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同意」这件事不聊清楚,还会有更多女孩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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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同意」这件事不聊清楚,还会有更多女孩受到伤害

2024-07-16 16: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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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号:异想生活笔记

今天早上,吴亦凡在社交网络,彻底查无此人。

网络一片“狂欢”。

可作为母亲,我不由得在这件事情上,多想。

在吴亦凡被爆料之后,武大副教授、前《奇葩说》辩手周玄毅也被爆丑闻。此后,除了被武大停职,也没有任何后续了。

两件事情,很多人一开始当娱乐新闻看。

但它们,更应该撕下娱乐丑闻的外衣,看到社会事件的本质。

性。

性丑闻的背后,是性同意问题。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明了,但,也许很多人并没有想象中了解它。

曾经,我们多次谈论过性教育。

呼吁大家关注性教育缺失,唤醒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等等。

今天借着热点社会事件,是时候有必要好好来聊聊,性同意的问题。

不要觉得还早,或者是没必要。

只有我们自己足够清醒,才能知道,怎么教孩子保持独立意识。

01这些都不算是性同意

性同意,听起来陌生又熟悉。

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就一句话一个点头的小事吗,你情我愿的,哪有这么多说法。

我不认同。很多时候,同意与不同意的界限可能非常模糊,而这种模糊带来的后果,其可怕性不亚于强奸。

你们想过没有,怎样才算给出了性同意?

反正不是下面这些。

① 出门约会;单独用餐、饮酒、乘车;穿着性感、暴露。

和别人出门约会算不算同意上床?

相信很多人都会否认,约个会怎么就和发生性行为划上等号了?可惜的是,会这样想的人确实有,而且还不少。

| 韩寒于2012年的采访发言

拿经典的泰森性侵事件来说,1991年,拳王迈克·泰森到印第安纳作为一场选美大赛的评委,遇到了当时18岁的选美小姐冠军德蕾西·华盛顿。

| 迈克·泰森(右数第三位)和当时参与选美小姐的合影

赛后泰森邀请她共进晚餐、兜风,她赴约了。

最后也接受邀请去了泰森的酒店房间。次日华盛顿住进了医院的急诊室,声称自己遭到了泰森的强奸。

| 德蕾西·华盛顿

泰森拳坛明星的身份,让这起性侵案引发了举世关注。

当天的司机在回忆中,是这样形容离开泰森房间后的华盛顿:“她的头发有点凌乱,看起来乱了方寸,处于一种震惊、茫然、混乱,无法集中注意力的状态之中,似乎很害怕。”

急诊室医生托马森·理查德森拿出的体检报告更是让大众哗然:

华盛顿的阴道有两处20%-30%的性侵案会出现类似的擦伤,过去20年里的2万多个案例中,他只见过两次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造成类似的伤害。

最终,泰森被判构成强奸罪,获刑10年。

“约会强奸”这件事也引起了广泛讨论。

泰森案的法官吉福德说:“法律对强奸的定义非常明确,并不涉及受害者和被告之间的关系。‘约会强奸’中的约会,并不能否定强奸的事实。”

而泰森的支持者认为:凌晨时分应邀坐上泰森的豪车,进入泰森的房间,不就是默许发生性行为吗?

华盛顿自己在报警时也哭着说:“没有人会相信她,所有人都会认为她是为了钱。”

泰森被刑拘

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

想想每次出现性侵事件,评论里总会出现这样的受害者有罪论:

“都同意和人家约会、一起吃了饭喝了酒、还穿得那么性感,不是性暗示是什么?”

“穿那么少出门不就是想引起男人注意?”

“夜里那么晚出门没点安全意识?单独去异性酒店房间还需要问干嘛吗?

“去酒吧夜店肯定不是什么正经女孩。”

是的,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30年,但约会强奸引发的争议仍没有消失。

NHK电视台在2017年做过一次“性同意”的调查统计,“以下哪种行为会让对方误解你已同意上床?”

结果喝到烂醉占35%、两人单独饮酒占27%,单独乘车和穿暴露的衣服各占23%,就连两个人一起吃饭,也有超一成的人认为是性同意了......

作为女性,看到这样的结果真的觉得很荒唐,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现状。

《黑箱》作者伊藤诗织在一席的演讲

知名“斯坦福性侵案”的受害人米勒出版的《知晓我姓名》中曾写道:

“为什么人们觉得晕倒比用手指侵犯晕倒的人的行为更应该受到谴责呢?”

