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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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比较
第一篇:经济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比较
分析经济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以及行政法律关系比较。
区别:
异: 1. 三者主体不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不平等主体,民事 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有一方是 政府。
2. 三者变更不同。经济法律观念细不可随意变更。
同: 1. 客体相同。皆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2. 内容相同。权利和义务。
3. 产生相同。由事件和行为产生。
第二篇:商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商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商事法律关系是指一定社会 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 事交易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 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者的区别:
1 、主体不同。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至少有一方是商事营业 体,即必须是发生在商人之间或商人与非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商事 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可以都是商人,也可以只有一方是商人而另 一方是非商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 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凡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 主体的,不论其为自然人还是组织,都属于民法上的“人”。因此,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为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2 、客体不同。商事法律关系,作为商事交易法律关系,其客体仅 限于商行为,其行为标的是具有商品属性的有形体或无形体的商品。 非商行为的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标的,则不是商行为和行为的标的。 商事中的物权,由商事契约订定,仍以债的关系对待。民事法律关系 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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