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如何尊老,汉朝木简记载:无故殴打70岁老人会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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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如何尊老,汉朝木简记载:无故殴打70岁老人会被处死

2024-07-13 17: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总而言之,透过史书零星的记载,我们大概可以了解汉朝沿袭了周朝以来的尊老传统,并有更进一步尊老举措,但对于详细的尊老政策却知之不详,直到甘肃武威汉简出土之后才有更深刻的了解。

02:无辜殴打老人者死

1959年至1981年,在甘肃武威磨嘴子18号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透过斑驳的木简,可以读到很多令人惊讶的尊老政策,尤其是以下四点:

一,持鸠杖者,犹如皇帝使者

《王杖诏令册》规定:“高年赐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

也就是说,持鸠杖者的政治地位非常高,任何人只要见到持有雕有鸠首王杖的老者,就犹如见到手持天子节信的朝廷使者一般,必须恭恭敬敬,更不能有所冲撞。

除了政治荣耀外,持鸠杖者还有切切实实的政治特权,可以享受减免徭役、赋税,拥有刑罚豁免权,本人到官府可以不行拜见官长的礼仪,还可以自由行走于驰道旁等。

二,持鸠杖者,享有经济特权

汉朝对于适龄老者的目标是让他们活的更好、吃的更饱、穿的更暖,除了国家定期补贴之外,朝廷还给予各种经济特权。

持鸠杖者,种田与经商都会减免赋税,尤其针对一些孤寡老人,规定免除各种租税,允许孤寡老人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比如开设酒店卖酒(当时酒是国家专卖品)。

三,汉律更倾向于持鸠杖者

关于老年人犯罪问题,木简中记载:官府调查案件,不能随意请他去“喝茶”,不能对他用刑,对七十岁以上老人,即便触犯刑律,但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法律传统。

与之对应的是,其他人对持鸠杖者犯罪怎么办?不仅罪加一等,而且更加的让人心惊。木简记载: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判以重罪,殴打长辈判弃市之刑,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无论是否成功都判弃市之刑。因此,汉朝人对待老者,最基本的原则是千万别动手。

四,无辜殴打老者被处死

木简中还记载了一个案例,在汉成帝河平元年(公元前28),汝南(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西陵县一个叫吴赏的下层官吏,派随从无故殴打一个名叫“先”的老者,当地主官接到申诉后,判处吴赏弃市,并上报朝廷。朝廷同意这一判决,并强调无故殴打侮辱持鸠杖者,罪责等同于“忤逆”。

如今看来这一判决严厉的过分,但在以孝治天下的汉朝人看来却很正常,比如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更为重要的是,鸠杖是皇帝赐予,持鸠杖者犹如皇帝使者,无辜殴打持鸠杖者,相当于打脸皇帝,被处于极刑不足为奇。

《周礼》《孟子》讲“使得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如今看来并非空头理想,至少在汉朝已经切实推行,尽管推行过程中或存在诸多问题,但亦的确让不少老者受益,甚至连远在甘肃武威都有懂得养老法的持鸠杖者。

03:墓主埋简牍的目的

通过解读木简,有两个很有意思的细节:

1,木简内容丰富,既有持鸠杖者的各种特权,又有远在河南的殴打老者受刑的案例,既非标准的法律文书,也非纯粹的朝廷制令,为何这么抄写?

2,木简最后还有一句话,即“孝平皇帝元始五年,幼伯生,永平十五年受王杖。”墓主幼伯生于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在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时获赐鸠杖之殊荣。

根据这两点不难想到,木简是丧礼文书,目的是在地下世界保障和巩固墓主幼伯在人间所享有的既得利益,借助木简申明朝廷的养老诏令,通过具体案例震慑地下世界,体现了秦汉事死如事生的风俗。

可见,在汉朝是真真切切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一旦家有老人,甚至全家可以受益无数。汉朝之后,历朝历代都沿袭了尊老政策,但真正执行到位的恐怕只有汉朝,因此汉朝可谓是中国古代老人最幸福的时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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