,在县内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文命名。

4.授牌。对被确定为等级民宿的,由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免费向等级民宿颁发民宿等级标志牌,标志牌有效期为3年。  

第九条  民宿实行等级复核制,每3年进行一次复评。复评采用委托第三方评价或专家综合评估,结合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等方式进行。未按时申请复核的民宿将被视作自愿取消等级民宿称号。

第十条  复核或整改未达标的,或民宿在日常经营接待过程中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等且经核实的,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其程度给予通报批评、降级或取消等级民宿称号处理。未参与复评的自动取消相应等级称号。被取消等级称号的民宿,自被取消称号之日起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民宿经营过程中,发生法人变更、名称变更、客房数量变化、停业装修等重要事宜,必须及时向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接受审核或按原程序重新评定,否则,取消民宿等级称号。  

第十二条  凡由国家、省、市评定的等级民宿和享受县精品民宿建设投资补助的民宿,视同县精品民宿。

第十三条  凡被授予等级称号的,享受相应的政府扶持奖励、市场推广、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1.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

2. 淳安县民宿质量等级评定细则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5月7日

 

淳安县民宿等级评定申请表

民宿名称

(盖章)

负责人姓名

地 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

申报等级

申请民宿类型

申报时间

开业时间

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楼层数

客房数

床位数

餐位数

上年度游客数

(人次)

上年度营业额

(万元)

从业人数

获得政府和行业的荣誉

自评总分    分:

 

1.准入条件得  分,主要失分情况:

 

2.共性条件得  分,主要失分情况:

 

3.主题特色得  分,主要失分情况: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淳安县民宿行业主管部门审定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1.申请民宿类型为:亲水观景型民宿、康体养生型民宿、文化民俗型民宿、美食体验型民宿。

2.需提交的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②获得政府和行业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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