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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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商业助学贷款 产品说明 商业助学贷款是指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支付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 一、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未被列入我行禁止开展有关业务的反洗钱关注名单,未被采取禁止开展有关业务的管控措施,其准入符合我行反洗钱及制裁合规相关规定; 4.办理商业助学贷款前需在我行开立账户。 二、贷款期限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所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在校学年制年限指从助学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毕业或终止学业的期间。 三、贷款币种 人民币 四、贷款金额 商业性助学贷款每学年限额不超过借款人本学年实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总额。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借款人所在高校的收取标准为准,生活费限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城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五、贷款利率 在我行个人贷款总体定价框架下,制定商业助学贷款产品定价策略,详询当地网点。 六、贷款偿还 商业助学贷款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款。 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自毕业之日起次月开始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款。 七、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可采用抵押、质押、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其组合。借款人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可采用信用担保。 贷款资料 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 2.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3.借款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可以证明本学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有关材料; 4.以财产做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所有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凭证,以及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能够评估其偿还能力和信用风险的信息; 6.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信息和收入情况; 7.借款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适用对象 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办理流程 请您接洽中行相关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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