因为强奸犯布罗克·特纳是曾参加过奥运会预选赛的游泳新星,即使事发后米勒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也证实了强奸属实,她仍然遭受了不少舆论的抨击。

“社会给了我们一千个理由:如果你缺乏证据,如果这件事发生得太久,如果你喝醉了,如果这个人很有权势,如果你将面对反击,如果它威胁到你的安全,那么就不要说话。我们要说话,我们要说话,我们要说话。”

最后再重申一遍,女孩和你出门约会、吃饭、喝酒、穿得很性感,并不等于同意发生性行为,NO MEANS NO!

② 处于无法判断和同意的状态(醉酒、昏迷、精神疾病)。

沉默从来都不等于同意。

#Metoo#运动下第一个获刑的罪犯——美国的国民演员比尔·科斯比。

2018年被60多位女性指控强奸,大多数受害人表示在喝了他给的酒或药物后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被性侵。

《纽约客》曾制作比尔·科斯比受害者封面

可能大家会不解,60多个人诶,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被掩盖那么久?

受害者里很多都是演员、模特、歌手,如果曝光被性侵,形象和职业生涯都会大受打击,加上科斯比当时咖位太大,就算站出来揭发也会遭受大量质疑。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件事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但服刑两年后,比尔·科斯比被释放,今年6月30日因“程序不正义”问题,法院判决被推翻)

美剧《早间新闻》

在另一方昏迷状态下开展的性行为,毫无异议是性侵行为。

那么醉酒、昏睡不醒中开展的性行为呢?

答案一样的。

在吴亦凡事件林林总总的细节里,有一点很值得警惕,都美竹多次提到,是在饮酒后不省人事的状态下,和吴发生了性关系。

警方通报中证实了这个说法

当事人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是无法给出性同意的判断的(所以和精神病人发生性行为,都以强奸罪论处)。昏迷、昏睡、醉酒同理,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性同意。

③ 处于不能说“不”的立场。

心理上不同意,但是口头上妥协了。最常见的情况是——受害者处于暴力威胁状态下。

威胁或强迫下的“Yes”并不能被认为是性同意。如果某人的同意是出于避免被伤害,那么这就不属于自愿的性同意。

但在以前性侵相关法律还不完善的时候,不少侵犯者利用这点侥幸逃脱。

1992年美国的威尔森案就是很经典的案例。一天凌晨陌生男子瓦尔德持刀闯入了25岁威尔森的房间,想要强行发生关系。

威尔森逃到了浴室,反锁了门,尝试报警,但瓦尔德破门而入并割断了电话线,命令威尔森把衣服脱了。

《她说:女性人生瞬间》第四集

在知道反抗无用、担心激怒对方的情况下,威尔森选择了妥协,但是提出需要带上避孕套,瓦尔德同意了。

在这个案例中,陪审团认为瓦尔德无罪,因为他们认为“要求佩戴上避孕套”这一行为,等同于给予了性同意。即便在当时,这个判决结果仍然震惊了世界。

《使女的故事》第四季

④ 因一定影响力、地位而产生的所谓性“同意”。

前面也提到,相关法律一直在完善、更新,有一些曾经容易被模糊的性同意边界,现在也开始被大家关注。

比如美国《模范刑法典》在性同意年龄问题上,采取复合年龄制度,其中有一条这样的规定:

16-21岁区间的女性,如果她和具有信任地位的男性发生关系,性同意无效。

罗翔在一席的演讲

这种信任地位,通常指老师和学生,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因为身份带来的信任感,会误导受害者的判断。

《她说:女性人生瞬间》第四集

当一个人身处权力不对等的话语空间中,不懂如何拒绝是正常的。

甚至在事情发生时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说“不”的权力。比如《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比如鲍毓明和李星星的事件。

社会地位同样会对性同意产生影响。

像前文提到的拳王泰森、布罗克·特纳、比尔·科斯比、周玄毅、吴亦凡,无一不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性,在把女性作为“性资源”这件事上,难以否认这种地位给他们带来了“优势”。

职场里类似案件也屡见不鲜。美剧《早间新闻》里就讲述了职场上利用权力不平衡操纵的“性掠夺”事件:

当红男主播Mitch因为被曝光性骚扰下属而被开除,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是无罪的,那些女下属不过是“投怀送抱”:“自古以来,男人就用权力来吸引女人。”

他甚至愤怒暴走,完全无法理解这种行为给女下属带来了一辈子的阴影和伤害。

他不明白有的“同意”,不过是因为“拒绝”这个选项被预先拿掉了。

02什么是性同意

聊了那些不算性同意的情况,那究竟什么才是性同意?

