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残联关于开展2022年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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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残联关于开展2022年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公告

2024-04-18 04: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改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现将南山区残联关于开展2022年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残联或深圳市南山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0-18周岁(含18岁)深圳市南山区户籍残疾少年儿童。其中3周岁以下残疾儿童须持深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疑似残疾诊断结果申请救助(以下简称“疑似残疾诊断结果”,疑似残疾诊断结果为“全面发育迟缓”者需附病历或检查评估报告),3周岁及以上必须持残疾人证申请救助。

  三、补贴申请、审批及结算发放

  1.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服务补贴采取先申请、后服务、再结算的方式,每人每年限申请一次,且不跨年补贴。残疾少年儿童监护人填写《深圳市南山区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申请表》,签订《申请须知》。其中,上半年申请者按最高补贴标准结算,下半年申请者按最高补贴标准的50%结算。

  2.街道残联初审、区残联审批、公示。

  3.已审批通过的申请人,监护人须在区残联工作人员指导下,根据残疾儿童残疾类别自主选择不超过2家经市残联评审确定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康复机构(以注册地址为准)接受康复服务(如申请人残疾类别与康复机构资质不一致,将不予结算报销)。

  4.申请人根据结算报销时间定期(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凭康复机构开具的当年合法有效正式票据及相关服务协议(医院除外)、康复记录(非日托制)、课程安排和考勤表(日托制)等资料到区残联申请据实结算报销(可由街道残联收取报至区残联)。

  5.区残联审批通过后,将补贴款划拨至申请人个人账户(按申请人申请审批后19周岁前本年度产生的费用结算)。

  具体事宜请联系、咨询各街道残联、区残联,电话:

  南头街道残联:86706081、86706082

  南山街道残联:26464723

  西丽街道残联:26528519

  沙河街道残联:26526312

  蛇口街道残联:26826531、26693989

  招商街道残联:26865434

  粤海街道残联:86249103

  桃源街道残联:26515796、26515797

  区残联:86273928

  监督举报电话:86273989

  附件:申请须知

  一、救助资金(补贴)是党和政府为确保残疾少儿在黄金年段得到及时抢救性康复服务的重大关爱举措,一定做到专款专用,不违规使用。

  二、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三、救助补贴资格申请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其中,上半年申请者按最高补贴标准结算,下半年申请者按最高补贴标准的50%结算。南山区残联采取先申请、后服务、再结算的方式,按季度对申请人在资格审批通过后产生的康复服务费用予以报销。

  四、监护人要确保受助少儿按时按量到选定报备的康复服务机构(以注册地址为准)接受康复训练服务,做到早治疗、早康复,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在非康复服务机构注册地址或在未向区残联报备的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南山区残联不予报销。)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康复服务机构,须向南山区残联申请批准。

  五、接受日托制康复服务的,在日常服务期间内,不得接受其他机构康复服务,如在其他机构产生一切服务费由申请人(监护人)自行承担,区残联将不予结算报销。非日托制服务因申请人爽约产生服务费,由申请人(监护人)自行承担,区残联将不予结算报销。

  六、监护人有责任监督康复机构如实记录康复服务时间,并确认签字。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况,一经核实,南山区残联将追回违规所得,不予报销当年康复训练服务费用,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受助人的申请资格,将失信行为反馈相关部门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监护人)自行承担。

  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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