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结婚证长这样!那时的婚礼讲究“三书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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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结婚证长这样!那时的婚礼讲究“三书六礼”

2024-07-15 1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婚嫁乃人生大事,历来为人们所重视。自古及今,婚嫁习俗,由繁至简变化着。但无论世事如何变迁,婚姻礼仪总是在热闹、吉祥、欢乐中进行。正在东山湖公园中半岛一号举行的“传统婚庆文化展”,展出了一批民国时期男女双方谈婚论嫁过程中的大批纸质文献、部分摆设实物、大量的旧婚纱照片及新郎新娘的礼服等,使人可直观地了解到传统婚庆的礼仪和过程。

孙中山与宋庆龄结婚照。

据资料显示,20世纪初期,汉族地区的青年男女年龄达到16至20岁,就可以谈婚论嫁,以命格、财产、金钱、门当户对为条件,婚前男女当事人不用见面,完全听从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时,在婚姻嫁娶上,广东很多地区基本上仍是按照“三书”、“六礼”的习俗程序进行。

据介绍,“三书”是指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订亲的聘书(即定笺);过聘礼、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的礼书(即徵笺);结婚当日迎亲的迎亲书(即迎笺)。

定笺 徵笺 迎笺 称之为“三书”。

“六礼”是古代中原的传统婚俗,而古代中原的婚俗则是沿袭《周礼》之六礼而来,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个步骤:一曰纳采,由男家请媒人携带礼物向女家提亲;二曰问名,提亲后,交换男女双方“生辰八字”;三曰纳吉,实际上是订婚仪式,要请酒祝贺;四曰纳征,俗称“行聘”或“过大礼”,这次送的礼比纳彩时的礼厚、仪式也较隆重;五曰请期,下聘礼后,双方商定嫁娶日期;六曰迎亲,即婚礼前最后的重要程序,男家派出代表到女家迎亲,女家收取部分礼物并回礼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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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 文定之敬的“仪目”。

民国时期的掛书。

“三书”“六礼”的整个程序走完,再设喜宴招待亲朋,男女双方就正式结为夫妻。从“三书”“六礼”可以看到中国人对婚姻十分重视,是神圣而庄严的。

民国时期烛台。

而从展出的大量民国时期的新式婚纱照来看,新郎新娘都身着西式礼服,有双人照及群照,可知那时亦盛行西式婚礼,婚礼习俗也西风东渐耳。

民国广州艳芳照相馆拍摄的结婚照片。

民国广州艳芳照相馆拍摄“冼府迎亲”照片。

从“三书”“六礼”的文书到新式的结婚证书,可知民国时期传统的婚姻礼仪和新(西)式礼仪是同时并行着。而民国初年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结婚证书,有的印有一首贺词,有的印有毛主席语录,有的背面印有婚姻法全文。从结婚证书的前后变化,亦可见证婚姻风俗亦随时代而变更。

1937年,广州举办集体婚礼结婚证。

1951年结婚证背景是“白头偕老”。

1968年的结婚证印有毛主席语录。

南都记者 周佩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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