其实并不复杂难懂。

法律上的定义非常详实,简单来说就是发生性行为前,获得和给予对方明确的同意。

它在概念上的界定,并不是一蹴而就,总的来说一共经历过四次调整,罗翔老师在一席的演讲上就详细科普过这个过程。

最开始是最大限度反抗标准,比如说女性要通过伤痕来证实自己的拒绝。

后来过渡到了合理反抗标准——出于体型差异过大,放弃反抗,也是合理的。

接着就到了“不等于不”标准,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no means no”,现在最新提出的标准是肯定性同意规则,也就是“only yes means yes”,是比前者更为严格的标准。

不管我们穿什么,不管我们去哪里,可以就是可以,不就是不

看似复杂的判定过程,却让我想到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当一个人连最低的标准都达不到的时候,跟禽兽又有什么分别呢?

03可以怎么做?

女孩们要意识到自己有说不的权利。

首先最想说的一点,就是女孩们要意识到自己有说“不”的权利。

性不是只用来满足男方的一件事,而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的选择。

如果不想、没心情,都可以坚决地拒绝对方。

无论是在性行为发生前还是过程中,随时都可以用身体或者言语表达明确拒绝,不需要有任何的负罪或愧疚感,这是你的权利。

性行为自主权

01

自主决定是否发生性关系;

02 自主决定发生性行为的场所、时间;

03 自主决定是否有其他人在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04 自主决定发生性关系的具体场景(比如开灯与否);

利用一些安全小物,帮助说不。

如果在性同意这件事上受到胁迫,准备一些安全小物带在身边也能帮助到我们。

比如报警器、战术笔、防狼喷雾等等。

性教育的普及。

最后一点想说说性教育。现在文化环境虽然更加开放、进步了,但“谈性色变”的情况仍然不少见。

性同意,本应是我们从小就需要接受的性教育重大课题。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依旧缺席了。

《黑箱》作者伊藤诗织在一席的演讲

社会公众、媒体的努力也很重要。

比如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公益短片、绘本等来普及这件事。

用漫画形式详细介绍了性同意,大人小孩都可以看看(B站可以搜到)

不止是给大人看,小朋友更需要从小学习了解。

之前美国一个性同意的公益短片,就是通过父母和孩子对谈的形式,科普性同意这件事:教会孩子保护好自己,以及学会尊重伴侣的意愿。

《Parents Explain Consent》好棒

如何跟孩子谈性教育?在这里安利大家两部剧。

第一部,来自印度的神剧《父与子的性教尬聊》。

一部关于性启蒙教育的片子,共五集,每集十分钟,太适合我这种“急需抄作业又不想熬夜补习”的父母。

当我花了不到1小时,一口气看完后,顿时醍醐灌顶。

--“宝宝是怎么在妈妈肚子里的?”

--“什么是避孕套?”

--“大姨妈从哪里来的?”

--“什么是同性恋?”

--“什么是自慰?”

原来这些曾经我们讳莫如深、难以开口的问题,还可以这样解释给孩子。

第二部,更适合东亚女孩儿和家长们看的剧《17·3 about a sex》。

别看是日本的剧,这部才真正适合同处于亚洲圈的我们,做性教育,且堪称教科书级别。

主角围绕着3个高中生女生,17岁,正将迈入成人的关卡,可是她们对性,或懵懂无知、或追求自我放纵,或难以启齿....

正如剧名中的17.3,这个数字代表着全球少女第一次初尝禁果的平均年龄。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17.3岁。

当我们以为高中的孩子们都还小,还什么都不懂,不应该懂时,他们已经随着成长接近了“性”的大门。

可惜这扇门,是蒙着眼打开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太缺又太需要性教育了。

这部剧无一例外,全讲到了我们一贯讳莫如深的东西,破处、性安全、男性凝视、无性恋、性病、自慰、泛性恋,甚至还有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等等。

任何一个话题单拎出来,都得炸开了锅。

正因为如此。

它才难得。

难得一次性把和“性”有关的禁忌话题,讲得如此大胆又清新脱俗,如此正儿八经又毫不说教,如此浅显易懂又有理有据,如此不矫揉造作,不扭扭捏捏。

17岁岛国少女,高二的孩子们。

在“性爱”和“两性”关系上,经历着我们未来,可能会面对的一切。

回到开头的#究竟什么是性同意#的热搜,话题导语出自英国的性教育短片《Tea Consent》。

短片中用“喝茶”来比喻“性同意”问题——

如果你能明白,在别人不想喝茶的时候强迫别人喝茶的行为有多荒唐可笑,那么把“喝茶”替换成“性行为”又有多难理解呢?

不管是茶还是性,“同意”都是最重要的。

你对性同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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